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达 > 我是猫 > 七


最近,我开始运动了。“一只猫而已,竟然还运动上了。”也许有些人会这样指责我。他们显然十分愚笨,所以在这里,我得表明自己的想法。看看这些指责我的家伙,就算到了此时,在他们眼中,除了吃睡,对运动依旧一无所知。还有一些人十分幸运,被冠以贵人之名。但是在他们眼中,同样只知道袖手闲坐,就算屁股烂了也不肯从坐垫上起来。似乎身为老爷,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高贵。在生活中,他们总是这样扬扬自得。

后来,开始有了一些无聊的提议,什么喝牛奶、冷水浴、跳海、夏天游览山中美景等开始从西方传入日本,甚至在最近开始盛行成风。即使与鼠疫、痨病、神经衰弱这些流行病相比,这些运动的热度也毫不逊色。到现在,我才不过一岁,所以并不清楚人们最开始患这些运动“疾病”的情景。而且,可以肯定,这种轻浮的风气中绝没有我的身影。不过与人类相比,猫的一岁相当于十岁。虽然在寿命上,猫还不及人类的一半,但即使寿命很短,但猫的头脑却发育得十分成熟。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猫与人的寿命显然不能同等看待。

就说才一岁零几个月的我吧,现在竟然能有这么高明的论调,这不就是明证吗?再看主人虚岁已经三岁的小女儿,智力发育得别提多愚钝了,她唯一知晓的事只有吃奶、尿床和哭闹。与疾恶如仇的我相比,她可谓极其幼稚。因此,我能去认真考虑什么运动、冷水浴、户外游览之类的事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如果在人们心中,此事如此怪异,那肯定是因为与我们猫相比,他们少了两条腿的关系。自古以来,人类就十分蠢笨。所以直到近期他们才明白运动的意义,并对其进行大肆吹捧。例如对海水浴的好处夸夸其谈,没完没了,就好像这是一项新发明,有多么伟大一样。其实,我一出生就已经知晓这些事了。

我们先来看看,为何海水有利于身体健康呢?要想明白此点其实很简单,只要去趟海边就可以了。大海是如此辽阔,虽然我们无法得知里面究竟有多少鱼,但是我们却亲眼见过它们欢快地来回游动,而且鱼会生病去看大夫吗?显然没有。鱼儿生病还能游动吗?这点我不甚清楚。不过我知道,如果死了,它是一定会浮上来的。所以,可以用“浮上来”来表示鱼儿的死亡。同理,也可以用“摔下来”来表示鸟的离世,用“升天”来表示人的亡故。有些人从印度洋上横渡而过,你可以去向他们求教,是否见过死鱼。不管是谁,给你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因为哪怕在海上往返再多次,谁也不会看见哪条鱼停止呼吸在海面上漂浮起来。或许说“呼吸”并不准确,“吞吐”显然更合适。

大海是如此浩瀚,浪涛滚滚,就算我们搭乘蒸汽船去寻找,哪怕一刻不停,也不会发现哪条鱼浮上来。由此可见,鱼是一种生命力非常强悍的动物。也许人们会很好奇,它们为何会如此呢?道理显而易见,与它们一直沐浴在海水里有很大关系。海水对鱼来说有如此明显的益处,那么海水对人类来说,益处自然也不会差。在1750年,理查德·拉塞尔博士登了一则广告,内容十分夸张,说什么就算你百病缠身,只要去布赖顿海水浴场中泡一泡,就能全都消除。当然,这话说得太迟了,所以想笑就笑吧。

我是一只猫,虽是如此,但是遇到合适的机会,猫去镰仓海滨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计划目前还不能成功,不管什么事,时机都是很重要的。对今天的猫来说,想要去海水里泡一泡还不行,因为时机显然还未成熟,就好像明治维新前的一些日本人一样,他们还没来得及体验海水的益处就已经亡故了。今天的猫还不能肆意妄为地跳进海里,至少在那些被扔到荒郊野外的猫不能顺利找到回家的路线之前,还不行。现在,对我们猫来说,想洗个海水浴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已经进化到拥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抗那汹涌的波涛了,或者也可以说,人们已经开始用“猫浮上来了”来代替“猫死了”。

所以,还是以后再说海水浴的事吧。不过我还是决定先展开运动。对身处二十世纪的人们来说,要想有个好名声就不能不运动,否则就和名声不好的贫民差不多。如果不运动,在别人眼中,人家不会认为是你不想,反而会认为你是生活困窘,没有时间运动。那些喜好运动的人在过去被嘲讽为奴才,天生就喜欢去干些为武士家跑腿的勾当。可是在现在的社会,卑贱的反而是那些不运动的人。随着时间和社会现状的改变,人们的观点也像我的眼睛一样,在不断变化。不过我眼睛的变化只有大小两种,而人们观点的变化却会天差地别。不过这也没什么要紧的,因为事物本来就有两面和两端。

虽然是同一事物,但往往会有正反两种变化,这无疑证明了人类的圆滑世故。人之所以十分可喜,正是因为他们能够将“方寸”变成“寸方”,正反完全颠倒。如果在观看景点“天之桥立”时换一个角度,从两腿之间倒看,那自然是另一番风景了。如果莎士比亚这么久以来总是一成不变,那能不无聊吗?而文艺界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正是因为偶尔会有人换个角度去看《哈姆雷特》认为它也就是一般。所以,虽然人们从过去总指责运动变成现在对运动忽生喜爱之情,更有甚者,就算是各位太太,在街上走动时也拿着球拍,但也实在没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所以,也不要嘲笑我们猫,认为我们竟不自量力地想搞运动,这就最好不过了。当然,人们也可能对我想搞何种运动产生疑问,那下面我就来说说吧。

对我们猫来说,无法使用任何工具,这可谓十分悲惨,各位想必也知道这点。所以,我们自然不会用什么球、球棒之类的。而且就算我们会用,我们也没有钱来买。因此,鉴于以上两点,我所从事的运动必须与工具无关,并且不需要花费金钱。说到这里,一些人或许认为我应该选择慢走,或者叼片金枪鱼快跑也不错。然而对我来说,这种只用四条腿跑动的运动太乏味了。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在地面上来回跑动,这太简单了。“运动”一词就有圣洁的光辉,我不能玷污它。所以决不能像主人那样不过是表面做做样子。

当然,如果在一些生死攸关的关头,做一些像“叼着金枪鱼快跑”“寻觅大马哈鱼”的运动也不是不行。事实上,这种普通的运动还是很有趣味性的。可是,要想保持这种运动的趣味性,在这种场合下,猎物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种激励,那我就得做点儿别的运动了,最好是一些技巧性的。于是,我为此展开了各种探索。例如从厨房的遮阳板往屋顶上跳、用四条腿站立在屋脊梅花形瓦片上或者跑过晾衣服的竹竿。尤其是最后一种,要想成功着实不易,因为竹竿上十分光滑,我的爪子根本抓不住。

除此之外,我还会冷不丁地从背后扑向孩子们,这项运动倒十分有趣。不过可惜的是,每个月只能这样做两三次,否则就要遭殃了。至于把纸袋套在脑袋上,这种运动除了痛苦,着实没什么乐趣。而且要想进行这项运动还必须借助外力,让别人和我配合,否则只凭我自己是没办法的。有时我还会用爪子在书皮上挠着玩儿,不过这种运动必须背着主人,否则我就得被打一顿。而且虽然这么运动时,爪子的灵活得到了锻炼,但是对身上的肌肉来说,却毫无益处。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一些老式运动,而有些非常有意思的属于新式运动。例如捉螳螂与捉老鼠相比,这个运动固然是小了一些,不过安全性也高了一些。这个运动最适合在夏季中期到秋季初期那段时间进行。

那又如何捕捉呢?首先,我要找到一只螳螂,这东西院子里就有,而且天气好时还能很轻易地找到很多。然后,我要快速地跑到螳螂跟前,那速度即使与一阵风相比,也不遑多让。这时,面对来犯的强敌,螳螂会将两只前脚高举摆好架势,它那两只脚简直和镰刀差不多。螳螂这种东西,胆子着实不小。如果没有摸清对方底细,它是绝不会放弃抵抗的,实在有趣极了。它那前脚高高举着,我抬起右腿一拂,就算没用多大力气,它那柔软的脑袋也会立即无力地歪向一旁。那副呆愣愣的样子,别提多有趣了。接着,我会跳到它的背后,轻挠它的翅膀。虽然一般情况下,它的翅膀都会整齐地叠着,但是此时却会散开,里面轻薄的里衣就会露出来,呈浅紫色,和美吉野纸差不多。

