第4章 揭发(1)
三个多月以后。
“叮铃铃。。。”早上孙怡刚进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就响了,孙怡快步跑过去,提起了电话。
“孙怡,你马上带人去一趟金海冠山监狱。监狱长李作成早上打来电话,说有个叫王大力的囚犯吵着说要揭发一桩凶杀案。”电话那端传来的是吴局的声音。
“是。”孙怡回答道。
“小齐,跟我走。”孙怡边说边往门外走。
听到孙怡喊自己名字,齐兆石立刻放下手上的工作,追了出去。
办公室里的小郑、小李等其他几位队员羡慕地望向门外,他们倒不是因为羡慕小齐出警,而是羡慕小齐这么受孙大美女器重。
冠山监狱坐落在金海市冠县的冠山脚下,这里背靠高大的冠山,面朝湍急的冠河,确实是建造监狱的理想场所。
监狱长已经安排了负责第三监区的监区长胡云开在门口等候孙怡他们,那个嚷着要揭发凶杀案的王大力就在他所负责的监区。孙怡他们一到,胡云开就热情的迎了上来。
“孙警官,这次你们许队怎么没来?”
“许队在省城办案,怎么不欢迎我们吗?”孙怡开玩笑的说。
“哪里哪里,没见许队就是有点不习惯而已。”胡云开陪笑着说。
有胡云开在前面带路,孙怡他们很方便快速的就直接来到了第三监区的一个审讯室,否则查证、验身份还是要费点时间的。
在提审王大力之前,胡云开将事先打印好的王大力案的基本情况递给了孙怡和小齐:
“王大力,男,46岁,冠县城南区人,出租车司机。2021年3月28日晚上11点20分,王大力开车在金海市茂名路与泰安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致正在步行通过人行道的冯秀琴死亡,被认定负全部责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正在此时,狱警带了一个中等身材,略微发福,穿着囚服的中年男人进来,并让他在对面的囚椅上坐好。孙怡把提审记录仪拿出来,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镜头对着王大力。
“王大力,你有什么要检举揭发的就向这两位警官说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胡云开说完就出去了。
王大力并没马上说话,而是盯着孙怡他们两个人看了一会,几次都欲言又止。
孙怡见状,说:“你不是吵着要揭发凶案吗?怎么又不说了?”
“我如果检举揭发了,算不算是立功,能不能减刑?”王大力终于说话了。
“如果你反映的事情是真实而且有价值,我们会酌情考虑的。”孙怡回答道。
王大力侧着头想了一会,似乎在权衡什么利害。
孙怡给小齐使了个眼色,然后他们两个站了起来,往门外走。
“等等,我说我说。”王大力喊道。
孙怡和小齐又回来坐下。
“我的交通事故不是意外,是有人让我顶替的,撞死冯秀琴的人不是我!”
“那晚开那辆出租车的人不是你吗?”孙怡问道。
“不是,开始是我开的,但撞死冯秀琴的时候不是我开的。”
“怎么回事,你慢慢说,把前因后果都说清楚。”
王大力低着头,理了一会思路,然后说道:“事发前两天中午我正在出租车之家吃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声调很怪异,男不男女不女的。电话里问我是不是叫王大力,我说是啊。他说想不想赚笔钱,我说想啊。然后我问多少钱,他说100万。当时我以为有人恶作剧捉弄我呢,就把电话给挂了。”
顿了一下,王大力继续说:“没想到,过了一会那个人继续打过来了。他说你儿子不是得了白血病需要大笔钱吗?我吃了一惊,就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说这个你不用管,你就说想不想要100万。我儿子去年突然得了白血病,家里本就不多的钱都花完了,还欠了不少亲戚朋友的钱,当时正在发愁怎么继续筹钱给孩子治病,我甚至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救助了。”
“我一听那个人这么说,就意识到那可能是真的,就是不知道他会让我做什么事,估计不可能是好事。我就试着问你想让我做什么。”
“他说让你做什么事了吗?”
