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双尸案(一)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
秦简虽然没有动骨,但的确是伤了筋,拍完片子后,元衡宇找了骨科主任给秦简做复位。
打上石膏,一个月之后才能拆除,秦简简直欲哭无泪啊,难道她真要养上一百天吗
没有手机没有网,一百天苟在家里,她不得无聊死啊
离开医院,秦简整个人都挺丧的,不过,她倒是没忘了要请元衡宇吃午饭的事。
“那家店好像是新开的耶,我请你吃那家吧”等红灯的时候,秦简指着马路对面一家看起来很不错的饭店说道。
元衡宇却摇了摇头,“外面做的不卫生,不利于你恢复,买菜回去煮吧,你出钱就行”
秦简心道不卫生个毛线啊,这个年代连地沟油都没问世呢吧
前世主要靠外卖为生的秦简,表示,让她情可以堪啊
她刚要反驳两句,只见红灯跳转绿灯,元衡宇竟然直接把车开走了。
秦简泄气了,好吧,反正也是我请你,你说了算呗
元衡宇把车开到了一个很大的农贸市场,停车,朝秦简伸出了手,“你出钱,我去买。”
秦简把兜里的钱掏出来,一股脑地塞给元衡宇,“好,我在车里等你。”
听话起来怎么这么可爱呢
元衡宇有一种想摸摸头的冲动,然而他却忍住了,径自下了车。
秦简百无聊赖地数着路上的自行车和行人,就这么等了大约一刻钟,元衡宇才回来。
元衡宇一上车,秦简便脱口道“你终于回来了。”
她语气兴奋地继续道“我都快要无聊死了,你都买了什么”
也是因为这两天跟元衡宇已经混熟了的缘故,秦简跟元衡宇的交流已经不那么生分了,毕竟,蹭了人家两顿饭,再生分,就有点过分了。
而且,邻居嘛
俗话说得好,远亲还不如近邻呢跟邻居处好关系,互相帮助,那不是应该的嘛
两人一路说着没什么营养的闲话,很快便到家了。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秦简很高兴,终于不用穿着雨衣了,穿着那东西,架着拐,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东西我来拿,你先往家走吧,慢点,地上潮,小心滑倒。”元衡宇说道。
“知道啦,放心吧,我先去开门了。”要请元衡宇吃午饭的秦简,就这么把元衡宇领回了自己的家。
轻而易举便混进了小姑娘家的元医生从容不迫,“那里是厨房吧,我先去做饭了。”
帮不上什么忙的小秦同志,莫名心虚,说好的是她要请人家吃午饭呢,而现在
呃
也算是请了吧
厨房里,元衡宇做饭做得有条不紊,但速度却谈不上快,毕竟烹制好菜总是需要时间的嘛
秦简随手捞了本小说看,既然帮不上忙,她就只能心安理得地等吃
苟日新了,谁让她是伤员呢
大不了等她伤好了,她再多请元衡宇几次。
饭菜陆续上桌,第一个被端上桌的便是黄豆炖猪脚,秦简凑近看了一眼,又闻了闻,卖相很好,闻着也香。
但为什么元衡宇一个医生也跟奶奶辈的人一样,讲究以形补形呢,明明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好么所谓以形补形,补的不过是对应的营养罢了,又不是食物的形状。
不过,这猪脚,真的好好吃的样子,元衡宇的厨艺竟然这么好嘛
他该不会是骗她的吧,他压根就不是什么医生,而是个厨子
胡思乱想之后,秦简又甩了甩头,暗道想什么呢,人家可认识骨科主任呀,再说了,光哥不都看了人家的工作证嘛
第二个被端上桌的是清蒸鱼,什么鱼,秦简不认识,不过看着这处理鱼的刀工,蛮秀的,这么秀的刀工,味道想必不差。
第个被端上桌的是小白菜豆腐汤,闻着那叫一个清香呀,真是饭前喝一碗,开胃,饭后喝一碗,解腻。第个被端上桌的是小白菜豆腐汤,闻着那叫一个清香呀,真是饭前喝一碗,开胃,饭后喝一碗,解腻。
两菜一汤,有荤有素,再配上一碗白米饭,营养均衡且全面,果然,挺养生的。
秦简突然就觉得,在家里做饭吃其实也挺香的,前提条件是,做饭的人得有不输于饭店大厨的手艺,显然,她的母亲大人,姜淇,除了煲汤之外,其他菜品的手艺在秦简看来跟食堂并没有区别,能吃而已,至于她自己,那就更别提了,她压根就不会做,否则
,她怎么能总想着下馆子呢
秦简和元衡宇刚吃完饭,罗昊和王文光便来看秦简了。
罗昊看见正在收拾厨房的高大身影,侧头看向王文光,小声道“这小子就是你说的那个医生邻居你不是说他们不熟吗,怎么都收拾上厨房了,还一起吃的午饭”
“这王文光哪能解释得明白啊,他也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呢
元衡宇看见是秦简的同事来看她,很自然地便迎了上去,他接过王文光手里的水果,自来熟道“光哥,你来啦,这位是”
“哦,我们队长,小秦简的师父。”
