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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种马男的前任


  沈临仙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身上各处又都疼的要命。

  她微微睁开眼睛,就发现身在一个狭小的散发着恶臭的巷子里。

  而且,在离她不远处,一个长的叫人十分恶心的男人发出一阵奸笑来:“小美人,来,哥哥让你爽一爽。”

  不用想,沈临仙就明白她如今的情况了。

  她狠狠咬了一下舌尖,一股鲜血的味道充满口腔之中。

  沈临仙立刻精神了起来。

  看到那个男人马上就要扑过来,沈临仙发狠的踢了过去。

  她一脚把那个男人踢出老远,快速起身,跑过去又添了几脚:“爽你妈的,我叫你爽,叫你爽……”

  有了沈老太太的经历,沈临仙的脾气火爆了许多,做事也更加的爽利干脆。

  那个男人被她打的不住哀号,沈临仙打的过了瘾,整了整衣服转身出了巷子。

  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去哪了。

  沈临仙摸摸身上,没有纸币,也没有带银行卡,更没有手机,原身恐怕是叫人抢劫了吧?

  不过,幸好她还有空间,空间里也装了不少好东西。

  沈临仙找出一块宝石来,然后快步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转了起来,她很快找到一家珠宝行,等她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在大的包,包里装了许多现金。

  沈临仙找了一家酒店,登记的时候要身份证,沈临仙随便拿出了一个空间里的身份证,竟然登记上了。

  这叫沈临仙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能住下,她倒是挺高兴的。

  拿了房卡进了房间,沈临仙把钞票装到空间里,然后按铃点了餐,叫客服人员送过来。

  点了餐之后她洗了个澡,从空间里挑出一身衣服来穿上,等了一会儿,客服人员就送了晚餐过来。

  沈临仙也不客气,把餐车推进来之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吃过饭,她觉得身上累的很,就躺到床上开始接收原身的记忆。

  沈临仙费了半天劲才接收到了原身的记忆。

  实在是原身的经历有些不好,她也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在沈临仙来的时候,原身的灵魂几乎要消散怠尽。

  原身姓沈,单名一个琳字,和沈临仙的名字很接近,她家世不高不低,可谓普通,长相清秀,但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也很好,从小学一路读下来,几乎都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沈琳应该会读大学,然后考研或者找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再找一个家世相当的爱人,组成一个小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沈琳大学的时候恋爱了。

  对方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还是个农村出身,家里挺穷的男孩。

  男孩个子不高,长相清秀,学习也很刻苦用功。

  沈琳喜欢男孩刻苦的劲头,也觉得和他很聊得来,在偶遇过很多次之后,男孩向他表白,她就顺势答应了。

  两个人谈了两年,到了大三的时候,沈琳再也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了。

  她的男朋友叫程放,开始的时候对沈琳还行,可到了大二的时候,程放就成天的不务正业了,即不学习,也不干活,成天就是上网玩游戏,沈琳说过他几回,他答应的好好的,可私底下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沈琳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女孩,自然看不惯,为此,和程放闹了好几回分手。

  到了大三的时候,程放更是变本加厉,为了玩游戏,在校外和人合租了房子,时常逃课出来玩。

  玩也就算了,他还越来越懒,屋子不收拾,衣服也不洗,成天垃塌的要命。

  沈琳没课的时候还要出来帮他打扫屋子,帮他洗衣服做饭,渐渐的,沈琳就不干了。

  她也是家里的娇娇女,沈琳的家世放在大城市也只是普通,可对于农村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

  她的父母都是公务员,父亲还是一个小干部,家里有房有车,并不缺钱,而且还只有她一个孩子,她自小就被娇惯着长大的,从来没干过什么活,也没有缺过钱花,可以说从没受过委屈。

  可自从和程放交往之后,沈琳就时常受委屈,在程放的朋友面前要捧着程放,以防他自尊心受伤,程放又讲哥们儿义气,朋友的事情都爱大包大揽,他又没那个能力,经常都是沈琳帮他擦屁股。

  程放还穷,沈琳还得时常补贴他,还得给他干活。

  沈琳这个城市的娇娇女一天两天还能为爱忍受,时间长了,怎么都受不住了。

  她就提出和程放分手,程放不同意,两个人吵了一架。

  沈琳回家之后,家里那边有一个世交家来访,还带着自家的儿子。

  这位世交家早先和沈琳的爸爸是一个单位的,后头辞职下海经商,结果赶上好政策,再加上他头脑灵活,成了第一批富起来的那种,如今家里有个小公司,在这个城市有别墅,有豪车,虽不算豪门,可比起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是相当不错的。

  世家交的儿子如今子承父业,在自家公司干活,为人很不错,长的也挺好的。

  沈琳的父亲很喜欢那家的儿子,一直在搓合沈琳和那个孩子。

  那家的儿子也喜欢沈琳这样的女孩,拜访过后,就时常来找沈琳玩,那个男孩很有风度,出手也阔绰,再加上两家交情又好,一来二去的,沈琳就动了心。

  然后,沈琳就像是那种都市文中的开头一样,带着富二代的男友十分炫耀的去和程放分手,并且把程放贬的一分不值。

  分手之后,沈琳原以为她会和富二代男友结婚,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却没想到,这才是她不幸的开始。

  程放被刺激到了,然后痛改前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这之后就开始发达起来,还交了校花女友,他一直记着沈琳对他的羞辱,在发达之后就开始打压沈家,并且还打压沈琳的男友,使得对方家里的公司破产,沈琳的父亲母亲相继被辞退。

  就这还不算完,他还带着女友在学校羞辱沈琳,说沈琳见利忘义,说她拜金,现实,反正骂的很难听。

  沈琳家道中落,男友家也一厥不振,再加上前男友的羞辱,一时想不开出来买醉。

  然后就被一个男人给劫到小胡同里,不只抢了她的钱包还有手机什么的,还想要**她。

  在那个男人想要**沈琳的时候,沈琳就已经存了死意,她豁出命来和那个男人撕打,被男人推到墙角,一头撞到香消玉陨,取而代之的就是沈临仙了。

  沈临仙接受完原身的记忆之后,心头一万匹马飞奔而过。

  这情节,还有男主的名字,还有沈琳的经历,都像极了白清偷看过,后来又介绍自家老哥看的一本都市种马文。

  那本书中,程放就是独一无二的男主,程放被前女友羞辱抛弃,被前女友的富二代现男友耻笑,一时发愤图强,正好碰到了天外来的系统加身,自然变身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不是,是变身超人,超打富二代的脸。

  他做任务,抽到许多奖励,有透视眼,有各种技能,然后凭借这些技能赚了许多钱,又会什么炼丹炼器啦,还能拣宝,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然后自然就是报仇,报复前女友,报复羞辱他的富二代。

  后头又有许多各种优秀的女人哭着喊着要跟他,不嫌弃他有那么多女人,反正就要做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就收集各种美女,校花、警花、熟女、萝莉,明星,总之他收集的女人都能开个展览了。

  最后,程放自然称王称霸,地球都盛不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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