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现实生活中苟且偷生
温陌意外他现在竟然会考虑自己了?于是也轻柔喊他,“沈戾。”
他嗯了一声,眉峰上挑了一瞬。
林清执没什么话要讲了绕过温陌进了病房,自己亲妹妹喜欢的男人和别人郎妾有意,他不横加阻拦道德绑架,已经算得上大方。
温陌等着他离开,眼神细细流转到沈戾脸上,睁大眼睛,眼里的光波潋滟动荡,“现在这么把我说的话当回事了?”
“你刚经历过非常人的遭遇,我懂心里创伤给人带来的影响。”
“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脆弱?我不是当年被傻傻推入湖里的温陌了。”
沈戾也看她,在她眼里明明确确看见自己的身影,最终还是撇开视线,“女人脆弱一点不是坏事。”
“我最讨厌男人说这句话,男人是世界上最会画饼和做出承诺的动物,告诉女人可以脆弱,回头又埋怨女人不独立,太依赖。”
沈戾笑了笑,“对别人说可能的确有这样的嫌疑,毕竟男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你依赖过吗?”
他们都知道温陌是个什么样的人,男人永远拿捏不了一个独来独往的女人。
一个敢于独处并能把孤独打败的女生,她骨子里多藏着浑然天成的霸气及与生俱来的傲骨。
她刚柔并济,有虎狼的野性,也有猫咪的温柔,至于她展示哪一面,全看来者是谁。
她内心透彻澄明既憧憬诗与远方,也能顺从于烟火平凡。
她虽有梦想却不好高骛远。她
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疾不徐的在人生路上走着,凭人品,智慧,汗水,赢得属于她的天下。
沈戾从来没想过要拿捏她,在一次次磨圆的过程中,他在证明的从来不是拿捏她使她臣服,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那现在依靠一下?我这几天有点气力不足,站久了坐久了都觉得累,你抱我走?”
温陌在公共场所突然上来勾住沈戾脖子倒在他怀里的时候,他承认自己有些怔神,并且这太突然,让他没掩饰好让人瞧了出来。
看着温陌一副得逞的模样,他也没觉得反感,嘴上骂着“作精”,身体已经俯腰将人公主抱了。
上了车,温陌主动开口,“你晚上又约?”
得到沈戾肯定的答案,她又说,“带上我行吗?”
沈戾面露难色,没有直接拒绝那就是这话有的聊,“在这里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这几天都是你陪着,突然一个人我有些不太习惯。”
温陌装乖扮可怜的次数,屈指可数,全部都给了沈戾。
但你要说沈戾没带特别去林业成的诊疗室?他也发电房了,只是没允许温陌上去。
他的诊疗室在城郊,也算的上是富人区,就好比南城沈家的梧桐区一带,清一色的独栋别墅带花园。
不一样的是,沿着往外走,是商圈,偏古朴,像古镇,清吧小酒馆就喜欢对门开。
街上人不多,酒馆里更是冷清,温陌是被一只猫吸引进去了一家连
招牌都没有挂的酒馆。
门口仅摆放几盆绿植,屋檐挂上一串风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家花店。
酒馆的装修很叙利亚,裸露的不规则的水泥墙,连接前台的路上是公园的青石板和小石子错落铺成,和没有招牌做生意一样敷衍,但让人感到很轻松随意,温陌挺喜欢这家店别样的装修风格。
老板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欢迎光临,喝点什么?”
温陌抬头,女孩有一双水汪汪的葡萄眼,含笑看人时活泼俏皮,让人忍不下心去拒绝。
那猫进门趁着说话的功夫,一跃跳进了那女孩怀里。
温陌环顾四周,竟然不止她一个人,她还在角落发现了一个男人,白衬衫休闲裤,鸭舌帽。
“上你们这的招牌就行。”
“我们这没有招牌,给美女上一杯我最近研究的新品吧,和那帅哥的一样。”
温陌不得不又朝那方向看了一眼,男人长指搭在桌上轻轻敲击,手边的杯子见了底。
“行。”她应着,找靠窗的位置坐,那小猫也蹭到温陌脚边。
温陌看着,放任。
片刻,女孩端着盘过来,温陌看着眼前那杯颜色一言难尽的低度果酒,许久未动弹。
女孩一直没走,眼神澄明,等着温陌喝上一口再给出中肯的建议。
温陌清楚她的意思,端过来抿上一口。
女孩迫不及待,“怎么样?”
口感丝滑,奶味,果味,酒味交织,“是牛油果?”
女孩点头如捣蒜,“嗯,
你喝出来了?”
“很少见,好喝。”
女孩高兴,直接拉开温陌对面的椅子坐下,“是吧,总有人不识货,说什么不伦不类。”
说话时眼神时不时飘向角落的男人,暗戳戳的埋怨顾客不懂事。
温陌没见过这样的老板,“是挺特殊的,但是我看你这店里人怎么这么少?”
“害——这条街就这样,其他人为什么还留着店面不关我不知道,但我已经在经历节省自己的运营成本了。”她好像也意识到和客人说这些不太好,用力笑了笑,“总之今天多谢你进来光顾,还喝了我的新品。”
温陌笑着,点头未答。
大概是察觉到温陌的沟通欲并不强烈,女孩没说几句便端着盘子离开。
温陌并不是奔着喝酒来的,单纯因为车里太闷,也有赌气的缘故,连通知沈戾一声都不存在,就等着他主动找上来。
酒馆里飘着悠扬曲调,或许是夜晚又起了风,风铃声此起彼伏,没有完全被掩盖。
比起音乐,她更多的是在听那风铃声,眼也紧紧盯着门口。
因此当门倏然被推开,那个背着吉他,留着长发的漂亮男人闯入视线时,他们也陷入了猝不及防的对视中。
很少有男人能有这样极致的阴柔美。
温陌率先挪开了目光,仅仅因为目光长时间停留在对方身上是件十分不礼貌的事情。
这样一家冷清的酒吧完全不需要一个驻唱歌手来发挥作用,但温陌在看到老板娘那
眼神,她好像又明白了一切。
凡尘俗世间,现实生活中苟且偷生的浪漫主义者,独独情感不能贫瘠。
那漂亮男人的嗓音也确实担得上,周杰伦的歌唱起来是一点都不含糊。
温陌最喜欢周董那首《反方向的钟》,刚听到一半,一直坐在角落缄默不出声的男人朝温陌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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