虽然是炎热的夏天,但螳螂依然穿了两层衣服,真是不嫌费事,它的爱美也可见一斑。螳螂的脖子很长,这时就会向后边扭去,或者将身子直接转过来。不过大多数时候,它都会保持静止,然后把头高高地抬起来,似乎是在向我宣战呢。如果它这样做了,那也就意味着我的运动要结束了。等一会儿后,我会再用爪子弄弄它。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只识时务的螳螂,此时就会狼狈而逃。当然,拼死进行抵抗的也不是没有,这种螳螂一般都十分野蛮,没有素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对着它进攻的方向扬一掌。通常情况下,它会被扬得很远,足有两三尺。这时,一些老实的螳螂就会拼命向后退,我的同情心也会油然而起。于是,我就会围着院子里的树跑上几圈,就像飞翔的小鸟一样。不过当我跑完两三圈回来时,这家伙依旧跑得不远,估计连五六寸都不到。

对于我的力量,它已经一清二楚了,所以现在它除了逃跑,一点儿反抗之心都没有了。不过面对我的追击,绝望之际的螳螂偶尔也会做最后一击,它会将自己的双翅抖动开。它的双翅又细又长,和它的脖子差不多。不过据说这东西并不能飞翔,只是个装饰品,一点儿实用价值都没有,就和人们只是对各种语言,什么英语、法语、德语只是略懂的情况差不多。由此可见,虽然利用这种无用的东西,它企图做最后一击,但事实上,对我来说,这毫无威胁。表面来看,它是在做最后抵抗,但实际上,它不过拖着翅膀是在地面上爬行。我的同情心因为它的凄惨情况再次升起,不过我只能将其置之不理,以便于更好的运动。接着,我会突然来到它的面前,而螳螂向前爬行的动作却依旧在持续,这都是因为惯性。

然后,我会打向它的鼻子,此时它除了张开双翅一动不动地躺着,再也做不了什么了。我用前腿将它按住,隔了一会儿又放开,然后隔一会儿再又按住。我对它的这种攻击简直堪比诸葛亮的七擒孟获了。这种攻击差不多会持续半个小时左右,最后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它已经动不了了。然后我就会用嘴叼起它,并且甩一甩后再放下,这下子它躺在地上又不动了。于是,我又抬起脚来将它推一推,并且趁它想一跃而起的时候再次按住它。如果我玩腻了,这只螳螂最后的结局就是被我吃掉。而且作为食物,这东西的味道并不好,营养也少得可怜,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在此,我特意将此事告知于那些没吃过螳螂的人。

我不但捉过螳螂,蝉也捉过。蝉这种东西,各种各样,不过一般情况下,我还是将它们都统称为蝉。在所有蝉中,可以分为什么油蝉、寒蝉、鸣鸣蝉,就和可以分为什么顽童、穷鬼、唠叨货的人类差不多。在这三类蝉中,最烦人的要属油蝉,它总是不停地叫唤。同样讨人厌的还有鸣鸣蝉,它十分野蛮。最有意思的要属只在夏天末期出现的寒蝉,捉它可是件好玩儿的事。当它开始嘶鸣时,往往已经袭来了秋风,人们的皮肤在秋风的吹拂下,感到阵阵寒意。这时,寒蝉就会将尾翼晃晃,开始没完没了地嘶鸣。这种嘶鸣是它的天职,除此之外,我认为它还有义务地供我捕捉。

在秋天初期,捉寒蝉的运动就是我最大的乐趣。在此之前,我必须向各位表明,要知道如果想让这些蝉生活在地上,那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它也就不叫蝉了。而且一旦摔到地上,很多蚂蚁就会过来包围它,我要捉的可绝不是这种。在高大的树枝上,寒蝉发出“吱——知了——”的叫声,只有这种才是我的目标。在此我想向各位求教一个问题,希望那些有文化的人能帮我解答。那就是蝉的叫声到底是什么?是“吱——知了——”?还是“了知——吱——”?我认为,在对蝉的研究中,这种分歧会关系重大。人类在研究方面,显然比猫更加优秀。而且在这方面,人类更是异常骄傲。所以就算不能将答案脱口而出,在此之后,也请大家能好好思虑。

不过对我来说,这声音倒是无所谓的,因为我的目的不过是捉它。只有跟着这声音,趁着它费力嘶鸣的机会,爬上树的我才能将其一举擒获。虽然这个运动表面上并不难,但实际上却着实费力。在我眼中,与其他动物相比,我在地面上的行走能力并不差,因为我有四条腿。至少与两条腿的人类相比,四条腿的我要更胜一筹,这从数学方面就能看出来。可是在爬树这方面,比我厉害的却大有人在。例如猴子,它们天生就具备爬树的本领。如果抛开它们不论,作为它们远亲的人类同样不可小觑。按常理来说,爬树这种举动简直是肆意妄为,完全不符合引力原则。因此在我眼中,不会爬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如果想要捉蝉,不会爬树却是个大麻烦。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有些费劲,但我好歹还能爬上去,这都有赖于我的一个利器,那就是我的爪子。不过此事终究是不容易的,即使那些旁观者不会这么认为。

更糟糕的是,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要知道,蝉和螳螂有很大区别,它是一种会飞的昆虫。因此,如果它飞走,那我就太倒霉了,爬不爬树也就没什么意思了。除此之外,我还可能面临另一种危险,那就是被蝉尿一身。这种事时有发生,我的眼睛常常成为它的目标,然后一泡尿就滋了过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躲开,但如果没躲开,那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为何在飞走时蝉还要撒泡尿呢?这种生理变化到底是源于何种心理?是因为悲伤太甚吗?还是为了更好地逃脱,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呢?倘若是最后一种,那简直就堪比会放墨的乌贼、带毒刺的刺鱼以及略懂拉丁语的主人。在对蝉的研究上,这问题显然必不可少,甚至足以充当博士论文的题目。当然,前提是要有充分的研究。

抛开这些闲话不论,让我们说回主题。在青桐树上,你会发现很多蝉集结于此。虽然“集结”这个词略显诙谐,但与之相比,“集合”又显得太刻板了。据说,在汉语中,以梧桐树来称呼青桐树。这种树长着十分密集的叶子,这些大小犹如团扇的叶子密集到把树干都遮住了。这对捉蝉的运动来说十分不方便。也许正是针对我这种情况,才会有“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谚语。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树干分为两个枝丫的地方大约离地面有六尺高,这也是我常常休息和侦察寒蝉所在的地方。当我向此处爬行时,树叶总是会沙沙作响,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就会惊走一些脾气急躁的蝉。更糟糕的是,一旦惊走了一只,其他蝉就会有样学样,陆续地都飞走了。单就此点来说,与人类相比,蝉的蠢笨并不差到哪儿去。所以,很多时候,当我爬到树杈上时,尽管花费了我很大的力气,却不得不面对一片静寂的情景。有一次,我爬到树上后,不管怎么将自己的耳朵转动,也没有发现任何蝉的踪迹。

后来,我打算先休息休息,因为重新再来是件很费劲的事。于是,为了等待新机会,我在树杈那儿趴了下来。可是,很快疲倦就侵袭了我,让我在毫无察觉的情况渐渐进入了梦乡。而且不幸的是,后来我一下子惊醒过来,结果直接从树杈上掉了下来,“扑通”一声砸在院里铺着石子的小路上。显而易见,我那次的捉蝉计划并没有成功。不过倒也无须在意,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我爬到了树上,捉一两只蝉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可惜的是,在树上时,我就得将捉到的蝉叼在嘴里,这就导致当我回到地面将它吐出来时,基本上,它已经没有什么生机了。这着实扫兴,因为对于我的摆布、逗弄,它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了。

不过即使这样,捉蝉的乐趣还是很大的。主要在于当向它靠近时,悄无声息的我会寻找一个机会,冷不丁利用自己的前腿按住它。树上的蝉通常会使劲地将自己的尾巴不停伸缩,我要找的机会就是这种伸缩之间的空当儿。蝉的翅膀又薄又透,被我按住后,除了发出悲鸣外,这翅膀也会向周围不停地快速抖动。这种奇异的景象正是蝉带给我们的,十分美丽,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这种表演充满了一种艺术气息,每次将寒蝉按住时,我都会请它为我表演一番。不过当我看腻了时,它的结果也无外乎被我狼吞虎咽地吃掉,对此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更有甚者,即便已经被我吞进了嘴里,它的这种艺术表演也不会停下。

