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诏令和戒严令
拆分大明律还有一层用意,那就是朱由检以后可以更方便地修改或增加某种法律。
否则一改就是整部大明律,动静实在太大了,也更难以通过。
所以他想把大明律拆分,方便以后修改。
不过袁可立也提出一个问题,让他陷入为难:
“历代先帝颁发的诏令,应该定在哪个级别?”
“是相当于法律,还是相当于法规?”
这是关系到皇帝诏书级别和权力边界的重大问题,如果朱由检说皇帝的诏令属于第二级别,那就相当于承认皇帝也要遵守大明律。以后群臣会想尽一切办法修改大明律,约束皇帝,实现君主立宪。
朱由检现在不愿钻入这个套子,考虑之后说道:
“皇帝的诏书可视作临时法律,通常不能和大明律相违背。”
“但是如果有需要,可以用诏令废止某些法律法规,用颁布的诏令代替。”
袁可立心中失望,有些生气地道:
“陛下这样做,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何必还要拆分修订大明律?”
“修订之后,陛下就颁发诏令废止了,那还修订做什么?”
朱由检也觉得这样做实在有些耍无赖,只能做出让步,说道:
“那就加个时限,可以临时代替某些法律。”
“历代先帝的诏令,同样按临时法律处理。”
“需要沿用的,那就整理后加入法律。”
“不需要沿用的,那就不再延续。”
这下袁可立满意了,知道大明律的权威能够得到保证,皇帝在大部分情况下会遵守大明律。
不过他还是提出要求,希望皇帝对时限明确规定:
“时限是多长时间,请陛下说明白!”
朱由检道:
“暂时定在三年,一次废止时间最多三年,诏书上要明确时间。”
“时间过去之后,如果诏令不再延续,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自然恢复。”
“如果诏令延续,同样最多三年。”
“最长九年之后,要在朝会上商议是否修改法律,用诏令内容代替。”
“不能一直用诏令代替法律,也不能明知法律有问题,却只能执行下去。”
对此勉强认可,袁可立觉得比先前随意下诏代替大明律要好很多。
但他同样提出要求,诏令必须是内阁起草、没有被六科封驳的正式诏令,让皇帝承诺不用中旨发出诏令,不能再发生锦衣卫监的事情。
朱由检不愿轻易承诺,说道:
“如果发生谋逆、叛乱等突发事件,需要朕用诏令处理时,正式诏令的流程可能来不及。”
“总不能朕在面对敌人时,还没有权力下诏吧?”
“如果要临时招降叛军,朕的诏令有没有效力?”
听出皇帝有答应的意思,袁可立当即说道:
“那是战乱时期,自然由陛下大权独揽。”
“但是平时陛下要用正式诏令。”
对袁可立说的战乱时期皇帝大权独揽,朱由检根本不信。历史上战乱时期多了,有多少皇帝大权独揽?
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也为了应对接下来发生的动乱,朱由检想到后世的戒严法律,说道:
“如果有战乱发生,威胁到朕这个皇帝。”
“朕有权颁布戡乱戒严诏令,独揽一切大权。”
“戒严期间一切从简,以平定战乱为目的。”
“朕有权直接发布诏令,并且以诏令代替部分法律。”
这是太祖、成祖那样的马上皇帝才有的权力,袁可立当然不愿答应。
但是朱由检却坚持这一点,否则他绝对不承诺不用中旨。中旨对文官几乎没有效力,但是对武将却有点用。就像之前任命锦衣卫掌印一样,没有多少武将敢拒接中旨。
先前册封顺天贵族的事情,朱由检其实也是用中旨,只是后续得到朝廷承认而已。
所以在中旨的事情上,朱由检不愿轻易承诺,免得以后违背这个承诺时,被人认为没有政治信誉。
政治信誉这东西说起来简单,历史上违背承诺的事情数不胜数。但是就像司马懿违背洛水之誓后没有人相信司马家的信誉一样,违背后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朱由检不愿被人认为没有信誉,所以轻易不会承诺。想让自己承诺不用中旨发布诏令,得拿戒严制度交换。
最终在僵持了一段时间后,袁可立想到先前的事情,知道皇帝不做出承诺的话,以后可能会用中旨发出诏令,那样对朝堂规矩的破坏会更大,甚至引发混乱。
所以他只能做出退让,说道:
“陛下在战乱时有权颁布戒严令,但是在战乱结束后,应该立刻停止。”
朱由检摇头说道:
“怎么可能立刻停止戒严?”
“谁知道战乱是临时停止,还是彻底平定?”
“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才能停止戒严。”
“而且战乱后民众不安、还有可能发生瘟疫,需要令行禁止,直接颁布诏令。”
这是现实考虑,袁可立上过战场,知道战乱的麻烦不仅在战时,更多的是在战后,所以又退让道:
“可以延长一段时间,但不能超过三个月。”
朱由检讨价还价,说道:
“三个月实在太短了,距离远了还不够走个来回呢!”
“说不定敌人的后续军队就在后面,即将要打过来,只是消息传得慢而已。”
“至少需要三年,才能完全确定战乱是否结束,并且恢复民生。”
“三年时间之后,朕会召开朝会,决定是否延续戒严令。”
召开朝会决定是否延续戒严令,袁可立对这点非常同意,立刻说道:
“那就在战乱停止后六个月内召开朝会,决定是否延续戒严令。”
六个月还是太短,朱由检道:
“还是各退一步,暂时定为一年吧!”
“一年时间至少能收一季庄稼,战乱后肯定粮食短缺、而且有人逃亡。”
“朕可以在戒严期间颁布诏令,让所有民众都能就近耕种土地收获粮食。”
“戒严结束之后,再按地契把土地还给原主。”
这是正当理由,袁可立思考之后,觉得可以答应。但是为了防止皇帝随便发布戒严令维持一年时间,他又继续说道:
“如果颁布戒严令后没有发生战乱,戒严最长在三个月内结束。”
“只有战乱之后,戒严才能继续维持一年。”
朱由检点头认可,确定戒严制度的最终条款:
“皇帝有权在察觉战乱时发布戒严令,独揽一切大权,直接发布诏令。”
“如果三个月内没有发生战乱、也没有战乱军情传来,皇帝需要召开朝会决定是否延续戒严令。”
“如果发生战乱,皇帝有权将戒严时间继续延续一年,在一年后召开朝会决定是否延续戒严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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