王文光脱口就答,却被罗昊捅了一下,罗昊看向元衡宇,伸手道“您好,罗昊。”
元衡宇把水果换到左手上,伸出右手跟罗昊握了一下,“罗队,您好,你们先请坐,我去把水果洗一下。”
元衡宇说罢,便去厨房洗水果了,并且很快便端上了桌,然后,他很识趣地没有坐下,而是道“秦简,厨房我都已经收拾好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罗队,光哥,你们聊。”
热情,礼貌,待人以诚,但不知道为什么,罗昊就是怎么看这小子,都觉得不顺眼。
他直觉,这小子八成是看上他的宝贝徒弟了。
他的宝贝徒弟还不满20岁呢,怎么能让这小子轻易给骗到手呢
罗昊决定,他得尽快给秦简选一只没人领养的退役警犬,能看家护院不说,最重要的是,能防狼。
就算防不住狼,至少
苟日新能把秦简的目光吸引走啊,他知道秦简是很喜欢狗的。
元衡宇走后,秦简问起郑志平案的后续情况。
王文光便一一说给秦简听,听罢,人又不免唏嘘了一场。
罗昊和王文光坐了不长时间便离开了,他们主要就是来看看秦简的情况,本来他们还想带秦简去医院检查呢,不过得知,元衡宇已经带秦简去看过了,便直接离开回了局里。
秦简知道自己这个脚短时间之内是不能痊愈了,与其让姜淇某一天突然过来了自己发现,数落她一通,还不如她自己老实交代呢
为了不耽误姜淇的工作,秦简五点左右才给姜淇打
了电话。
姜淇听说她受伤了,放下手上的工作,便赶来了。
元衡宇本来是准备去给秦简做晚饭的,不过,他在院子里,刚好看见姜淇来了,便默默退回去了。
他知道,追女孩子不能操之过急,尤其是在未来丈母娘面前。
他承认,他是看上秦简了,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对女孩子有了心动的感觉,缘分已经让他们成了邻居,接下来,他就要靠自己的本事让秦简成为自己的女朋友。
所以,此时,未来丈母娘既然已经来了,他就没有必要去献殷勤了。
跟未来丈母娘抢着照顾人家的女儿,他还没那么傻。
姜淇因为秦简受伤,便直接搬了过来,照顾秦简,元衡宇自然就没了表现的机会。
他只能偶尔跟姜淇交换一两个菜,刷刷存在感。
姜淇倒没意识到,元衡宇另有企图,毕竟,在她的眼里,女儿跟对方根本不熟啊,她便只当元衡宇是为了跟她处好邻里关系。姜淇倒没意识到,元衡宇另有企图,毕竟,在她的眼里,女儿跟对方根本不熟啊,她便只当元衡宇是为了跟她处好邻里关系。
她心里甚至还觉得,元衡宇能做得一手好菜,就凭这一点,给她当个女婿也不错啊,毕竟她女儿不会做饭,总不能找个对象也不会吧
不过,孩子们的事,总归还是要顺其自然的好。
一个月后,秦简拆了石膏,又养了一个月,行走才如常。
这两个月,她发现,她妈已经跟元衡宇处成了最佳邻居啊
已经达到了买什么好吃的,做了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享的程度。
而且,两个人动不动就交流一下厨艺,再交流一下园艺,秦简表示,她很多余呀
好在,这两个月,秦简也有了自己的新朋友,是罗昊给她送来的一只退役警犬,叫诺诺。
诺诺长得高大帅气,英武不凡,不过,却是一只母狗。
性格温顺,听话又黏人,最重要的是,诺诺长的好看呀,所以,秦简非常喜欢诺诺,喜欢到了姜淇都有点吃醋的程度。
姜淇忍不住跟秦简抱怨,秦简却道“你天天跟邻居聊天,我还不能跟诺诺聊天吗
”
这话落在了元衡宇的耳朵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策略好像出问题了呀,原来,一味地跟丈母娘打好关系是没用的,在没有征服正主之前,他在人家的心里,还不如狗呢
元衡宇决定,他必须得改变策略了。
而此时,秦简的脚踝已经基本恢复了,她准备上班了。
然而,她这一准备上班,便听说,队里天前刚接了一起命案,已经调查了天,毫无头绪。
秦简刚一上班,便是先了解这起命案的始末,否则,她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跟得上调查啊
罗昊本来是不准备让她参与进这个案子的,怕她的脚踝没好利索,然而案子调查了天,毫无头绪,罗昊便想着,秦简是不是能有什么新的想法。
不想,秦简这边刚上班,刚开始了解这起命案,局里竟然又接到了报案。
同样是个命案。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秦简不禁感叹她这是什么体质啊,休假了这么久,上班第一天,一起命案不够,还要再来一起,柯南的体质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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