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美艳
从内城回到外城小铺, 一层已经有了客人,正在挑选茶叶。
阿苏默勒站在柜桌后,耐心等着他细细查看, 话不多, 却不让人觉得轻慢。
几只兔子也窝在柜桌上,被养得油光水滑, 肥美圆润, 今天的好几个客人,都是被他们招揽进来的,挑着挑着茶叶,就忍不住摸一把。
旁边有切成小块的胡萝卜,可以投喂。
于兔族而言,这样轻轻松松就能得到灵珠的工作, 是他们以前想也不敢想的, 所以一个个都很卖力, 想要卖多一两份茶叶。
燕凌云三人在外站了站,没有着急进去。
好一会儿, 里面的人才买完一罐茶叶, 满意的走了。
“第一日如何?”莫恙掀开布帘。
阿苏默勒:“卖出了三十二罐, 共四百八十灵珠。”
茶铺一月租金为二十七下品灵石,即两千七灵珠,折合一日要九十灵珠, 今天一日就卖了四百八,随名声打开销量还会逐渐上升, 卖灵茶果然很有赚头。
需知每一罐茶, 都只有少少的一捧, 他交给阿苏默勒的那个粗制储物玉石里, 茶叶够卖好几年的,储物玉石里时间停滞,也不用担心会走味。
就是进货麻烦了点。
莫恙心想,以后得找个稳定的供茶渠道,让铺子能一直经营下去。
今日开张第一天,莫恙给兔族和阿苏默勒各发了一颗灵珠做奖励,城内以金银交换的普通妖族不少,这笔零花够他们出去逛一逛。
“你们要出去玩吗?”莫恙看着外面的夕阳,“离晚饭还有一会儿。”
但兔子们都是老实兔,初来陶都的惶恐还没有散去,它们不愿意走出这方安全温馨的小家,所以都没有想要玩。
阿苏默勒也把自己的灵珠交给兔族存好了。
晚饭是他们最期待的事,双马尾兔子得了叶秋水给的菜谱,做的很香,他们吃的饱饱的,这才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回房洗澡、烤毛毛、和舔毛毛交流感情。
一层茶铺空间有限,所以兔子是轮换工作,不过待在房间里的兔子也没有闲着,一直在做简单的编织和缝补活计,可以卖得一笔小钱。现在一天,角落的编织物已经叠成了小小的山。
互帮互助,它们会过得越来越好。
阿苏默勒添了柴,让壁炉更暖一点,然后靠着壁炉,躺在地毯上盖着被子,和族人一起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光。
曾经的风雪凛冽,似乎都渐渐离他远去了。
而此时,三层的房间里,西霄六人却聚拢一起,商议该如何混入王宫。
燕凌云的方法非常简单,即他们先发制人,在恺西萨入住王宫前先行潜入,摸清楚王宫内议政厅、茶室、静室,这些他有可能与下属商议事务的地方,再藏入莫恙家园,观察外界。
进了家园后,莫恙是可以看到外面的状况的,有时还能收到声音,但就算收不到,他也可以看唇语。
简单往往有效,这个办法,于西霄而言,比贸然接触恺西萨要更好。
之前在草原,太阳王之所以还能在莫恙躲进家园后发现他,是因为亲眼看到他消失在原地。这次如果莫恙占据先手,他再想察觉,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然,潜入王宫危险不小,恺西萨不可能只待在一个地方,他们也不能确保他就在一个地方商议政事,必然要出家园,适时移动监视他。
那时受到的限制就大了。
所以这次,潜入王宫的人只有莫恙和燕凌云。
“如果发生意外,我还能传送回来。”莫恙想了想,“但人多了,就不行了。”
系统传送能力有限,家园顶多带一个外来人员。
月蛟和金乌不算,它们已经是系统的一部分。
叶秋水看向他:“那你们一定要小心,我们会提前收拾好东西,如果情况有变,届时立刻离开。”
“好。”莫恙点点头。
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铺子卖茶叶,卖吃食,表现得和其他妖族一样。
莫恙上辈子吃过的新奇东西很多,比如蛋挞、蛋糕、奶茶,在修真界都是独一份,他教给兔族,在铺子前支了个摊,人气渐渐打出来,很快又多了个稳定进项。
奶制品相当受欢迎,妖族都爱喝奶,而且嗜甜。
而到晚上,西霄就会例行开会,996已经把陶都的地图全扫描了出来,包括王宫,他们对照路线,做了详尽周密的计划。
三天后,莫恙对阿苏默勒和兔族说了这件事,他和“大哥”搭上了一个大人物的线,要出门一段时间,跑一跑新线。
燕凌云难得开口:“去一趟,报酬丰厚。”然后又把一把崭新的标枪放在桌上,对阿苏默勒道:“你看家。”
