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9章


  而战败者们死去的尸体也不会被浪费。

  在食物缺乏、各种野生动物尤其凶悍的原始时期,人类族群想要活下去,难度远远比现代社会高出几百倍不止。

  他们要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于同类的争斗,更多的还有自然环境的威胁,那个时候的原始人类还不懂得圈养家禽,也不懂得通过种植来获取足够的粮食。

  他们唯一能填饱肚子的办法,就是狩猎。

  徒手,或者利用一些简陋到极点的工具,去和那些凶猛的野兽搏斗。

  如果幸运的获胜了,便有可能得到野兽的尸体饱餐一顿;如果不幸的失败了,运气好的只是受伤,运气不好的便成了野兽的食物。

  ……其中的危险性不用想也知道。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原始人也未免太傻了,难道他们不会去抓一些温驯的食草动物,比如兔子、山鸡之类的,非要和那些老虎黑熊之类的猛兽搏斗吗?

  如果实在不行,连兔子野鸡都抓不到,河里不是还有各种鱼类吗?

  抓鱼总不会比抓兔子更难吧?

  更何况,原始森林里各种各样的植物都有,什么野果、野菜、蘑菇、木耳之类的,都是天生地养的东西,白捡都可以,仔细找一找,就算吃不到肉,好歹也能填饱自己的肚子吧?

  这样的话猛地听上去,好像确实有几分道理。

  但实际就是一团狗屁!

  不。

  是连狗屁都不通……

  先不说那些野生的的食草动物有多谨慎,一个个跑起来跟飞毛腿一样,抓捕难度一点都不比猛兽小,反而还有可能因为追捕耗费掉更多的力气。

  就单说那些野菜和野果子好了……

  在原始森林里生长的各种植物,哪怕它们长得再无害,结出来的果子再好看诱人,试问……有几个人敢随随便便摘下来就往嘴里送?

  还以为自己是神农氏,遍尝百草百毒不侵啊?

  万一这野生植物的果子有毒,一吃下去就口吐白沫,这死得是冤还是不冤?

  再万一。

  这野生植物没毒,但它偏偏是其他猛兽的伴生物……

  就如同蛇莓果一样,只要有它在的地方,附近十有八九会有毒蛇出没,然后你不知内情,兴高采烈地跑过去摘,吧唧一下,被蛇给咬了,稀里糊涂的中毒丧了命……

  这样的死法又冤不冤?

  现代的人们习惯了都市化的生活,早已经远离自然环境,想要看个新鲜植物还得专门跑到植物园,否则能接触的顶多就是一些道路或者花园里景观树而已。哪怕是特别喜欢亲近自然的人专门带着帐篷跑到山区丛林里去露营,也多会选择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或是民居山区,而这些地方都是有人住过的,甚至是被无数人一遍遍筛查过的,危险固然有,但至少还在人可以应对的范围内。

  但是原始森林就完全不一样了……

  什么叫原始森林——就是完全原生态的,没有人类踏足过的无人区禁地。

  这种地方的危险性还用得着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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