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失踪(求收藏鸭!求推荐鸭!)
桥源县,醉鲜楼。
文会已经开始散场,有许多的才子佳人都已经离开醉鲜楼,承上各自的马车。
林思乐的粉色流苏马车也已经停在门外等候。
林思音坐在姐姐的马车里,静静地看着从醉鲜楼走出来的行人,寻找着姐姐的身影。
过了许久,穿着华美的才子佳人都已散尽,可林思音依旧没有看到姐姐从里面出来。
她把脑袋探出车窗,看了看天色,少说也已是午时三刻了。
林思音心急如焚,找姐姐学写名字,对她来说是一件大事,头等的大事!
她思索良久,决定不再枯等。
林思音下了马车,轻踏三两步,身形就已来到了醉鲜楼门口。
她刚到门口,就见一名身着粉色襦裙,清新典雅的美貌女子从楼梯上下来。
桥源县令乔封之女,乔诗岚,一首《临江仙·归梦》让她一日成名,才名与林思乐旗鼓相当,被称之为桥源双璧!
“乔姐姐,我姐姐呢?”
林思音向着乔诗岚大喊,虽然她跟她也不熟,但基本的称谓,林思音还是懂的。
乔诗岚疑惑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原来是林家的二小姐。
她提起裙边,加快下楼的步伐,走到门口,问道:“是思音妹妹吧,怎么,你姐姐还没回去么?”
林思乐摇摇头。
乔诗岚回头对身后的婢女问道:“林家大小姐是几时离开的?”
那婢女从袖口里拿出一本册子,摊开来看了一眼,道:“林小姐是午时一刻离开的,这是林小姐的亲笔。”
婢女说着,将册子递给乔诗岚看。
乔诗岚微微点头,确实是林思乐的笔迹,随后看向林思音道:“思音妹妹,你看看。”
林思音探着脑袋过去看了一眼,和姐姐的字写得一样,应该是姐姐的笔迹没错。
“可我在门外等了三刻钟,没见姐姐出来啊!”林思音的俏脸上尽是不安和焦急之色。
乔诗岚连忙安慰道:“思音妹妹勿慌,许是你姐姐乘坐其他俊彦的马车离开了呢?”
林思音心中好笑,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姐姐!
乔诗岚见林思音似乎没挺进自己的话,只得再提个建议,道:“要不,咱们再上楼去找找?”
“好!”
林思音本来就有这个想法,此时一声应下。
她随着乔诗岚,来到二楼的宴客厅。
偌大的宴客厅里除了几个在收拾食物碗碟的伙计,再无其他人。
随后,林思音开始在醉鲜楼里一间一间的找。
几乎翻遍了每一个包间,依旧没有发现林思乐的身影。
有不少包间里还有人在吃饭呢,可林思音看一眼没有姐姐的身影,就立马离开。
倒是乔诗岚跟在后面不断的赔礼道歉,几位酒楼的伙计发现这边的情况也跟着道歉,让他们叫苦不迭。
林思音低着头心事繁重,姐姐不见了,师父又要来桥源了,这可怎么办呀!
要是让师父知道,我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那我会……
她想起小时候练功的场景,不由的打了个冷颤。
“先找姐姐!找到姐姐就好办了!”
林思音心里想着,继续向一楼的小包间走去。
忽然,林思音好像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草药味,这个味道很淡很淡,但很容易分辨。
这是专治师父剑伤的草药!
师父来了?!
林思音心头一震,急忙告别乔诗岚,开始向草药味飘来的方向寻去。
乔诗岚看着林思音直接回到二楼,从窗户上跳了下去,眉头一皱。
随后缓缓舒展,轻轻地哼了一声:“哼,上不了台面的粗坯!”
……
江宁学宫,讲学大殿。
常乐写完了经义和史论,顿觉肩头压力一轻,只剩下诗赋和算学两类未答了。
他整理了一下考纸放到一边,随后翻开了诗赋的考卷。
题目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不如意。“
这个题目十分通俗易懂,而且没有引用什么特别的典故。
考生只需围绕“不如意”的这个中心思想,书写一片诗或赋即可。
常乐忽然笑了笑,当日,他在狱中为春秋决狱,自作了一首七言律诗,总是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他想通了,那首诗中对于自己身陷囹圄的情感还是稍显薄弱,但若是用在此时,仅述不如意,确是绰绰有余。
常乐从审题,到提笔,只花了十几息的时间。
黄翰林再次翻了个白眼。
行嘛,写诗构思只要十几息,我也不看你了……
常乐放下小楷羊毫笔,选了一支中楷狼毫笔。
羊毫笔笔锋太软,实在是不适合写用来意境深沉的诗词。
狼毫笔笔锋尖锐,书写文字力道雄劲,是书写此首诗的不二之选。
书圣王羲之当年的书法奇迹,入木三分,所用的便是狼毫笔!
常乐提起狼毫笔,沾饱浓墨,在考纸上写下了诗题,《不如意》。
随后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开始书写诗篇正文。
人言天地有洪炉,身涉其中或不辜。
纸上何曾输意气,平生谁不入江湖?
为酬青眼多谄骨,珍重黄金罪匹夫。
斯是孑身诚大患,孤持悲喜到模糊。
常言道,天地为洪炉。
每个人都在这天地大洪炉之中灼烧,锻炼,无一例外,天地并不亏欠任何人。
颈联的两句,引用典故,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是明有所指。
到了尾联则直抒胸臆,面对权利和金钱,孤军奋战是行不通的,若还只是一个人,那就只能在悲与喜之中,一次次泪湿双眼,模糊视线……
整首诗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世道险恶,有人想从我手里夺走什么东西,我这种读书人现在只能耍耍嘴皮子,却还是被人算计。我独木难支,想要找个大腿抱抱。
写完全诗,常乐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意。
这首诗本就是他为了春秋决狱准备的,此时用在恩科考场之上,又恰巧配上这个考题,倒也显得相得益彰。
常乐小心的拿起诗页,吹干墨迹,放到一边,准备继续答最后的算学题。
emmmm…
怎么说呢,前三题都是小学三年级水平,常乐在看过考题后,直接在考纸上写下了答案。
第四题倒是稍微麻烦点,问:一支军队,第一排站一个兵,第二排站两个兵,第三排站三个兵,如此往复,第三千排站三千个兵,这支军队一共有几个兵?
若是用这个时代考生的笨办法,一个个去加那未免太麻烦了。
但常乐可是受过正统九年义务教育的,这种难度的题目,根本难不住他。
一个等差数列公式搬出来,分分钟搞定。
他心算了片刻,提笔在考纸上写上了答案:肆佰伍拾万零壹仟伍佰。
数学思维一旦被打开,之后一路便是披荆斩棘,毫无阻碍。
常乐感觉自己回到了小学四年级的奥数比赛,这种类似时空穿梭的感觉太有意思了。
不过一刻钟,十题算学题目全部写完,常乐轻舒一口气,放下了毛笔。
“考官大人,学生已经答完,可否提前交卷呀?”
黄翰林:……
这才午时四刻啊!
这个禽兽竟然写完了他当年一天都写不完的题!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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