阿苏默勒握起标枪,道了声:“好。”
做戏做全套,秦开特意去寄存马车的地方牵了两匹追风马回来,兔子们很舍不得“狼大哥”“狼六哥”,用自己的银子买了米面,做了一袋子饼叼给了莫恙。
莫恙珍惜的收下了。
兔子就舔他的手。
两人踩着破晓晨光,很快消失在长街尽头。
一进陶都,盘下房产,就会得到通行证,凭借此证,进出都会方便许多。
莫恙和燕凌云很快出了城,放出神识扫荡方圆百里,确认无人,便进了家园。
一进去,月蛟便长长吟唱了一声,朝莫恙飞来。
而金乌像个小光球,已经能稳稳站在扶桑树梢,微弱的照亮这一方山顶。
湖水粼粼,倒映着暗淡的光,整个家园,都像处在日出前最后朦胧的昏暗里,只待下一刻,就有日光穿透千万里云层,红日当空升起。
看到两人,金乌也长嘶一声,扑了扑翅膀。
喂过一蛟一鸟血珠,莫恙又给扫把打了个全新的蝴蝶结,嘱咐它及时把这月月例送给白猿和小猴,便和燕凌云除尽衣物,泡进了木屋旁边的温泉池中。
山顶木屋已成为他们定居的屋子,燕凌云在边沿挖了一个小小池子,搭上花藤,池底镶嵌火灵晶,和灵湖相通,只是水是温热的。
月蛟和金乌时不时也会来泡泡澡,因为灵脉的缘故,家园灵流成风、水汽交流,池子里的水永远干净,它们都很喜欢。
莫恙泡进去不久,就和燕凌云一起,吞服下了化妖丹。
他们要重新变形。
这次要变的是妖域以美艳著称的浮屠一族,浮屠是一种长翅膀的人鱼,天生会唱歌,性情又温顺,是做炉鼎和情人的最好选择。
太阳王即将驾临,陶都城主搜罗了无数貌美的少年少女,莫恙不必跟着去选拔,但偷渡进入王宫后,为行走方便,伪装是必要的。
他们也不可能拿狼族的脸去冒险,这个身份是干净的。
莫恙全身都在疼,藏在燕凌云怀里忍耐,想象自己是一条漂亮的浮屠。
终于,他长出来了,小腿被星点浅淡的蓝色鳞片覆盖,像花一般,在他腿、背上蔓延。他的身形也恢复了原状,线条柔润、丰美,手肘上长出了鱼鳍,像纱一样浮动,背后却有一对小翅膀。
黑色长发散开,面容变得更加美艳,莫恙这时,已经和浮屠少年差不多了。
但他看清燕凌云时,面颊却渐渐红了。
“哇。”莫恙搂着他的脖子,看得目不转睛。
燕凌云一头白发,散在水中,随意抱着他。
他原本精壮的身躯也缩小一圈,变成了少年模样,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薄薄肌肉蒸腾出精悍的力量,手臂横在水池,侧头看他。
他的面容改变,神态也变得冷淡高贵,很符合身份。
莫恙差点以为他是另一个人。
他现在发现了,大家个个都是奥斯卡,cosplay起来猛得雅痞。
莫恙忍不住摸了摸燕凌云的脸,燕凌云眸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吻了吻他的嘴唇。
两人接了一会儿吻。
“出去了。”
“嗯。”莫恙和他蹭了蹭面颊。
燕凌云将人打横抱起,跨步上岸,莫恙双腿滴着水,头发也黏在身上,真像一条丰腴漂亮的鱼。即便青年给他穿好里衣,也总有种难言的情态。
燕凌云看了会儿,忽而眉头微皱。
“怎么了?”莫恙被他放在床上,擦拭水珠,身体热气腾腾,又暖又烫。
“没什么。”
莫恙懵懵懂懂的,也没有追问。
燕凌云又吻了吻他,拥着他,很温柔,莫恙很快就放下了心,很喜欢他抱他,眼睛里映出他的影子。
不过亲昵终究是短暂的,穿戴整齐后,莫恙出了家园。根据之前定位的地点,996开始读条传送。
十秒过后,他出现在了王宫的议政厅,所谓天阶防御大阵,在996作弊一样的传送下,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当今世上能限制996的,只有半仙器、仙尊。
莫恙四面观察一阵,一跃而上,跳上了大殿横梁。大殿装潢豪奢至极,横梁层层叠得,他站的这一条,头顶离穹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却已经够了。
海蓝色帘幔高高垂覆,穹顶绘着神鬼图,因为没有人,大殿没有一点光源,显得格外阴森。莫恙看了会儿,在下个瞬间,又藏回了家园。
此后,一连在家园待了半个月,五月下旬,太阳王终于驾临陶都。
全城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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