在捉蝉运动之外,我还会进行一种“滑松”运动。如果单从表面意思来看,大家也许会认为这是种从松树上往下滑的运动。其实,这是一种爬树运动。不过与捉蝉运动相比,两者的目的却是迥然不同的。前者爬树的目的是为了捉蝉,后者则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树。在四季常青的松树身上,总是凹凸不平、疙瘩丛生,这也就使它给人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相传,这是源右卫门为了款待在最明寺出家的北条时赖,毫不顾惜地将自己珍贵的盆景老松给烧掉的缘故。不过正因如此,对我来说却成了一大便利,因为我的爪子很容易就能抓牢它的树干。因此,每当我找到这种容易让我上手的树干时,我就飞快地跑上去再跑下来。

不仅如此,在跑下来时,我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其一,脑袋朝下倒着爬向地面;其二,保持跑上去时的姿势,尾巴朝下,倒着退回地面上。在这里,我倒想问问各位,在你们眼中,最难的是哪一种呢?人类的思想向来没什么深度,所以他们肯定会认为第二种更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很多人都知晓,从“鹎越”山路的悬崖峭壁上下来时,源义经[77]采用的就是第一种方法。所以,他们就会想当然的认为,从树上下来时,我采用的也肯定是这种方法。在你们眼中,猫就这样没用吗?猫的爪子是向哪个方向长的,你们知道吗?事实上,猫爪都是向后长的,呈现一种弯曲的样子。所以,它能像消防钩那样将东西钩住,并且能把东西拉过来。不过如果要让它将东西推出去,那作用就大打折扣了。打个比方,如果我现在正快速地爬到树上,要想在树梢上保持很长时间停留,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是地上的动物,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自然法则。因此,对我来说,长时间地待在树梢上,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掉下来。直接从树上掉下来,这显然不符合我的预想。所以为了缓解这自然法则的作用,我必须想一些方法。这也就是我之所以要快速爬下来的原因。

在一般人眼中,爬下来和掉下来应是两回事,区别很大。但事实上,与想象中的情况相比,这种区别并没有那么大。要想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只需放慢前者的速度就可以了。同理,要想将“爬下来”变成“掉下来”,只需将前者速度加快。所以,实际上,“爬下来”和“掉下来”的区别不过只是一个字的事罢了。当然,对我来说,从松树上掉下来肯定非我所愿,所以为了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我会将速度放慢。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利用一些方法,以便于缓和掉下来的速度。猫的爪子是向后长的,这一点之前我已经和诸位说过了。所以,要想让自己“爬下来”而不是“掉下来”,我就得脑袋朝上用爪子抓住树干退下来。因为只有这样,我那向后长的爪子才能抓紧树干,抵抗身体向下落的那股力量。这个道理显而易见。那如果要反过来呢,像源义经爬下悬崖时那样头朝下来个“滑松”,那会怎么样呢?事实上,如果这样,除了刺溜地滑下来外,爪子的作用可以说完全发挥不出来,也就意味着自身的体重将没有一点支撑。所以,按照原本的计划,自己会“爬下来”,但事实上,最后往往直接会变成“掉下来”。由此可见,爬“鹎越”悬崖的方法并没那么容易。在所有猫中,似乎只有我自己还掌握着这种本领。我之所以用“滑松”来称呼这项运动,原因正在于此。

我最后要说的运动是“绕墙”。主人家有个用竹篱笆围成的长方形的院子。其中一面篱笆与走廊平行,与左右只有两丈四尺的篱笆相比,这面篱笆也是最长的,大约有五六丈。有时我会爬到这面篱笆顶上去,然后绕着走一圈,并且保证自己掉不下来,这就是我口中的“绕墙”运动。虽然很多时候,这项运动都不能成功,但成功后的乐趣却是很大的。而且在篱笆相隔不远的地方竖着一根木桩,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大大的便利,让我可以稍作休息。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从早上开始到中午,我已经非常高明地完成了三次。而且,其中的乐趣也随着愈加高明的技巧而增长,所以我还要再做一遍。

在第四次的过程中,邻居屋顶上飞来的几只乌鸦吸引了我的目光,此时我才完成了二分之一。它们整齐地落在我的前方,离我也就五六尺远。这些家伙,来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个,目的似乎就是为了给别人的运动造成阻碍。更何况,这还是一些没有户口的家伙,不知从哪儿来的,竟然就这样大咧咧地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停着,简直太不像话了。思及此点,我冲着它们叫道:“嘿,离远点儿,我过去了。”其中一只站得最靠前的乌鸦笑嘻嘻地看着我。第二只和第三只也没闲着,前者使劲看着主人家的院子,后者估计是来之前吃了什么,正站在篱笆上颇为使劲地擦嘴。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我一直在篱笆上站着,以便于它们能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怎样回答我。

乌鸦有个绰号,叫“勘左卫门”。虽然我花了很长时间等待,但是它们却没什么反应。飞走了?没有。回答?也没有。由此可见,这个绰号还真是名副其实。迫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朝前方走去,但速度并不快。最前面的那只勘左卫门这时突然扇动了下翅膀。“哟,害怕了?要跑吗?看来我还是很有威严的。”我心里这样想到。可事实证明,我不过是自作多情,它只是换换姿势,把原本冲着右边的脑袋转向了左边。

浑蛋!这要是在地上,它恐怕难逃我的手掌心。可是现在,我正在进行“绕墙”运动,这本来就是件很难的事。所以,如果和这家伙争斗,我此时恐怕真没有那份精力。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是让我耐心地等着它们自己离开,我也是做不到的。第一,我的腿不足以支撑这种无聊的等待,它会越来越无力;第二,这些家伙之所以能站在这儿,是因为它们有翅膀,所以,对它们来说,只要它们愿意,一直待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问题;第三,今天这种“绕墙”运动我已经完成三次了,所以无论它们出不出现,我都已经十分疲惫了。更何况与走钢丝相比,我这项运动怕是还要更难一些。所以哪怕没有任何阻碍,我也不能保证自己就能完成这项运动。更何况此时,我还要面对这么大的阻碍——三个浑身漆黑的家伙,这实在让我左右为难。迫不得已之下,将这项运动终止,从墙上下来,似乎成了我唯一的选择。我想就这么办吧,省得麻烦。而且与我相比,它们的人数本来就多,气势上就先占了优势。更何况这些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儿的家伙似乎并非善茬,这从它们那尖利的嘴上就能看出来,简直和神明赐给“天狗”之子的那怪嘴一个样。

对此时的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撤退。否则一旦状况越来越严重,我再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怕会更加丢脸。但没想到的是,那个把脑袋转向左边的家伙竟趁我思考的时候骂了一声“傻子”。紧接着第二只乌鸦又冒出一声“傻子”。而最后的那只甚至连叫了两声“傻子!傻子”!虽然一直以来,我都是只温和的猫,但是此时面对如此景象,我再也不能手下留情了。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上,竟然遭到它们如此辱骂,对我的名声来说,这无疑是种屈辱。当然,也许说名声并不太准确,毕竟直到今天,我依旧是只没名没姓的猫。然而即便如此,对我的颜面来说,这同样是种损害。退缩?我决不能那样做。虽然与我相比,它们人数更多,但在我眼中,不过是一盘散沙,而且它们没准儿只是一群懦弱之辈。我已经下定决心前进,无论怎样都不会退缩。于是,我速度并不快地走向前去。可是看看这些乌鸦,竟然在彼此交谈,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因此,我的怒气愈发高涨。

倘若这竹篱能更宽些,哪怕只有五六寸也好,它们决不会如此轻松惬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我已经怒火滔天,但也只能一点一点地朝前移。这段路可是花费了我好大力气,但我和最前面那只乌鸦的距离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五六寸了。原本我打算再接再厉,结果没想到那三个家伙这时忽然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就好像之前已经商议好了一样,飞到了离墙一二尺的地方。因为它们的扇动,我的脸被一阵风吹过,大惊之下我猛地向旁边栽去,毫无意外地“扑通”一声掉到了地上。

我心想,这下完了,然后抬起脑袋看向了上方的墙头。结果发现,那三个家伙依旧站在原地向下看着我,尖利的嘴巴向前伸着。这些家伙,当真是胆大包天。我瞪着它们,尽管模样颇为凶狠,但依然没什么用。然后,我又将腰拱起来,用大声的号叫来表达我的愤怒,但效果似乎更加不如人意。对于我的怒吼,它们毫无反应,就好像那些精妙的象征诗,普通人也理解不了一样。不过这种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之前显然犯了个错误,那就是将它们视为了和我是同一个物种。面对我的怒吼,真正的猫当然无法忍受。可是要知道,事实上,我的对手是几只乌鸦,这着实可惜。乌鸦就乌鸦吧,事实如此,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了。这种无奈就好像实业家想将我的主人制伏,好像西行法师[78]收到了源赖朝将军送的银制猫,也好像西乡隆盛[79]先生的铜像被乌鸦浇了一坨粪。

