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林雪儿的幸福
在遥远的星空中,一道身影,一闪即灭,转瞬便失去了踪迹。
这是一个女子,中年模样,一身贵气,深邃双眼让人不敢直视。
中年女子不由叹了口气,“小姐,你到底在哪呀?”
……
孔家府邸。
密室之中。
这里一共四人,其中三人,正是孔家三兄弟,另一人,身着血色长袍,看不清样子,眉心间,有道血色符文,格外醒目。
“家主,这是炼血门血大。”孔成良说道。
“血大?不知有何贵干?”孔家家主孔成冠道。
血袍男子正是血大,他被派来“带回”李霄。
作为一个杀手,他没有一味的出击,为了保证成功,他每次做的,先是调查,这也是这么多年以来,他从没失手的原因。
来到天境城,有好几天了,这几天他一直在调查李霄。
越是调查,他越是吃惊,一向不肯吃亏的孔家,竟然不敢向李霄下手。
这让他不得不小心,调查结束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李霄身后有大能。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不得不停止下手。
现在,唯一能下手的地方,那便是天境中。
天境是秘境,是每一个大能死后留下的一个小世界。
这小世界有独特的功能,就是排除强大之人,像大能这种人物,是无法进入里面的。
天境开启,今年正是孔家负责,所以,血大只能来求孔家。
“孔家主,想必你也要李霄死,是吧?”血大不想拐弯抹角。
“那还用说,我恨不得他立即死,现在,孔家被他害得不成样子了。”说起李霄,孔成武便恨得牙痒痒。
“有话请说。”孔成冠说道。
“孔家主,为了更好的弄死李霄,我有个好的提议,不知当讲不当讲?”血大道。
“说吧。”孔成冠道。
“孔家主,我想进入天境。”血大道。
“这怎么可能,血大,你又不是不知道,天境中,一般情况,最高可进入先天九重的,你,练气境,想进入其中?”孔成冠说道。
“一般情况是这样,不是还有另一种情况吗?”血阴的笑了起来。
“你……你是说开启最强模式?”孔成冠先是一惊,后是一喜。
“自古以来,只开过一次最强模式,进去的人,都是练气境,最后,一个都没有出来,从此,再没开过那个模式。”
“孔家主,不用担心我,我自有办法,再说,门主让我带回李霄,活的,我是带不回了,只能带回死的。我进去只是杀死李霄,其他一切不管。”血大淡淡说道,一股自信油然而生。
“大哥,不妥!”
这时,孔成良站了出来,“不说这开启最强模式造成的后果,早两天,良王发话,不可对付李霄,想必大哥你也明白,李霄已经被良王收买了。”
“这……这……”孔成冠面色变化,他倒忘记这一茬了。
血大一听,脸色也是极其难看,“既然这样,那我告辞了,如果还想合作,用这个通知我。”
血大说完,丢给孔成冠一个通讯玉符后,便走出了密室。
“二弟,难道就放任李霄不管?”
孔成良作为孔家的“智多星”,孔成冠一项对他言听计从。
“等一等,以李霄的个性,定不会为良王所用,到时良王翻脸,我们就能出手对付了。”孔成良道。
……
柳湖边,怡心居里。
林雪儿在厨房忙碌,丫环站在旁边,想去帮忙,都被林雪儿给制止了。
这四天,对林雪儿来说,是一辈子中最开心的四天。
那天晚上,她被龙良送来怡心居,她知道后果。
她早就准备好一把小刀,只要李霄动粗,她随时准备离开这个世界。
出乎意料的是,李霄让她洗完澡后,独自给她一个房间。
虽然不用死了,但这让她内心有种疑惑,难道自己魅力不够?
在与丫环聊天过程中,她得知李霄拿到王城大比前十,是少年天才。
这让她暗暗做了一个决定,把自己第一次送给李霄,这样,总比被龙良得到要好多。
她确实这样做了,她去了李霄房间,两人都相对,可让她惊讶的是,李霄竟然大叫一声,跑开了。
他比一个女孩子还害羞!
这让林雪儿对李霄再次高看,虽然,李霄突然跑开,让她内心有点不舒服。
但作为男人,李霄在那种情况下,都能把持得住,让她深深感到,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一样。
要是李霄知道她的想法,定要叫苦,“不是我把持得住,而是我,不把持不行,那是要命的呀!”
那天,自从把自己的一切告诉李霄后,她整个人都轻松了。
现在,她在李霄面前也有了笑容。
为了报答李霄,她唯一能做的,便是拿手好菜。
她一直忙碌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怡心阁主卧中。
李霄还处于睡梦中,美梦一个接一个。
忽然,李霄的房门被打开,一股香气自门外溢进。
“好香,好香!”李霄闭起双眼,坐起身来,闻着那股香气。
“太香了,让我睡意都没了。”
李霄缓缓站起,穿上衣服,脸上却有一股笑容,“这丫头,又是这招!”
洗漱完毕,李霄叫道:“雪儿,进来吧。”
“霄哥,你总算起来啦!”
只见,林雪儿端了满满一盘食物,后面,还跟了几个丫环,每人手拿一盘。
“要不是你做的东西太诱人,我才懒得起床呢!”李霄看着摆在桌前的食物,口水自溢。
“霄哥,你就是个大懒虫!”雪儿笑望着李霄。
“雪儿,吃呀,一起吃,别每次吃饭你都在旁边看着。”
李霄嘴里咬着一块金黄多汁的红烧肉,满嘴流油的说道。
“真好吃!”
李霄由衷赞美,心里是满满的感动,“这比杨芝烧的,好吃万倍,不,这根本就是不能比。”
吃到这些,李霄又想到以前,在龙山山脉的时候,杨芝烧的黑糊米饭,咸得死的青菜……
“真的吗?霄哥,那你多吃点。”
林雪儿不停给李霄夹菜,一脸喜色。
“那是当然,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菜了,你看这金汁红烧肉,色泽诱人,闻起来,那是香气扑鼻,吃起来更是鲜嫩多汁,肥而不腻,让人吃了一块,还想下块。”
“这肉更是挑选蛮兽--金毛猪肚皮上的肉,肉嫩爽口,不可多得。”
李霄说完,再次夹了一块。
“真的吗?以后我天天做给霄哥吃。”
林雪儿双眼放光,一种独特幸福感涌遍全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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