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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吟游诗人郑景仁(第四更)


  塔姆修斯的竖睛眯了眯,它并不觉得这个东方蝼蚁被它拍死了,因为那股令他厌恶的气息仍在地下升腾。

  它口中开始念诵复杂的龙语魔法,风雪尖啸,空间凝结,冰冷的死寂如时光般缓缓带走周遭的一切生命,没有瞬间的爆发,但周遭的冻木却逐渐腐朽,雪下的冻土化成尘埃。

  冰雪高峰上的雪猿雪狼雪鹰等一切生物争先逃命,但它们的血液在凝固,速度越来越慢,逐渐被冻僵在原地,身上的活力快速消散,被寒风吹成一抹粉末。

  “咻”

  泥土中忽然被扎出一个细洞,正在吟唱龙语魔法的塔姆修斯似有所觉,巨大的头颅缩了缩。

  “当!”

  银月矛扎在塔姆修斯的龙角上,龙角应声断裂。剧痛让塔姆修斯停下龙语魔法,巨大的龙尾在山腰上一阵乱甩,嘴里发出愤怒的咆哮:“该死的蝼蚁,快出来!”

  “噗”

  紫黄红青四色的薄薄刀光从地下切出,将玄冰缠绕甩动的龙尾斩断,浅蓝色的鲜血像寒泉一样喷涌而出。

  “嗷!”

  若说龙角的断裂让塔姆修斯愤怒,那龙尾被切断,则让它彻底陷入疯狂。

  它挥舞着翅膀飞起,嘴里寒冰吐息源源不断喷吐在半山腰上,半山腰的冻土快速覆盖上一层玄冰。

  龙爪捏着一根法杖,一个个蓝白色的魔法阵连接不断落在黑色玄冰上。

  当整个半山腰都被黑色玄冰上覆盖时,无数蓝白魔法阵闪耀不停,它停下吐息:“既然不出来,那就一辈子别出来!”

  黑色玄冰的寒冷它十分自信,无论是什么,只要被沾到就会被冻结,轻轻一拍就可以拍成冰晶,而它手里的法杖,则是冰雪女神的神赐,可以瞬发冰封封印。

  两种极寒之下,就算下面那个是传奇生物,有冰雪女神的神力做支撑,他也绝对逃不出来!

  然而不等它使用恢复魔法治疗尾巴时,一道声音从它后方传来:“可惜我不在下面。”

  它猛地回过头,竖睛中倒映出一个飞身而至的身影,他手里的长刀斩出一抹紫色刀罡。

  塔姆修斯巨大的身体晃了晃,布满龙鳞的脖子出现一条血线。

  它竖睛的光彩快速黯淡,逐渐沉沦的意识回荡着一个念头:龙族曾经最强的传奇强者,竟然死在一个东方蝼蚁的手上

  升级的光芒亮起,郑景仁抖了抖刀身,将炎风刀上的想要冻结的蓝色鲜血抖落。

  上前收起塔姆修斯的尸体和那把巨大法杖,脚步轻点跃向山顶,脸上颇有几分期待,巨龙的宝藏,小哥我来了!

  见识过海龙的宝藏后,他对这个巨龙的宝藏十分期待。

  两分钟后,他身形出现在山顶上,但山顶上空空荡荡,完全没有山洞巢穴之类的存在。

  郑景仁皱眉走到中间,对着塔姆修斯曾经趴着的地方跺了跺脚,没发现有什么隐藏的魔法阵。

  它不会是被逐出龙族后宝藏没带出来,上了雪山也没再下去找过宝贝吧?

  郑景仁东张西望片刻,脑海中想到这种可能性。不死心的转了大半个小时,用炎风刀在地面劈了数十刀也没发现什么埋在地下的宝藏,失望的摇摇头朝山下走去。

  “这一定是全天下最穷的巨龙!最穷的!”

  事实也正像他猜的那样,塔姆修斯被彩虹龙逐出龙族的时候,它巢穴里的宝藏一点都没能带走,投靠冰雪女神后,它就一直没下过山。

  走在山道上,他掏出那把巨大的法杖,在塔姆修斯手里捏着刚刚好,但是在他手里却相当于一根大柱子。

  冰雪女神的恩赐(传奇):魔法攻击+150

  冰系魔法伤害+20%

  冰系魔法释放速度+10

  敲击时自带冰属性攻击

  中阶冰系魔法以下可瞬发

  魔力回复速度+30

  冰封封印:瞬发蕴含冰雪女神些许神力的封印,释放次数按使用者魔力上限计算

  这根大棒子传奇真是个鸡肋,别说他用不了,大部分种族都用不了,只有冰霜巨人可能会对这根大棒子有需求。

  一脸嫌弃的把它放回锦囊里,郑景仁拿出地图,接下来只要再找个圣手裁缝,把这头曾经是传奇的巨龙变成软甲,那他就可以安安心心的提升等级,穿上两件传奇装备回九州了。

  拿着地图端详了好一会,苦恼的抓了抓头,骑士大陆这破地方,势力排行榜里没有标明厉害裁缝的势力,不像九州一目了然。

  收起地图,下了冰雪高峰走进最近那座城,来到此城的冒险者工会,花了五十金币打听出骑士大陆最强的裁缝信息。

  人类王国的圣手娜娜克罗,曾经和地精的圣手裁缝联手缝制出一件传奇级别的软甲,这件软甲当时引起了无数人的追捧。

  她如今生活在人类王国的南方,水乡之都艾萨拉城,距离郑景仁所在位置有将近两个月的路程。

  “又是一次长途跋涉的旅程。”

  他换了张英俊的脸,买了一身吟游诗人的衣服换上,朝着南方走去。

  这次他没有再急着赶路,反而是慢悠悠的前进,对路上遇见的女性上到40岁以下,下到15岁以上,能出手都不放过。

  因为这张英俊脸的缘故,这次虽然也在NPC中引起了巨大反响,但不是上次那样的恶名。

  不管是少妇还是少女,都被他英俊又温柔的外貌迷惑,进而沉醉在他神奇的手法下,就算这个英俊的男人就此离去,她们仍然是对他念念不忘。

  是的,这次的名声不再是淫贼,而是有一位英俊多金的温柔诗人,他风流而多情,并不是淫乱。

  他那么的英俊,出手那么的大方,传唱的故事是那么的嗯,他调情的手法是那么的诱人,令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他的名声自北方传向南方,每经过一个城镇时,都有无数的少女和少妇,甚至是中年妇女站在街口、河塘边、小巷里、甚至是半夜爬到屋檐上,一脸期待的望着天空。

  今夜,他会来吗?会来和她发生一些令人脸红心跳的故事吗?

  无疑,郑景仁的这个新身份,让他成为了无数女人中的梦中情人,就如同现代的明星,拥有大批的粉丝,只不过郑景仁的这些粉丝,都是女的。

  两个月的路程,硬是让他走了三个月才走到。

  因点穴过多,他指甲被磨平,因为拍摸过多,手掌总有一种软玉温香在握的错觉。

  水乡之都艾萨拉城,它不仅是水上名城,也是骑士大陆著名的风流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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