一直以来,我处事都十分灵活。所以,既然此时情况已经于我不利,我仍是回到了廊子上,动作干脆利落。晚餐时间已经到了,对我来说,虽然需要运动,但也不宜做太多。不知因为什么,我的身体似乎快散架子瘫倒下去了。而且此时正值初秋,在运动中,我身上的皮毛似乎吸收了太阳的余热,此时浑身都热了起来,就好像要烧起来一样。脊背上也非常痒痒,这是因为原本应该掉到地上的汗水像层油脂一样都粘到了毛根上。除了这种出汗发痒外,还有一种痒是因为被跳蚤咬了。不过二者的差别很明显,想要区分十分容易。如果这发痒的地方容易够到,我原本可以用嘴或者腿去咬一咬、抓一抓。然而不幸的是,这次,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我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感到痒痒的地方恰巧在脊背上,正是中间那纵向的一片。针对此种情况,要想让自己不再难受,睡个好觉,只能有两个办法——要么去使劲蹭蹭其他人,要么使劲蹭蹭松树枝干。

实际上,最蠢笨的就是人类,只要我喵喵地叫几声就能搞定。表面看来,我们之所以发出这种叫声是因为人类的抚摩。但事实上,站在我们猫的立场来看,那声音不过是在表达我们被摸的不满罢了。总而言之,人类都是些蠢货。很多时候,当我们喵喵叫着靠近他们膝头时,他们就会认为我们在表达爱意,这根本是大错特错。而且每当这时,对于我们的作为,他们不但听之任之,甚至还会摸摸我们的脑袋以示抚慰。不过可惜的是,最近这段时间,我的皮毛里长了一种寄生虫,叫跳蚤。所以人们不愿意再让我靠近,总会拎着我的脖子将我扔出去。可见,我已经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了,原因正是这些微小且无关紧要的小跳蚤。这不正说明了人类的反复无常吗?不过是一些跳蚤,顶多一千只,他们竟然就这样无情地翻脸了,真是想不到。

据说,在人类的世界中,普遍遵循着这样的爱之法则,即爱他人的前提是要保证条件对自己有利。因为人们突然间在对我的态度上发生了很大转变。因此,当我身上发痒时,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于是,为了解痒,我只能依靠松树,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思及此处,我就离开廊子,打算去松树上蹭蹭。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我这样做了,虽说暂时止了痒,但只怕失去的更多。为何我会这样说呢?那是因为在松树上长满了富有黏性的松脂。这是种非常固执的东西,只要粘到身上,要想让它们掉落是极其困难的。就算是打雷闪电,或者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也无济于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难缠。那就是这种东西扩张得很快。最开始时,也许只有五根毛被粘,但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扩张到十根,紧接着就会变成三十根。等你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我虽是一只猫,但生性淡泊,简直和爱好茶道的人差不多。所以,我十分厌恶这种黏稠、顽固、歹毒和难缠的东西。我连面对长相俊美的猫时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这松脂就更不在话下了。当被北风吹来时,人力车夫家的阿黑双眼就会流出眼脂,这松脂就和那东西差不多。我穿着浅灰色的皮毛大衣,此时竟然被这种东西祸害成这个样子,真是欺人太甚!倘若它能站在我的角度将心比心,自然就会明白我为何口出此言。不过对它来说,我的话显然毫无作用。只要我敢把脊背往松树上蹭,它必然会把我身上弄得黏黏糊糊。由此可见,这根本就是个不通情理的蠢货,如果我非要去和它商讨出个结果,不但会让我的颜面尽失,而且还会牵连我的皮毛。所以,我只能任凭身上发痒,毫无办法。

显然这两种解痒的办法都行不通了,所以此时我有些不知所措。要想以后能安稳地生活,保证身体健康,我必须马上找到止痒的方法。正当我抬着后腿想主意时,有件事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很多时候,我的主人都会带着毛巾和香皂出门,然后当他回来时就会面色红润。这中间虽然只经过了三四十分钟,但是与之前相比,他的气色就好多了。主人既丑又穷,可即便对于这样的人,洗澡也能发挥如此神奇的功效。与之相比,这种方法只怕对我的效果更好。原本,我没必要通过洗澡让自己变成风流小子,因为我已经够俊朗了。但是现在,如果我不这样做,没准儿就会生病早夭,这对世人来说,损失就太大了。

所以,一番探听之下我得知主人平时去的地方就是公共浴池,这地方是人们故意建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磨时光。不管怎么说,既然它的建造者是人,那就不能对它有太大期待。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去试试的,谁让我已经陷入这种困境了呢?当然,如果一试之下,没有任何效果,自然就没有下次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那澡堂是人类专门为自己修建的,像我这种异类能被允许进入其中吗?我转念一想,就连主人那种人都能进去,而且举止颇为从容不迫,那我为何不可呢?不过虽然这么说,但为了维护我的名誉,避免碰钉子,最好的办法,是我先去试探一番。下定决心后,我从容镇定地就奔着澡堂去了。

经过胡同,拐向左边。在那里,你会看见一个和竹竿差不多高的十东西。上面还有烟冒出,看起来颜色很浅。公共澡堂到了,我找到它的后门,然后悄无声息地溜进里面去。也许有人会说,只有胆小的人才会如此,或者说,只有无能的人才会如此。其实,不过是一些人因为嫉妒而发出的抱怨罢了,这些人一般只能通过正门进去。很多时候,聪明人要搞奇袭利用的都是后门,这种做法古已有之,不信你去看看《绅士育成记》,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上就有例子。除此之外,这本书上还写过:“在绅士的遗书中提到过,后门乃修身明德之门也。”这话就写在书中的下一页上。我虽是一只猫,但却生于二十世纪,所以当然具备这样的教育。因此,最好还是不要小看我。

说回正题,话说我溜进去之后,在里面看到很多松木。它们已经被劈成了大概长约八寸的木柴,被堆成了一座小山。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煤同样堆在一起,像个大土堆。或许有人不禁会发问,为何用小山来形容柴堆,却用土堆来形容煤呢?事实上,我只是单纯地想将它们区别开来,并没有其他意思。人类真是可怜,以米为食,以鸡鸭为食,还以家畜和各种东西为食,没想到所有东西都吃遍了,竟落得个吃煤的下场,惨啊!

我继续前行,然后看见一个敞开的门,大约有六尺宽。屋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声响。不过这时却有人声从对面的屋里传来。由此我推断到,人声鼎沸的那片必是澡堂无疑。在柴堆和煤堆中间有条小道,我从此处穿过并拐向左边,然后接着前行。结果发现,在右侧的玻璃窗那边,有一些像金字塔那样堆成三角形的圆形小桶。我对每个小桶都抱以深刻的同情,因为本是圆形的它们竟被迫堆成了三角形。在小桶的南边有段长约五六尺的隔板,它的设置似乎是专门为了欢迎我而准备的。因为它与地面的距离不过一米,对我来说,要想跳上去,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太棒了!”我欢呼道,然后一跃而起,紧接着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所谓的浴池。在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也最让人高兴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将从不知滋味的东西吃入嘴中,将从没见过的风景尽收眼底。每个星期,我家主人会来浴池三次,每次大约三四十分钟。如果各位也能像我主人这样,那就太好了。不过如果您从没见过浴池,就像我一样,那就请您务必去看一看,千万不要错过,就算不给父母养老送终都没关系。这景象真可谓壮观,就算在这偌大的世界上,也可谓难得一见。

究竟哪里壮观呢?即便是我,也有些羞于启齿。透过这个玻璃窗,我看见很多犹如台湾土著般浑身赤裸的人挤在一起,这些吵吵嚷嚷的人简直堪比二十世纪的亚当。纵观人类的服装史,算了,这事还是由托伊菲尔斯德雷克先生来说吧,我在这儿就不赘言了。总之,对人类来说,衣服是必需的。在十八世纪前后,英国有处温泉,名叫帕司。伯·南希曾为此处制定严厉的规定,即无论男女,在浴室里,从肩到腿的任何一处都不能暴露出来。

