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6章 奖励任务:讨封和讨疯9
对于二十段锦已经四级、月之淬体术已经三级的林夕来说,收拾张治平和范爱莲简直比放个屁都要简单。
因为屁的产生是化学反应,排出是物理行为加人体行为。
而收拾他们,林夕只要抬抬手就够了。
“说说吧,你们究竟来干什么?谁先说的有打折奖励哦。”林夕双手抱臂环胸,好整以暇,放倒两个人是面不改色气不喘。
两个被约束带和绳子捆绑起来的人互相对视一眼,有志一同选择了沉默。
林夕看了看范爱莲:“好歹我也是你的主人,范保姆,要不你先说说?”
可能是林夕带着鄙夷的语气刺激到了范爱莲,又或者觉得她只是力气大了点,这里是医院,笃定林夕不敢把她怎么样,范爱莲尖声说道:“现在是新社会,人人平等!你算个屁的主人?是兴哥找的我,给我钱的也是兴哥,你算个什么东西?”
“呵呵,的确,现在是新社会人人平等,但是不包括精神病。我很感激你们给了我这个牛逼闪闪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你们打我犯法,而我揍你们随便。”
林夕看着二人清白交错的脸色,又恶意补充道:“我们精神病患者,就是人类中VIP一样的存在,不管犯了什么错,一句我是神经病就万事大吉。我这人向来耐性不太大,趁着我还没犯病,你们抓紧机会啊!”
“救命啊,杀……”范爱莲的呼救被林夕两针就戳成了沉默。
“她放弃机会了,你呢?”林夕斜眼看看张治平,笑的异常阴森而不怀好意。
张治平只看见银光一闪,范爱莲保持着“杀”字的口型被定格。
是传说中的点穴吗?
张治平一阵毛骨悚然,只感觉自己跌进一个巨大的阴谋,怪不得叶国兴那个老小子肯出这么高价格,便宜果然是不好占的。
见他沉默不语,林夕已经提着银针过来了。
“我说……我说,叶国兴给了我两千块钱,要我把你从假精神病整成真精神病,还……还说只要我逼得你答应主动要求离婚并且净身出户,就给我……给我一整套红松家具。”
林夕表情一派淡然,可一双眼睛却如鹰隼般紧盯着他:“就这些,没有别的了?”
她一只脚踩在张治平的腿上,只略微用了点力气,张治平顿时疼得几乎要喊出来。
“你胆敢喊出声,我立刻拿棉被捂死你们!反正我是精神病,杀人都白杀!”
林夕的眼神熠熠生辉,整个脸上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现在知道疼了?委托人在他手上遭的罪可是这种程度的千倍万倍!
张治平吓得顿时猛点头,然后迫不及待的说道:“你……你别冲动啊,我都说,都说……”
他嗓子眼发干,猛然咽了口唾沫,感觉嘴里都是苦涩:“是叶国兴,他现在又改了主意,要我跟这个娘们一起抢走你脖子上带着的东西,然后再把你整死,我的任务就算完成。”
悄悄瞄了一眼林夕,张治平赶紧解释:“我说的句句属实,若有一个字掺假,天打雷劈啊!”
林夕只是点住范爱莲的哑穴让她不能发出声音,听力还是健在的。
听了张治平的话,范爱莲急得眼珠子乱转,奈何就是动弹不得。
自己已经全部招供,见林夕仍旧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张治平也有点着急:“不是说好坦白从宽的吗?我全都交代了,而且都是他们两口子的主意,我可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啊,你不是说先说的有打折奖励吗?”
林夕笑眯眯看着张治平,脚下一用力只听得“咔巴”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张治平这次再也无法忍耐张口惨叫,结果却在张开嘴巴的瞬间被塞了满嘴的药片。
林夕伸手在他下颚处急速点了几下,张治平不由自主的开始吞咽,噎得直翻白眼,脸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一片狼藉。
“的确打折,是腿打折!”
不远处的范爱莲看着这个女人竟然一脚直接把一个大男人的腿骨给踩折了,又喂了他那么多不知道干什么的药,而至始至终这个女人脸上全程都是异常慈祥的姨妈笑。
范爱莲霎时肝胆俱裂,她错了,是什么样的误导让她觉得这个女人蠢钝可欺?
她简直是来自地狱的恶鬼!
林夕才懒得理他们在想什么,对准张治平大张的嘴巴又是一把药片塞进去。
张治平脖子上青筋爆凸,心中充满恐惧,这个女人给他吃的是什么?难道是安眠药?还是毒药?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好好享受吧,当初你给我吃多少药,现在我还你多少,很公平吧?
张治平现在可真的害怕了,被绑缚着犹自不甘心的像一条蛆虫般蠕动着,不顾自己那条伤腿钻心的疼痛,想要逃脱出去。
林夕几指头下去,戳得他老老实实,然后林夕回头解开范爱莲的穴道:“你也一样,我多得是法子收拾你,想要活着就乖乖跟我说,你是什么人?叶国兴为什么要害我,你今天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在踩断张治平腿骨之时,那股迅速弥漫开来的尿骚味让林夕不用靠近范爱莲也知道这货被吓尿了。
所以林夕敢断定,她绝对比张治平更配合自己。
本以为靠着这两个人会真相大白,结果听完范爱莲的话,林夕虽然将事情知道了个大概,也解开很多谜团,但是最关键的事情,她还是没有丁点线索。
在叶国兴只有十五岁的时候,霸占王家一切的想法早已在他心里成型。
别看叶国兴年纪小,他可是从七岁就被武术团带着走南闯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叶国兴从小心思就比别人机变诡诈,当年武术团出事他能顺利逃脱绝对不全都是因为幸运。
范爱莲则是他们在路上收留的孩子,人家跟叶国兴才叫真正的青梅竹马。
两个人在武术团都算是地位比较低的孩子,自幼仰人鼻息过活,同病相怜之下,十多岁的孩子,已经彼此有了朦胧的心意。
如果没有那一场变故,可能他们自然而然走到一起,最后和很多人一样,两人都在团里做一对夫妻档。
叶国兴特别勤奋好学,又是个触类旁通之人,若是走正路,定然能创造出自己的一片天空来。
可惜,大多数聪明人偏偏喜欢走捷径。
得知王家家底颇为厚实,而王家夫妇又只有王凤云这一个闺女,叶国兴就已经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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