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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大名家


  今天的人,很难理解一个馒头,有什么珍贵的。

  但几十年前处于饥荒的人,却是切身体会。

  今天的人,同样难以理解一个退婚流的小说,有什么好看的。

  但几年前,有本小说,正是以退婚流,成就了网文史上,最强悍的成绩。

  这个世界的兔子,正是处于这种“饥荒”的状态。

  灭门这样的俗套剧情,只要写得好,照样有很多人喜欢……

  ……

  高考成绩,早就已经出来,网络上,那些满分作文和零分作文,也惯例一样地被拿出来当新闻。

  “呵呵,事情的发展,竟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剧本发展。没有零分,也没有满分……”林牧笑了两声,信心有点小打击。

  或许是批卷老师心善,不想这么轻率地否定一个考生的命运。

  又或许批卷老师根本就没在意,只把这个作文,当成个反面审题的普通作文了。

  原因太多了,林牧对此也没再关注。

  只是,不关注,却不代表事情一切平静。

  批卷老师的内部,这份作文早已让那个出题人,变成了个笑话。

  ……

  海港城。

  一个空间很大的上品公寓里,兵祸横行随手将手里的《故事会》给扔在桌子上。

  不得不说,写小说这种事,天赋的作用挺大的。

  金大侠、羽生先生,初出书就名震一方,点娘上,番茄耳根,也是年少成名。

  反而是那些自诩写了多少年书的老作者,一辈子混不出头。

  像这兵祸横行,看年龄,也只是二十八九,但在武侠界,已经压得那些老作者翻不了身,成为最顶级的大神之一。

  “《笑傲江湖》浪得虚名!不足为虑!”兵祸横行笑道。

  对面的人,是负责他小说出版,常年合作的一个老编辑。

  老编辑点了点头:“灭门的俗套,看来一页书长篇小说,在剧情的安排上,确定还不成熟。不过,咱们接下来要注意的人,除了萧玄和李小凉,还有其他小说家!”

  “不要大意!按照规矩,一本小说分为上、中、下三册,七月发上册,九月发中册、十一月发下册,三次争斗,既保持小说的持续热度,又保证剧情的圆满。你们三个人的小说,八月刊发,也就是说上册小说的销量,会比其他小说落后一个月……”

  兵祸横行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街外忙碌的人们,毫不在意:“就这样吧,我有种预感,这次李小凉应该会爆发了……”

  ……

  三大名家,兵祸横行是在海港城,萧玄是在弯弯岛,李小凉,则是身在南海岛。

  看起来很惹人丧气,三个小岛,各出一路名家,那么大的大陆,反而落后一筹。

  前世也是如此。

  不过这倒也正常,大陆毕竟饱经战乱动荡,时局不稳之下,文人哪还有心去搞创作?

  反而是三个小岛,生活相对安逸,更容易成为催生文化的宝地。

  ……

  弯弯岛上,三十多岁的萧玄看着面前两幅水墨画,默默不语。

  左面画上,是一个身着古装,只有一臂的男子。

  这男子表情冷漠肃杀,眼神却是一片平和,上书四个大字:毒手佛心!

  而右边画上,却是一个远景。

  一群人拖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尽头探到空中,端部竟然系着一个类似布袋的东西。

  手中的毛笔,迟迟不落,最后叹了口气,将笔放于一旁,不再继续画下去。

  “还是没想好吗?”一个漂亮女人,坐到他身边,关切地问道。

  萧玄摇了摇头:“一页书果然是有真本领的,《罗汉伏魔神功》给了我许多灵感,但终究我还没领悟透彻,只能看机缘了。”

  漂亮女人安慰道:“别想这么多了,《毒手佛心》的故事,你已经构思完成,至于第二本书,又不急,慢慢来……”

  萧玄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心中,却是涌现一种不安。

  “《连城诀》奇诡难测,《侠客行》光明正大,能写出这样两本奇书的人,会构思不好一本长篇小说?可是,林平之这样的人物,命运安排又还能生出什么变化来?”

  ……

  两大名家,俱都为了小说费尽心思。

  但南海岛上的李小凉,却是满脸轻松,好心情谁都能看得出来。

  他的模样,算是小的,也就二十五六,正是好玩的时候,也难怪能写出那么多轻松搞笑的武侠小说。

  “老孙做得不错!就是这个样式!哈哈,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滴血勾啊!哈哈!滴血勾!”

  只见李小凉抱着一柄略带点弧度的“剑”,笑得合不拢嘴。

  卖剑的老板,对他这个样子,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笑。

  “以前也给你订做过不少兵器,怎么这次这么高兴?”店老板好奇问道。

  李小凉一边离开,一边哈哈笑道:“你不懂!但你很快就会懂了!就像你很快就会把我买剑的钱,还给我一样!”

  后面,店老板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

  头顶,“孙太康冷兵器店”的招牌,一动不动……

  ……

  《笑傲江湖》第二章,延续了“主角”林平之的命运。

  逃出生天后,身无分文的林平之,身上开始闪现亮光点。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但他却因为顾惜祖上声誉,见到龙眼树,想着是有主之物,便没有去不告而取。

  如果说,这还是他贵公子脾气做怪的话,那接下来的考验,才体现了他心中的那股傲气。

  原文写道:

  他幼禀庭训,知道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于积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想到此处,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头:“终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大丈夫须当立定脚跟做人,宁做乞儿,不作盗贼。”

  不想做小贼的林平之,只能去乞讨,但又遇一番冤枉羞辱。

  那农妇骂一句,林平之退一步。那农妇骂得兴起,提起扫帚向林平之脸上拍来。

  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闪,举掌便欲向她击去,陡然动念:“我求食不遂,却去殴打这乡下蠢妇,岂不笑话?”

  硬生生将这一掌收转,岂知用力大了,收掌不易,一个踉跄,左脚踹上了一堆牛粪,脚下一滑,仰天便倒。

  那农妇哈哈大笑,骂道:“小毛贼,教你跌个好的!”一扫帚拍在他头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这才转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愤懑难言,挣扎着爬起,脸上手上都是牛粪。

  正狼狈间,那农妇从屋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交在他手里,笑骂:“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

  林平之大怒,便要将玉米棒摔出。

  那农妇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种不怕饿死,就把玉米棒摔掉,饿死你这小贼。”

  林平之心想:“要救爹爹妈妈,报此大仇,重振福威镖局,今后须得百忍千忍,再艰难耻辱的事,也当咬紧牙关,狠狠忍住。给这乡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甚么?”便道:“多谢你了!”张口便往玉米棒咬去。

  PS:感谢在乡下、修真冰炎、提拉米苏岩少、书仙、第十三滴雪、流风剑仙的100,会探戈的三百斤的1888打赏。

  PS2:最后这段原文,并不是水,而是在本章节写得还差一点时,加上来的,为的是将原著中,林平之早期的形象完全体现出来。

  要是水,我完全可以把它分成两截,弄到下一章里。

  事实上,要是不是因为写小说,连少冲我也不知道,林平之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得不说,林平之是被逼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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