六十年前,英国某城市还曾有过一所美术学院。因为学院的性质,裸体画和裸体雕塑自然必不可少。所以,在学院各处陈列着很多买来的裸体模型。一般情况下,这倒没什么大碍,难就难在举行建校典礼时,因为那时势必要请很多名门闺秀到场。当时,在这些小姐、夫人眼中,人这种动物不能像猴子似的只有一层皮,人必须要有衣服。不穿衣服的人就和没鼻子的大象、没学生的学校、没勇气的军人一样,丧失了自己的本性。而丧失本性的人应该被称为野兽,已经不是人了。当然,学院里不过是些裸体模型。但是即便如此,对这些小姐、夫人来说,如果与这些整天和兽类打交道的人交往了,对她们的名声而言,无疑是种侮辱。因此,她们以“恕不出席”拒之。虽然在学院老师眼中,这些女人简直不可理喻。不过无奈的是,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女人这种东西都具备一种装饰作用。虽然她们既不会舂米劳作,又不会当兵打仗,但是对建校典礼来说,这种装饰品却不可或缺。思及此处,迫不得已,他们只好用布庄买来的三十五匹黑布给这些裸体模型穿上衣服,避免它们落得个被当作兽类的下场。更有甚者,就连这些模型的头部也裹上了黑布,唯恐那些女人怪罪。这样一来,典礼总算得以圆满举行。由此可见,对人类来说,衣服可谓十分重要。

近期,有些先生对裸体画、裸体之事大加支持,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从一点上就能看出来,例如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只裸体的猫。裸体画来自希腊、罗马,它之所以能够流行和文艺复兴有一定关系,是受了那种淫乱风气的鼓动。对希腊和罗马人来说,他们对裸体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在他们眼中,裸体和风纪之间没有丝毫关系。然而无论是在寒冷的北欧,还是在日本,甚至是英德,要想不被冻死,衣服可谓是必需品。因为畏惧死亡,所以人们要穿衣服。当这种行为普及到所有人身上,对人来说,穿衣服就成了必不可少的行为。一旦穿上衣服,再面对那些裸体之人时,就会视他们为野兽,而非人了。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在欧洲人眼中,那些裸体画、裸体像会被视为野兽。北欧人尤为如此。甚至即便与猫相比,这种野兽恐怕还稍有不如。很美?那也没什么,不过是“很美的野兽”罢了。如此说来,或许有人会质疑我是否见过西方女人的礼服?我不过是只猫,自然没见过。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听说过,据说她们所谓的礼服不但袒露着胸口,还裸露着手臂香肩,简直不成体统!她们的衣服在十四世纪以前还和普通人一样,并没那么可笑。可是为何现在她们的衣服竟会像戏子那样下流呢?这个理由太长,所以在这里,我不想多加赘述。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此罢了。

我们先将她们的衣服史抛开不论,话说虽然在晚上她们穿得如此下流,还得意扬扬。但是在白天,她们还是会将全身都包裹严实的。甚至即便是一个脚趾,如果被别人看到,对她们来说也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心里的人味并没有完全泯灭。至于那礼服,不过是一群傻子商量出来的结果,自欺欺人罢了。如果对于我的说法,某人心怀质疑,大可以白天也去街上走走,将胸口和手臂都露出来看看。即便是支持裸体的人,也可以这样试试。如果在他们眼中,真的由衷以裸体为美,怎么不让自己的女儿光着身子呢?或者自己也可以去上野公园裸奔一下。为何不这样去做呢?难道是做不到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没有西方人为先例吧。实际上,此时不就有人穿着下流的礼服在帝国饭店出入吗?而且颇为骄傲自满。这又是为何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不过是因为西方人已经开创了先例罢了。在他们眼中,西方人无疑是出色的,所以即便生硬、愚蠢,也非要去模仿个没完,否则就不舒服。别人比你高,你就得低头;别人比你强,你就得认输;别人比你厉害,你就得屈服;如此卑躬屈膝,实在愚蠢至极。当然,如果这种愚蠢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许值得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太高看了日本人。而且这情景也同样适用于学问方面,不过在此就不多加赘述了,毕竟和衣服没什么关系。

如是,对人类而言,衣服可谓极其重要。它的重要性甚至可以与人类自身相媲美,因此人总是会质疑,衣服和人到底哪个更重要?纵观人类历史,似乎将其称为衣服的历史更为合适,反倒不能称其为血肉的历史了。所以,一旦某人赤身裸体,在他人眼中反而更像是妖怪,离人倒相去甚远了。当然,妖怪这个称呼也不是不能摒弃的,只要所有人类都愿意做妖怪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这样,人类自身就将面临很大苦恼。人类在远古时候由大自然创造而来,相互之间地位平等,然后又一起被放到了这世上。因此,所有人生下来时都是赤身裸体的,没有例外。

如果人类能对这种平等安之若素,那估计无论生活多久,他们都会是如此赤身裸体的。可是,其中一人却说道:“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赤裸裸的,那我为何又要浪费精力了?这努力不就毫无意义了吗?我必须想个办法,让自己突显于众人之中,让他们知道我是谁。所以,为了能让其他人大吃一惊,我得在身上穿点儿什么。”于是,经过十年的不断研究,短裤诞生了。然后此人穿着它到处去炫耀说:“看看,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了吧?”今天的人力车夫就是此人的后代。也许有人会觉得,竟然花费了十年时间才发明出一条短裤,这也太没用了吧?实际上,这种说法十分愚妄。因为此人的立足点是今天,回头看时难免陷入愚昧的境地。如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称其为最伟大的发明也毫不过分。笛卡儿发现了“我思故我在”的真理,这难道不是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吗?但据说,他同样花费了十年才明白。无论探索什么事,都必须花费一番大力气。所以,一个车夫竟能发明出短裤,虽然花费了十年时间,但已实属难得。

当然,短裤一经发明问世,车夫难免耀武扬威起来。于是又出现一个人,对于车夫们穿着短裤耀武扬威的行径,他十分气愤。所以,通过六年的研究,大褂诞生了。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穿不穿都无所谓,但到底是压制住了短裤的嚣张气焰。大褂的黄金时代开启了。这个发明人正是菜店掌柜、药店掌柜、布庄掌柜等人的祖先。在短裤和大褂之后,裙裤时代紧随而至。这也是一位妖怪发明出来的,他曾愤怒地大喊道:“大褂有什么了不起!”这个人的后代就是那些旧武士和现在的大官们。就这样,妖怪们接二连三的独树一帜,最后那种模仿燕尾的奇装异服终于诞生了。

然而,这种东西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是随随便便、胡扯瞎闹、漫不经心弄出来的吗?显然不是。这不过是很多好胜之人野心勃勃弄出的新花样,目的就是为了超越他人,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发现一大事实,那就是人类对于平等饱含憎恶,就好像自然也不喜真空一样。至于今天,正是因为对这种平等的憎恶,所以人们才穿上各种服装,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对人类而言,衣服现在已经成了其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想将这部分舍弃,并回归原始那种赤裸的平等,估计只有那种狂妄之人才能做到。不过就算成了此种人,要想回到过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在文明人眼中,只有那些妖怪才会想回到过去。这个世界上有亿万人,如果大家都成了妖怪,那不就平等了吗?既然这样,就让所有人都退回到妖怪的世界中不就行了吗?事实上,就算如此,依然行不通。因为,就算所有人都变回了妖怪,但第二天,妖怪之间的竞争又会上演。虽然此时,他们的竞争手段已经不是穿衣服了,但对他们来说,依然可以利用妖怪的本色来竞争。虽然不能再穿衣服,所有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总还是会弄出些与众不同来。由此可见,还是不脱衣服为妙。

可是,现在我面前的这群人却全都是赤身裸体的,什么短裤、大褂、裙裤,都没了踪影。他们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中,将自己的丑陋之态表露无遗,甚至还在夸夸其谈,脸上毫无顾忌之色。这就是我之前所说的极为壮观的景象。对我自身来说,此时倍感荣幸,因为竟然有幸将这些人的情况向那些文明人描述一番。

我应该从哪儿开始说呢?这浴池里十分混乱。这些妖怪们的行径乱得很,为了能够井然有序地加以阐述,我必须要花费大量精力。我先从浴池着手吧,姑且算它是浴池吧,事实上,这很难说得清。它有九尺长三尺宽,被分为了两部分。一边是所谓的药汤,一边是普通洗澡水。前者呈现出一种乳白色,但却像掺了石灰似的那样混浊,而且还油亮亮的不通透。其实,这水像要臭了似的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一番探听之下我才知道,一份药汤竟要用一周之久,下周才会换新的。至于后者,也好不到哪儿去。虽说是普通水,但也称不上清澈,那颜色就和消防水桶里存的雨水被搅动起来时差不多。