“他说不会让我杀人放火的,就是制造一个闯红灯的交通事故,让一个坏人受点惩罚。我说那不行,我做不来那种事。他说不用我做,我到时候过去顶替一下就行。我正犹豫,他说给我半天时间考虑,考虑清楚了晚上给他回电话,说着就挂断了。”
“你后来回了吗?”
“我那时太需要钱了,100万我就能给孩子看病了,思来想去我就给他回了电话。电话里他让我放心,他说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死亡的话,保险公司会负责理赔,而肇事者最多坐三年牢就能出来了。”
“他看我还有些犹豫,马上说给我20万表示诚意。我一听20万,这我开出租也要好几年才能挣来,我当时完全无法拒绝。于是问他怎么给我,他说让我立刻到到环城路立交桥下的垃圾桶去取。我挂了电话就将信将疑的去了那个地方,在垃圾桶里果然翻出一个沉重的塑料袋,拿到车上打开一看果真是一沓沓的百元大钞。另外塑料袋里还放了一个老式的手机和充电器。”
“就在那时,他放的那个电话响了。他说这下我总该相信了吧,我说相信了。他说愿不愿意干,我说愿意。我问他我干了以后,后面的钱怎么给我。他说每个月的1号晚上10点到老地方去取,我如果进去了,可以让我老婆去取,不可让其他人知道,否则就取不到后面的钱了,这个要求我当然是一口答应了。最后他说叫我随时带着他放的那个手机等电话,过几天他会跟我联系的。”
“后面呢?”孙怡追问道。
“过了几天,也就是事发当天中午他又打电话来了,是他留的那个电话,让我晚上8点把车开到茂名路靠近泰安路一处没有监控的路边停好。然后叫我到茂名路泰安路路口旁的一个小公园内等他电话。那个路口是城郊比较僻静的地方,晚上车很少,而且恰好还没装监控,我们开出租的人都知道。那个人显然也做过调查,在那个路口制造交通事故容易冒名顶替。”
“你就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是的,我按他说的在8点之前把车停在了他指定的地方,然后走到茂名路和泰安路路口的公园内找了个地方坐下等,一直等了几个小时。”
“这中间他跟你打过电话吗?”孙怡问。
“打过一次,他跟我确认过是否已经在公园里了,我说是的。”
“然后大概11点多,我突然听到了一串刺耳的声音,那是快速行驶的车子急刹后在地上强烈摩擦发出的声音,我是老司机了,绝对错不了。”
“你当时什么反应?”孙怡问。
“我马上站起来本能的往路口方向走去,这时候那部手机又响了。我马上接通,那个人说叫我马上到我自己的车子旁,用我自己的手机报警说不小心闯红灯撞上了人,愿意承担事故责任,其他什么也不要说,更不能透露任何我们交易的内容,否则后面的钱就拿不到了。如果我按照他的话做,每个月1号晚上10点到第一次取钱的地方继续取钱,直到给足我一百万。最后他叫我把给我的那部手机的SIM卡破坏,手机找个隐蔽的地方丢掉。我都按他说的做了。”
“当时你到车子的时候看见什么了?”
“我先看到了一个人一动不动的躺在交叉路口,当时我很慌,没敢多看,马上跑到前面二十多米处停着的我的车子处。然后我按那个人说的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等警察过来处理。等了十多分钟,交警就赶过来了。他看到被撞的人,马上叫了120。然后就是拍照采集了事故现场,最后让我开车跟他回警局做进一步调查。”
“说实话我当时是很慌的,但想到有一大笔钱可以给我儿子看病我就完全放开了,反正就是说当时那个路段人少,我开的车速快了点,想抢个红灯过去不想撞上了正过路的行人,我愿意承担所有交通事故的责任,并向家属真诚的道歉。”
“第二天警察告诉我被撞的人死了,我因为是超速闯红灯负事故全责,虽然保险公司会理赔,但我要负刑事责任。我听到人死了内心还是很内疚,但事已至此我只能彻底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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