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屏蔽信号源
补完刀以后,陆奇将他们的车弄到一起,尸体也都堆放在车边。
假装回到自己车后备箱拿出一桶汽油,浇在上面。
现在还是文明社会,一下子死这么多人,如果被爆出来,还是有点麻烦。
毁尸灭迹是最好的选择。
这让陆奇有些怀念末世,杀完人以后,完全不用管。
看着背对自己的陆奇,毛露有一瞬间想要不顾一切的逃跑。
但想到陆奇手里的枪,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对于陆奇的要求,毛露纠结了一会,不敢违背,只能咬着牙慢慢的将衣服脱掉。
陆奇看起来一直在忙活,其实余光一直在瞄着毛露。
只要她敢跑,必然会被打残一条腿。
看到毛露乖乖的脱衣服,便不再关注她。
所有的尸体都浇上汽油,陆奇拿出打火机,将一张纸币点燃,扔向前方。
一瞬间,熊熊大火将车辆和尸体全部覆盖。
不时发出噼啪的声音。
陆奇走到毛露身边,距离大火有二十几米远,裸露在外的皮肤依然感觉有些灼热。
毛露已经不着寸缕,有多热可想而知。
她一只手臂横在胸前,一只手臂放在下面,挡住关键部位。
陆奇看了一眼地上的衣服,布料很节省。
“手放下。”
毛露闻言脸色苍白,咬着嘴唇,眼神愤恨的看着陆奇。
坚持一会后,还是在陆奇冰冷的目光下,慢慢的将手臂放了下来。
上下扫了两眼,陆奇便失去了兴趣。
不愧是小太妹,除了腿长一点,两粒葡萄都是称赞。
看着十几米高的火焰,陆奇命令道。
“把衣服都扔到火里。”
毛露看着燃烧的大火,犹豫了一下,拿起衣服,向火堆走去。
因为没有穿衣服,身后还有一个人盯着自己,毛露感觉浑身不自在。
想回头看一眼,又不敢。
陆奇根本就没看,在毛露拿起衣服的时候。
他已经拿起手机给李强发信息,让他准备一些东西送过来。
走回来的毛露动作自然许多,仿佛已经适应了光着身子面对陆奇。
已经看光了,还有什么好挡的。
毛露心里面这样想,站在陆奇身边越发自然起来。
黑夜里,两人就这样站在那里,
火光照耀着两人的脸庞,忽明忽暗。
毛露心里不断祈祷,期望父亲能够早点发现自己失踪,来把自己救出去。
只是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偶尔偷偷看一眼,毛露惊奇的发现,陆奇脸上的火光明灭不定,面无表情的样子还有点帅。
毛露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眼前的人可是一个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陆奇可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杀几个人而已,一点负担没有。
感觉李强差不多要到了。
陆奇回到车里拿出一套JK丢给毛露,看也不看一眼。
“穿上。”
看着手中的衣服,以为陆奇要玩制服诱惑。
心中气愤的想,我的身材不好吗?不就是胸小一点?一点吸引力没有?
经过刚才的事情,她发现好像不是很恨陆奇。
杀人的时候很凶残, 现在又给自己拿衣服穿。
如果他不杀自己,给他当女朋友也不错。
陆奇不知道她的想法,如果知道了,肯定会骂一句。
恋爱脑去死。
穿上衣服的毛露,比不穿衣服更有诱惑力一些。
尤其是裙子,短的离谱,再加上腿比较长。
只需要微风,就能看到里面的风景。
陆奇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毛露还轻微的旋转了一下,将两条大长腿前后交叠在一起。
突然,远处有灯光在快速的接近。
毛露先是中一喜,自己要得救了吗?
接着又有些矛盾,以后会不会见不到?
不过看到陆奇淡定的样子,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
心中不知是喜是悲。
车停在两人身侧不远处 ,李强手里拿着个盒子,走到两人身前。
“陆少,您要的东西带来了。”
李强完全无视了毛露,和那边的大火,尽职的当好一个手下。
陆奇打开盒子,拿出一个项圈形状的东西,还有一个小型的圆盘。
摆弄了一下圆盘,上面亮起红灯。
顺便解释道:“这是一个小型的信号探测器,那个是信号屏蔽器,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说着对手机扫了一下,圆盘滴滴滴响了起来。
毛露是一个小太妹,并不是没有脑子。
毛家拥有几十亿资产,从小耳濡目染,当然知道这两样东西的作用。
科技发展到今天,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都会装上有编号的微型定位器。
当然穷人没有选择,只能选择最普通的,随时随地散发信号,想要找到你,只需要一秒钟。
富人可以选择更好的型号。
不光信号直连卫星,隐私方面也做的更好,没有权限的人不能锁定信号源。
而且富人的孩子不会被收集,血液和骨髓样本。
在极端的情况下,富人甚至可以直接进行配对,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换血和骨髓移植。
毛露身上自然也有,刚才趁陆奇不注意,还在衣服上拿下来一个,吞进肚子里。
此时见陆奇拿出信号探测器,直接说道。
“不用测了,一个信号在肚子里,一个信号在手臂上。”
陆奇不管毛露说的话是真是假,直接动手扫了起来。
毛露也非常配合,不用说就会自己转身,方便陆奇扫描。
最后确定是有两个信号源,毛露没有说谎。
把信号屏蔽器戴在毛露的脖子上,陆奇又测了一遍。
信号探测器距离身体表面,超过三厘米,就测不到信号。
陆奇满意的点点头,把探测器扔给李强。
“你先回去吧。”
李强没有说话,只是拿着盒子回到车上后,开车离开。
自始至终都没有直视过毛露和那边的大火。
身为一个特种兵的直觉。
李强知道这是凶杀现场和绑架现场。
不过李强深知,以自己的身份地位,大智若愚才能活的长久。
太聪明只会死的更快。
半个小时以后,大火逐渐熄灭。
看着只剩下车架和一地的骨灰。
陆奇带着毛露缓缓开车离开。
之前住的大平层肯定不能去,人多眼杂。
最好选择靠近郊区的别墅,人少还都是独栋,不怕被人撞见。
好在作为一个富二代,除了钱多就是房子多。
看着眼前的三层别墅,如果不是这次的事情,陆奇都想不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套房子。
把毛露安排在地下室一个小屋里面。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卫生间什么的都有。
陆奇则是在空间里面拿出一根铁链子,绑在信号屏蔽器上面。
另一头固定在屋子里面。
铁链足够长,屋里的任何一处,毛露都可以去。
最后还丢给了毛露几瓶水和几个面包。
一句话没说,转身向楼上走去。
回到卧室躺在床上,陆奇想着今天的事情。
只是杀十几个人就累的不行,没有觉醒异能,身体强度太低了。
以现在的身体素质,陆奇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会变成丧尸。
看来不光郝胜和崔言需要锻炼,自己同样需要。
重生一次,最后变成丧尸,那真是太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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