接下来我要说说那些妖怪。要想对他们加以描述,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两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人站在那个和消防水桶差不多的浴池里。他们站在那儿正将水撩向自己的肚皮,哗啦哗啦的水声不绝于耳,当真是好福气。若论肤色,这两人简直不分伯仲,都是同样黑。我心里想着:“这两个家伙,长得倒挺壮实。”没过多久,其中一个对另一说:“我这块是怎么了,阿金?总有些疼。”与此同时,他正拿着毛巾擦拭着自己的前胸。

“那块吗?是胃啊。这你可得注意点儿,严重了是会有生命危险的。”阿金说道,语气颇为热情。

“不对,是左边。”那人边指着左肺部的位置边说道。

“就是胃没错的,左边胃,右边肺。”阿金答道。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胃在这边呢。”那人边说边在自己的腰上点了点。

“不对,那是小肠。”阿金说道。

这时,一个青年突然跳进了水里,发出“咕咚”一声,这个长着小胡子的家伙看起来大约二十五六岁。原本他跳进来也没什么,可是他全身都是香皂沫,除此之外还有泥垢。所以这一跳之下,这些东西立即在水面上扩散开来,形成了一层油光光的污垢,呈一种青灰色。然后,两个脑袋从他旁边露了出来。其中一个光秃秃的,是个老头儿。他冲一位留着板寸的小伙搭讪道:“人老了,腿脚都不灵便了,和年轻人可比不了。不过要说到这洗澡水,我还是希望能热些的,否则不过瘾啊!”

“您身体看着不错了,老爷子,而且看起来很有精神头。”青年答道。

“哪有什么精神啊,幸好没什么病。人啊,活到一百二十岁也不是不可能的,但千万别干坏事。”

“这么多年?能活到吗?”

“肯定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在明治维新前,牛入区有个直参武士,名叫屈渊。据说他有个仆从,此人活到一百三十岁呢。”

“嘿!活得真够久的。”

“可不是吗?活得真够久的,以至于他连自己的岁数都忘了。据说,他在一百岁以前还清楚自己的年龄,但是之后就忘得精光了。我们相识时,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不过那时他还活着呢。至于后来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没准儿啊,现在也没死。”说完老头儿就离开了浴池。至于刚才那个长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他正独自在那儿笑嘻嘻地弄着香皂沫,使那像云母片一样的香皂沫覆盖住了身旁的水面。

然后,又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妖怪跳进了浴池。之所以说他与众不同是因为他背上文着花纹,似乎是岩见重太郎[80]挥刀斩蟒蛇的故事。不过那条蟒蛇却不见踪影,应该是尚未文完,这着实可惜。因此,在这位“岩见重太郎”的身上,多少能看出点儿失望的味道来。他跳进浴池后嚷道:“妈的,这水真热啊!”

另一个随后跳下的人也附和道:“这水……能凉些就好了……”此人的面目显得有些狰狞,可见这洗澡水确实太烫。一见到那位文着重太郎的人,他立马招呼道:“您也来了,老师傅。”

“嗯,是你呀。”那位“重太郎”接着问道,“最近,阿闵怎么样了?”

“他呀,活跃着呢。”

“他倒不是总这样……”

“那倒是,不过这可不是个忠厚的家伙。哦……这么说吧,反正他不大招大家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而且也不得大家信任。对一个手艺人来说,这可不是好事。”

“为何大家都不喜欢他,其实这也好理解,谁让阿闵总是一副骄傲自得的样子呢,一点儿都不懂得谦逊有礼,所以大家不信任他也很正常。”

“这倒是实话。仗着自己的手艺,这家伙总是自以为是。可这有什么好处呢,最后还不是自己遭殃。”

“白银町上的老人儿没剩下几个了,到了现在,也就只有桶铺的元老爷、砖瓦店的掌柜,还有您,能称得上师傅喽。我是这儿的本地人,生于此长于此。至于阿闵那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可不是吗?不过他竟然能做到那地步,倒也实属难得了。”

“唉,反正是不招人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不合群吧。”就这样,两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这个阿闵,那坏话说个不停。

这边浴池的洗澡水就像消防桶一样混浊,对它的描述就到此为止吧,接着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另一边的药汤。这药汤呈乳白色,有很多人挤在里面。表面看来是在浴池水里挤了很多人,但事实上,更像是在人堆里加了一些水。而且这个池子有进无出,大家看起来都悠闲得很。此时,我也深刻理解了为何此处的水会这么脏,一是因为不经常更换,二是因为泡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对浴池里的人再次认真观察了一遍,终于找到了我的主人,他在各种拥挤下正蹲在池子的左上角那儿。因为洗澡水很热,所以他的脸上红彤彤的。我心里十分同情他,真希望有人能腾个空儿让他出来。不过看起来大家似乎并不愿意接受我的意见,而主人似乎也不领情,依旧浑身通红地待在原地。这种事其实做起来很难。那既然身上都烫红了,为何他还不愿出来呢?估计是怕浪费了那洗澡钱吧,足有二毛五分呢。虽然我是一只猫,但对主人的忠心却天地可表。所以身在窗沿上的我不免为他担心,怕一直不肯出来的他会在里面晕倒。主人旁边的一个泡澡者这时开口了,他的全身都泡在水里,他说:“这水太热了,瞧瞧这后背,简直像被针扎一样。”似乎想以此来获得大家的支持。

不过,有人却没能让他如愿,那人得意扬扬地回道:“哪儿热了?这水冷热正合适。要想让这药浴发挥作用,就得这样。与这儿相比,我在老家用的水更热,至少比这热一倍。”

“这药浴到底有何用啊?能治啥病?”有人问道,这家伙的脑袋上顶着一条叠好的浴巾。

“啥病都治,厉害着呢,作用也大。”一个脸长得像黄瓜一样消瘦的人说道。如果像他说的那样,这药浴的效果那么大,那为何他没有变壮实呢?真是奇怪。

紧接着,又一个貌似啥事都懂的人接茬儿道:“这药疗效最好时是在换好药水后的第三、第四天,所以今天来泡正合适。”一望之下,我发现这人长得颇为肥硕。

“那能不能喝呢?这样有效果吗?”一个声音突然插入,听起来颇为娇弱,但看不清长相。紧接着另一人答道:“要想喝的话,得等它凉了。睡觉前喝上一杯就不用起夜了,喝点儿试试也行。”这人同样看不清长相。

说到这里,我们再把目光从浴池挪到大厅。嘿!这人可真不少,一大群亚当。有的蹲着,有的坐着,姿势各异。都在搓洗自己的身体,有的搓这儿,有的搓那儿。其中有两位亚当吓了我一跳,一位躺在水泥地上仰望高处的天窗,另一个更加悠闲,正趴在地上看向水沟。除此之外,还有一对貌似是师徒的和尚,小和尚正在代行搓澡工的职务,给自己面向墙壁蹲着的师傅敲打肩头。当然,正式的搓澡工也有,他正拎着一个圆桶将热水浇到客人肩上。而且虽然室内温度颇高,他却还穿着坎肩,据我估计,可能是他感冒了的关系。他还拿着一块粗绒布,就夹在他右脚的大拇指中,估计是用来给客人搓泥的。

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人,自己就占了三个水桶,正不断劝说周围的人用他的香皂。一个劲儿地说:“这是我的香皂,请用!请用!”然后就开始夸夸其谈起来,至于说的什么我倾耳细听,原来是:“枪本是外国的东西,后来才传过来的,对吧?在古代,战斗的工具主要是大刀。外国人之所以要造枪,不过是因为他们胆小罢了。这个外国是哪儿呢?反正不是中国。在和唐内,也就是清和源氏的时代,这东西还没有呢。据说,源义从虾夷去往满洲时,身边就跟着一个虾夷人,而且此人颇有学识。后来,源义经之子对大明国实施攻打,不敌的大明派出使者求见三代将军,并提出要求,希望可以借兵三千。然而没想到的是,三代将军扣留了使者。至于这个使者姓甚名谁,他一时想不起来了。反正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这个使者一直被拘禁着。后来在长崎,一个窑姐嫁给了他。这个窑姐给他生了个孩子,这孩子就是和唐内。等此子长大后妄图回到大明,结果发现国贼已将大明覆灭……”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丝毫没听懂。

