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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两天八万字,初稿完成


  曾非仁的字是写的真不错,而且写的也快,几乎与常乐口述的速度相当。

  “凌波罗袜,天然生下,红云染就相思卦;似耦生芽,如莲御花,怎生缠得……”

  常乐和曾非仁好似不知疲倦为何物,从下午开始一直“语音码字”到深夜。

  林思乐送来晚饭,他们草草吃完,便又投身“码字”工作。

  孙谨唐一直仔细的听着,有些地方虽然听不太明白,却也能微微起点反应。

  “常兄,你这书太厉害了,我虽然没怎么听懂,但是……有点欲罢不能啊!”

  曾非仁的心志还算坚定,但是他在写到一些片段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大口呼吸,以静心神。

  常乐看着两人的神情不禁笑了起来,他是受过新时代小电影熏陶的人,这种程度的文字算不得***,至多算是风情。

  毕竟这本《金P梅》的文学艺术价值极高,在华夏位于四大奇书之列,是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传世佳作。

  太祖曾言,《金P梅》是《红楼梦》的祖宗,我们不能不看。

  此话之意很明显,是说没有《金P梅》就没有后来的《红楼梦》!

  但《红楼梦》写的太精致了,满篇的辞藻,极尽华美之意,反观《金P梅》行文干练,看似不修边幅,却更显清逸。

  若说《红楼梦》是精心打扮的美女,那《金P梅》大概就是画着淡妆的清丽绝色。

  读的书越多,年岁越长,越是能看到《金P梅》之中的奥妙之处。

  ……

  两天后的清晨。

  孙谨唐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睡觉,呼噜打的跟闷雷似的。

  曾非仁写完之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随后也趴在桌上睡了起来。

  常乐顶着浓浓的黑眼圈,激动的拿着第一份首卷初稿,情绪有些复杂。

  这两天,常乐和曾非仁每天只睡两个小时,几乎是马不停蹄的抄,终于在今天完成了首卷的八万三千多字。

  他到现在还有些不敢相信,两天半的时间,码出八万多字!

  还是毛笔!

  果然爆肝出奇迹啊!

  常乐飞快的翻阅着手中的稿纸,这本书的内容并没有直接文抄《金P梅》,但故事结构有七八成是照搬的。

  他在叙述的时候去除了书中与这个世界不和谐的因素,如社会构架和风气等,还有一些人物遣词用句上,也遵照这个世界人的习惯。

  同时也对其中一些人物的戏份做了一些调整。

  比如这首卷中的主角是潘金莲、西门庆、武松等人,但常乐添加的西门提榜,戏份直逼西门庆。

  西门提榜所养的外室庞诗岚,她的戏份也直逼潘金莲。

  这庞诗岚是书中阳谷县有名的才女,也是作了一手《临江仙·归梦》而一举成名,和县令之女乔诗岚一样耶!

  好巧哦!

  可后来,那庞诗岚被意中人的父亲看中,纳为妾室,西门提榜郁愤难平,便对父亲的一众妾室,做出了越轨之事。

  只是西门提榜的这些小娘们,竟然都渐渐对他芳心暗许,年轻嘛,有活力。

  后来,西门提榜常年行迹于西门庆和他自己的共计几十房妻妾之间,最后东窗事发……

  这一段是常乐用来挑事的根本。

  毕竟是写手,改点原文中的肉戏还不是小意思?

  接下来就得准备安排印刷和舆论造势了。

  在常乐待过的那个时代,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说话如放屁的自媒体。

  他们的文字总能够激起人们的兴趣,挑动人的感官刺激。

  他们对人心的琢磨透彻,已经总结了相当完备的一套传播学理论。

  常乐虽不精通,但有信心把这一环安排妥当。

  至于证据么……

  三人便可成虎,况乎千百人?

  众口铄金呐!

  在如浪潮般的舆论之下,一切的蛛丝马迹,都会成为证据!

  所以,现在常乐感觉比较困难的还是印刷。

  这个世界在汉末就有了活字印刷术,一直沿用至今,技艺和做工都已经非常纯熟,印刷效率相比雕版印刷快了好几倍。

  码字已经用掉了两天半的时间,常乐要在剩下的两天半内做很多事。

  找印刷工坊,活字排版,校核,印刷等等一大堆杂事。

  拿到了样本,还要找人给这本书作序,以便于最大化的提升这本书的知名度。

  例如书圣王羲之,为一本名为《兰亭集》的诗集作序,便是后来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常乐自然没敢奢望找到书圣一般的人物,来给这新编《金P梅》作序,但必须是一位具有一定文坛地位的前辈。

  在他认识的人里,黄翰林的身份和地位是最合适的,只是他此时恐怕还在京城。

  若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只能再麻烦伯父林灏德一次了。

  这位林县丞好歹也是一名二甲进士出身,在这一亩三分地里,还是有点名气的。

  最后就要找出书的店铺了,还得找在江宁府影响力较大的大书铺。

  这一点倒还得找岳父大人和林思乐取取经。

  一个是混迹江宁商圈的土豪,一个是江宁府有名的才女,问他们,总比自己出去瞎逛荡的好。

  ……

  林家前院偏厅。

  林家一家子正在吃早饭,林思乐胃口小,已经吃完了,正挑拣着品相较好的包子往食盒里装。

  “爹,娘,你们慢慢吃,女儿先去给夫君送朝食。”

  林灏忠原本平静的神色,忽然变得有些不好看,砸吧砸吧嘴,放下了筷子。

  “贤婿他来到咱们家也有些日子了,早上一起吃朝食的次数屈指可数,吃个早饭都得专程给他送去,没点规矩。”

  林母诧异的看向丈夫,他平时是挺豁达的人,怎么今日这般暴躁?

  不过随即,林母便想到了缘由,她向林思乐挥挥手道:“没事,你去吧,你爹交给娘了。”

  林思乐点头行礼,转身离开。

  林母看了看四下没有仆人在,便对丈夫小声道:“你怎么把那事的情绪,带到饭桌上了?还当着女儿的面指责贤婿?他们家是救了我们林家的命的,你忘了?”

  林灏忠瘪瘪嘴,争辩道:“我没有,他不起来吃朝食,就是不对,我只是就事论事。”

  林母轻笑一声,道:“你说没有就没有了?来,我给你算算,大前日,一刻钟。前日,半刻钟不到。昨日……”

  “别说了!两个女儿都这么大了,光天化日讲这些,害不害臊?”林灏忠连忙打断,老脸微红。

  “现在知道脸红了?夫妻人伦,有何说不得?这又没别人……”

  “岳父岳母都在呀…”

  林母话未说完,常乐就一路小跑着进了偏厅。

  可一进来,常乐就敏锐的察觉到气氛有一丝诡异,似乎是春天的味道?

  常乐看了看老丈人脸上红润的光泽,又看了看丈母娘脸上那一抹红霞,心中了然。

  “额…那啥,我找娘子去。”

  常乐尬尬的小步往后退,却被岳父林灏忠给叫住了。

  “回来!”

  “哦。”常乐又走回到桌边。

  “坐下!”

  “好。”常乐坐下。

  林灏忠的脸色缓缓恢复了正常,眼睛瞥了一眼他手上的稿子,问道:“大清早的,你手上攥着一摞什么东西?拿来为父看看。”

  常乐下意识的瞟了一眼丈母娘,然后略有深意的看了岳父一眼,道:“这是小婿这两日与孙兄一起编撰的一部世情小说,这是第一卷,岳父过目。”

  他说着,小心的把稿纸递了过去。

  希望您看了别打我……

  常乐在心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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