在这人的身后还有个人,此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脸色晦暗。此时除了将热水不停地撩向大腿根部外,他并没有说什么。他看起来十分不好受,好像那里有疮。在他旁边有个貌似是这一带“读书人”的家伙,不过十七八岁,正在粗鲁地大声说着什么。在“读书人”旁边还有个背对着我的家伙,他脊柱骨节节突起,就像将一根竹节杖插入了一具僵尸体内。在他脊柱两侧,摆着四个像“十六子棋”棋子一样的圆点,排列得非常整齐。不仅如此,这些“棋子儿”还有些腐烂,甚至流出了脓水来。如果我继续这样写下去,那就有太多东西要写了。我现在连其十分之一都还没写到。突然,一个光头出现在进门处,他大概七十多岁,穿着淡黄布衣服。此人出现后,他对着这些赤裸的妖怪行了个礼,模样颇为恭敬。然后说道:“实在感谢诸位在这么冷的天还来光临,大家慢慢洗,不要着急。要想暖和一点儿,就在药浴里多泡几遍。洗澡水一定要够热,知道了吗,掌柜的?”他一张嘴就是这么一大通,浴池的掌柜的立马回答:“知道了。”

“这老爷子真会做生意,这么客气。”刚才提及和唐内的那人夸赞道。

这个老头儿突然而至,古怪得很,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因此,我决定略过其他的不提,先把所有心思放到这老头儿身上。最初,有个刚从浴池里出来的四岁左右的小孩儿落入了这老头儿的眼睛里,老爷子将手招一招,说道:“这边来,小家伙!”但没想到,小孩儿一下被他吓哭了起来,似乎很害怕。他这一哭,把老头儿也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别哭,别哭,怎么了?怕我?哎,这是咋回事?”说完,老头儿话锋一转,对孩子父亲说道:“哟!源老板啊!今天可不暖和。昨晚,近江店进小偷了,不过是个蠢货。你都想不到,他竟然在角门上掏了个四方的窟窿。后来人跑了,但却啥也没偷成,估计正好让警察或巡夜的给撞见了。真是笑死人了。”这老家伙对小偷好一番讥讽,然后又转向另一人说道:“真冷啊今天,你这年轻人怕冷吗?”实际上,觉得冷的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一时间,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老头儿身上了,结果不但忘了其他妖怪,也没顾得上在浴池一角烫得浑身通红的主人。这时,在搓澡和冲洗挨着的地方突然传来一声大叫。定睛一看,我发现这声音正是主人发出来的。这叫声不但大,而且沙哑得难以听清,虽然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但因为今天是在这样的地方,所还是吓了我一大跳。我瞬间就判断出来主人为何如此生气,肯定是因为长时间待在热水里,结果导致了上火。他又为何如此大喊大叫呢?如果只是因为这种病态,这当然值得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头脑可没有随着上升的肝火而变得昏聩,其实只要我将他之所以大吵大嚷的理由讲明,大家也就明白了。实际上,他正在和人发生争吵,对方是一个自负的“读书人”。主人大叫道:“往后面去,别把水弄到我的小桶里。”

看待事情的眼光不同,事情的样子自然不同。所以针对主人大声吵嚷的原因,不一定非得是因为上火的关系。没准儿在一万人中,终究会出现一个像高山彦九郎[81]那样的人,对山贼加以大声斥责,而此时的苦沙弥之所以要弄这么一出,很可能怀揣的是同样的目的。结果是否也会和预想的一样呢?那可不好说,毕竟在对方眼中,自己可不是什么山贼。转过头的读书人答道:“我原本就在这儿。”语气听起来颇为诚恳。这回答十分平常,潜台词就是在说:“这地是我先占的,我才不会顺你心意离开呢。”而且,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态度,实在和山贼相去甚远。虽然主人有些上火,但是他按理也该明白这一点。可是,他之所以会发火,其实和读书人占位置没多大关系。真正的原因是在这之前,这两个年轻人毫不沉稳,光顾着得意扬扬地在那儿自吹自擂,这才把主人的火气给勾了上来。所以,虽然对方已经老实地表明位置是自己的,但主人依旧呵斥道:“浑蛋,你是怎么回事,把脏水往别人桶里弄?”就算是我,面对这两个年轻人时心里也早有不满。所以,听见主人的话,我不禁大呼道:“痛快!”不过虽然如此,在我眼中,他的行为依旧有欠考虑,因为他毕竟是老师。

主人是一个很顽固死板的人,这个性格可不讨喜。他身上都是棱角,简直和烧过的煤块差不多,而且又臭又硬。据说,在古代,汉尼拔[82]率军越过阿尔卑斯山时,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堵住了。于是,汉尼拔将醋淋到岩石上,并听过火烤让岩石变软,然后用锯子将岩石据开,最终他们顺利通过。我觉得主人在药汤里已经泡了那么久,但对他的固执病症显然没什么效果,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醋浇、用火烧了,否则主人这病是不会好的,即便再来几百个这样的读书人,历经数十年,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些泡在浴池里或站在水龙头下的人都是赤裸裸的,那些文明人必穿的衣服已经被他们脱去,可以说这就是一大群妖怪。所以,用普通规则来要求他们显然是行不通的,他们自然可以肆意妄为。例如,让左肺变成胃、让和唐内变成清和源氏、让阿闵不值得信任。可是,如果离开浴池,回到穿衣处,他们就从妖怪变回了人。因为,他们回到了尘世,回到了所有人都生活的地方,并再次穿上了衣服,变回了文明人。所以,他们之后的举止必须符合人的标准。

此时,主人正站在位于洗澡和更衣室的交界处的门槛上。也就是说,他就要回到现实社会了,那个世界和和气气、圆滑世故。可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他的固执又发作了。由此可见,就他而言,这固执的病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顽疾了。既然以“病”称之,那要想治愈自然绝非易事。依我来看,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此病痊愈,那就是让校长将主人辞退。主人是如此固执的人,一旦被辞退,除了在街头浪迹而死外,怕是不会再有其他结果。换言之,对主人来说,将其辞退也就代表着他会死。而主人又是非常怕死的,虽然偶尔会得些小病,但都跟死亡相去甚远。所以如果拿“得了这种病,你会死的”来吓唬他,他肯定会吓成一摊烂泥。这样一来,我觉得主人这病也就痊愈了。如果这样都不行,那就再没什么办法了。

然而对我来说,就算主人是个糊涂虫,是个固执的重症患者,但主人终究是主人。我是一只猫,然而对于主人的命运,我还是十分关注的,毕竟就连诗人都曾说过:“一饭之德必偿。”[83]此时,对主人的担忧占据了我整个脑海,以至于没有及时观察浴池中的景象。这时,突然有辱骂声从药汤那边传来,听起来很杂乱。我心里纳闷儿那儿又怎么了?于是转头看去,结果发现有很多妖怪挤在出水口那儿,到处都是大腿,有的有毛,有的没毛,这些大腿挤挤挨挨,连个空隙都没有了。此时正值初秋时分,夜幕正要降临,这些乱挤成一团的妖怪身影并不清晰,因为在冲澡室的天花板上有大量的水蒸气在聚集。我的两只耳朵不时听见“热啊,热啊”的叫唤声,整个脑袋都被周围混乱的声音包围了。整个浴室内回荡着巨大的声响,有的声音尖利,有的低沉,有的粗鲁。所有声音都掺杂在了一起,难以用语言形容,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既嘈杂又混乱。很长时间里,我都立在原地,愣愣地出神儿。在此之后,这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似乎到了极点,在互相推搡的人群中,突然站起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与其他人相比,这人要高出很多,足有三寸之多。他扬起那长满胡子的赤色脸庞,或许也可以说,是在胡子里长出了一张脸来。然后大声喊道:“火小点儿,火小点儿!热过头了,热过头了!”听听那声音,跟破锣一样,再加上那副面孔,一下子使他突显于众人面前。浴室原本很嘈杂,但不过转瞬间,似乎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超人”,尼采[84]所说的“超人”必定是这个样子。在魔鬼中,他是王者;在妖怪中,他是领袖。我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接着一声“知道了”从浴室后方传来。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连忙看向声音来处,只见一人正往炉灶里使劲填一大堆煤。此人正是那个穿着坎肩的搓澡工,至于其他的,因为光线昏暗,看不大清。不过煤被扔进炉子里后,发出了很大的噼啪声,突然映红了搓澡工的半张脸。与此同时,在昏暗的灯光中,炉子后面的砖墙也闪了一下亮光,就好像要烧起来了一样。这感觉并不好,让我心惊,于是连忙跳下窗子跑回了家。我一边往家走一边在想:这些人将短裤、大褂、裙裤都脱了个干净,赤裸裸的似乎已经平等了。但实际上,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个赤裸裸的英雄脱颖而出。可见,真正的平等多么难以实现,即便大家都脱光了,同样不行。

回到家里,一片太平盛世。刚洗完澡的主人正在吃晚饭,脸上红红彤彤、亮闪闪的。然后,他的目光落在爬到廊上的我身上,说道:“看看这个猫,真是个懒家伙,这都几点了,也不知上哪儿野去了。”我看向餐桌,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桌面上光菜就有三四样。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我不认识的烤鱼,大概是昨天从台场捞的。鱼这种动物是非常健壮的,极少生病,这事我之前就提过。可是就算如此,最终也逃脱不开死亡的命运,不过像这样又煎又烤的,再健壮也受不了啊。相比之下,更幸运的反而是那些有病的,多少能多活一会儿。我一边这样想一边若无其事地坐在了餐桌旁,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找个空当儿偷吃一点儿。要想吃上美味的鱼,必然要像我这样,懂得装样子。主人只动了一两口鱼,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对味道不大满意,之后就把筷子放下了。女主人则坐在他的对面,眼睛盯着他不断开合的嘴巴,手中的筷子不时无声地动一下。

“嘿,帮我打下猫头。”主人突然对妻子要求道。

“打它干吗?”女主人反问道,一脸的疑惑。

“让你打你就打呗。”

“这样打吗?”女主人一边用手拍了下我的脑袋,一边问道。至于我,则一点儿让她疼痛感都没有。

“没叫啊。”主人说道。

“确实没叫。”女主人答道。

“再来一下。”

“无论几次,结果还能有什么区别吗?”女主人又用手打了我一下,我依然没啥感觉,所以还是没叫。不过我很好奇他们为何如此呢?这样打我有什么用意?对于他们的意思,就算是深谙谋算的我也不甚明了。要想解决此事,我必须先弄明白主人的目的。可是除了一个劲儿地叫妻子打我外,他什么表示都没有,反而让我和女主人觉得好生为难。打了两次,主人似乎都不太满意,耐心似乎也所剩无几,终于嚷道:“你快打它,让它叫。”

“让它叫?你要干什么?”女主人问道,神情颇为厌烦。接着,又打了我一下。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主人的意图,事情就好办了。要想让主人称心如意,我只要叫一声就可以了。我之所以厌恶主人,正是因为他这种蠢笨。如果他打我的目的是为了听我叫,只要早点儿说明就好了,何苦打我这么多次。他要是早早说明了,我在第一次时就会叫,也就不至于还挨几次打了。既然他的目的是让我“叫”,那就没必要发出“打”的命令。“叫”是我的事,“打”是对方的事。他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叫,但却只下达了“打”的命令,认为这样,我的叫声自会传来。可是要知道,这“叫”是由我做主的事,所以这想法简直太蛮横了。可以说,对别人的人格毫无尊重之意,简直太不把我们猫当回事儿了。主人是如此固执骄傲,竟然做出如此无礼的事,真是出人意料。如果这事是金田先生干出来的,那倒还说得过去。在他眼中,我家主人简直是犹如蛇蝎一般的存在,让人厌恶得很。

不过事实上,主人并非那种小人,他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并非是出于极度的奸诈。那他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我觉得是因为他在智力上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类似肚子吃饱就会胀、手被划了就会流血、人被杀就会死去的判断,完全是因为他的头脑过于简单。因此,他有我被打就会叫的想法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但其实,这想法完全不合逻辑。因为按这个道理来说,那岂不是只要掉进河里,肯定被淹死;只要吃虾,肯定拉肚子;只要读书,肯定能成为成功人士。如此“肯定”下来,估计会让一些人尴尬不已。而且就算对我来说,认为只要挨打,自己肯定叫唤,也会让我很为难。如果把我当成敲敲就响的护国寺的钟,那我就枉为猫了。我在心里这样腹诽着主人,然后连忙叫了一声:“喵——”

“叫是叫了,这是感叹词?还是副词?你知道吗?”主人这时向妻子发问道。

对于主人的问题,女主人并没理会。事实上,即便在我眼中,提出如此古怪问题的主人也一定是刚才洗澡洗糊涂了。在周围邻居中,主人是出了名的古怪。更有甚者,在一些人眼中,他简直就是个精神病患者。不过对主人来说,他却具有很强的自信,他反驳道:“有精神病的是这世上的人,可不是我。”周围的人以“乱叫的疯狗”来称呼主人,主人则反驳道:“那他们岂不是‘笨猪’,这样才公平嘛。”可见,在主人心里,对公平是真的很维护,真是无奈。现在,他又对妻子提出了如此古怪的问题,不过既然他已经是那样的人了,所以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但在其他人眼中,大概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问这样的问题吧。所以,面对他的问题,女主人一下就愣住了,什么都没说。就算是我,同样无言以对。

“嘿!”主人突然对妻子叫道。

“嗯?”受到惊吓的女主人疑问道。

“这个‘嗯?’又是什么呢?感叹词?副词?你来说说是哪种?”主人说道。

“哪种?愿意哪种就是哪种吧,真是无聊。”女主人答道。

“无聊?这可是个大问题,现代的语言家都在为此竭尽全力呢。”

“不过是一声猫叫,这也是大问题?无聊死了。再说,那猫叫是猫叫,日语是日语,也不一样啊。”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啊,这种研究叫对比。”

面对主人的胡说八道,聪明的女主人并不想浪费唇舌,于是只是敷衍道:“这样啊!”然后接着问道,“那你分辨出来了吗,是哪种词?”

“要想分辨明白,哪有那么简单,这问题重要着呢。”主人说道,同时嘴也没闲着,那烤鱼被他吃了不少,就连旁边的猪肉、芋头,他也没放过。

“是猪肉?”主人问道。

“嗯,猪肉。”

听见肯定的回答,主人以极蔑视的口气“哼”了一声,然后喝了一口酒后又把杯子递到女主人面前说道:“再来一杯。”

“看看你的脸,红彤彤的,今天喝得不少了。”女主人说道。

“还要接着喝!这世上最长的字,你知道吗?”

“什么字?外文吗?”

“对。”

“我上哪儿知道去。你还是快点吃饭吧,别再喝酒了。”女主人劝告道。

“喝。我教教你吧,那个最长的字。”

“行,但教完你可得好好吃饭。”

“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主人说道,果然好长。

“什么东西啊,你瞎说的吧?”女主人质疑道。

“是希腊语,谁瞎说了。”

“那你用日语说说是什么意思?”

“虽然我会拼,但意思倒不懂。反正如果继续写,写到半尺多长都行。”

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醉酒后才会瞎说。可是主人说这种话时,脑袋还是很清醒的,这情景也算罕见了。今天晚上,主人已经喝了四盅,这和他平时才喝两盅的作风可不相符。平时喝两盅时,他的脸就会变红。现在可好,四盅下肚,他满面通红,简直和个大红萝卜差不多。而且从他的神态上来看,似乎并不好受。不过即使这样,他依然在那儿嚷嚷着还要喝。

“你看看你,还是别喝了,不好受了吧?”已经有些生气的女主人说道。

“不好受也要喝,从此以后,我要练练酒量,大町桂月就劝过我‘要多喝些’!”

“大町桂月?什么人?”虽然桂月十分出名,但是在女主人面前,他也毫无价值。

“在当今社会,最著名的批评家就要算桂月了。这话既然是他说的,可见,喝酒是有益处的。”

“简直是胡说八道!不管什么桂月还是梅月的,都已经不好受了,他还劝你喝?真能管闲事。”女主人生气地说道。

“除了喝酒,他还给过我很多劝告呢,像什么交际啦、出去拈花惹草啦,还有旅行什么的。”

“这就是著名的批评家?简直岂有此理。你都结婚了,竟然还劝你去外面拈花惹草,太气人了。”

“拈花惹草怎么了?就算没他的劝告,我也正有这想法,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你都这么大了,竟然还想去外面拈花惹草,真让人无法忍受。可见,你没钱就对了。”

“如果你不愿忍受,我自然就不去了。不过你也得多关心关心自己的丈夫,晚饭时多做点好菜。”

“我已经尽力了,再没比这更好的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等我有钱了就去外面拈花惹草。今晚就这样吧,不喝了。”主人说完把饭碗递给妻子盛饭。今天晚上,好像有三碗茶水泡饭都进了他一人的肚子。

除此之外,我那晚的饭食也颇为丰富,除了一个咸鱼头,还有三片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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