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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不受欢迎的人


第216章  不受欢迎的人

        瓦基里伯爵骑着多姆羊巡视着自己的领地,他已经在自己的领地内走了很久了。

        在瓦基里伯爵的身后,跟随着他现任妻子奥劳亚与几位忠心的管家仆从。

        奥劳亚并没有背叛伯爵,但所有人都知道,只是现在。

        伯爵的肩膀上披着熊皮披风,身上穿着贴上铁片的猪皮铠甲,粗壮有力的手臂上佩戴着精致的臂铠护腕。

        他的衣服非常豪华贵气,和大部分野蛮人贵族一样,竭尽全力的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武装起来。

        瓦基里人伯爵最终停在了靠近领地外围的地方,他看向西北方向的大山,那是库尔人村落的位置,也是阿加玛大山的方向。

        乌里贝,瓦基里伯爵最后的女继承人,最后的子嗣,她的灵魂迷失在了那片大山里。

        奥劳亚和几个男人都保持着沉默,不想因为提及那个名字引发伯爵的怒火。

        和大部分野蛮人不同,威武强壮的瓦基里伯爵身上有着智慧的风范,他有着大部分都认为的领袖气质。

        尤其是那干净深沉的面容,以及留着很长的睿智眉毛。

        在库尔村附近的道路被森林吞噬后,瓦基里伯爵果断杀死了回来报信的信使,并将他的尸体焚烧成灰烬。

        这睿智的举动避免了瘟疫的蔓延,但也导致民俗不同的瓦基里人更加不愿意为伯爵办事。

        ***

        劳伦斯正在普米修镇干活的时候,弗里森找了过来。

        “先知,我最近总是感觉身体到处都是伤口,肚子、脑袋、手臂和腿都会突然疼起来,我想知道神想要对我说什么?”

        劳伦斯看着弗里森,这个大胖子已经四十岁往上了。

        野蛮人的平均寿命也就是三十几岁,通常都是由战死的男人和小孩拉低。

        正常男人如果不负伤,营养也跟得上的话,活到五六十岁没问题。

        弗里森明显不属于这些正常人。

        他喝酒打架,身体又过度肥胖,肚子和屁股称得上是前凸后翘的那种,类似S型的身材。

        睡觉的时候因为特殊的身体结构,导致腰部总是空出来一些,像是桥梁一样在身体和床上留出空隙,时间久了就会出现损伤。

        身体的重量会压迫自身器官,除了走路的时候能减轻一些外,平时坐着躺着都是对身体的负担。

        还有就是各种不卫生的习惯,再加上打架搏杀导致的内伤问题。

        和安德鲁一样,这个时代这种年纪的人,其实已经到了考虑后事的时候了。

        安德鲁比弗里森更年轻,也更强壮,但是也更加不想悲哀的死在家里。

        “你平时又不祈祷,祈祷了也是发呆,神怎么会和你说话?”

        劳伦斯没本事救助弗里森,这个时代没有止痛药,也没有各种检查手段。

        想要活得久,最靠谱的办法就是养生,尽量不要过度消耗自己的体力和潜力。

        弗里森露出了懊悔恐惧的表情,没想到自己平时偷懒对神不敬的事情被劳伦斯知道了。

        “先知,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神的宽恕?”弗里森非常着急,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

        劳伦斯一边用绳子拉动石头滑轮,将下面的石头篮子吊起来,一边随意说道:“下次作战的时候勇猛一些就行了,神不会去看别人脑子里的想法,只会在意他真正做了什么。”

        <div  class="contentadv">        “神允许我们有一些天真、愚蠢、贪婪或者不好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没有实施,也没有去犯罪,没有临阵脱逃,那神依旧会把我们当成是孩子对待。”

        劳伦斯也不太懂自己的神是什么玩意儿,现在的思想和一开始比起来已经偏离了一些。

        尤其是克洛达人加入后,为了整合克洛达人又加入了尊重自然的教义,导致一些地方开始奇怪了起来。

        好在解释权归自己所有,也幸好当初没有自己扮演神明,而是担当神的解释人,这才方便圆场。

        弗里森仰着头看着劳伦斯,“我一直都在勇敢的作战,接下来我要做什么才能获得神的疼爱?”

        劳伦斯觉得弗里森是没事找事,自己吓自己。

        身体上的问题当然存在,这是事实。

        但若是自己吓自己,整天想着这种事情,只会导致更加糟糕的局面。

        铁匠和弗里森比起来就简单很多,本来就不喜欢战斗,最近又认识了一群可以一起喝酒吹牛打牌赌博,一起干活打铁的工匠们,生活快乐了许多。

        反倒是弗里森,因为道格、维普等人的死去,再加上普米修镇的成年男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孤单了。

        简单来说就是闲着没事做!

        劳伦斯说道:“我给你三辆车子,伱带着两个男人和五个奴隶去特兰大蹄城,带上我给你的商品,从那里换些毛皮、酒和麦子过来。”

        弗里森疑惑道:“我没有去过那里。”

        “没关系,你的女奴和我给你的奴隶都认识路,而且我也会告诉你怎么走。”

        劳伦斯打算派人去和猪蹄城来往,建立一条更加稳固的商路。

        本来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打算冬天再说这个事情,但是弗里森既然没事情做憋得慌,就让他出去转转吧。

        野蛮人四种职业:航海家、海盗、商人、殖民者。

        不论哪种都说明有些人不适合待在原地,大部分野蛮人的归宿还是外面的世界。

        劳伦斯提前结束了工作,带着大家回去准备东西,而弗里森也回家喝酒吃饭,为明天或者后天的旅途多吃一些东西。

        在商品的选择上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准备了各种有用没用的东西。

        扑克牌

        新鲜的橘子(路上吃)

        奥润枝粉末

        橘子树苗花盆

        乌鸦粪便

        精制盐

        鱼露酱油

        橡树擀面杖(做面包用)

        松树油

        治疗腹泻的圣土(观音土)

        假发

        土豆粉条

        弗里森很快带着三车的商品离开了普米修镇,劳伦斯写了一封信给他,让他去找之前过来做生意的拉恩,就是第一次过来的商人,也是换走骨牌的那个大贵族手下。

        弗里森很快出发了,他走了之后大家都觉得好多了。

        弗里森的家人不用担心整天被打了,普米修镇干活的女人也不用整天被这个胖子骚扰了,就连铁匠等工匠们也不用理会这个没事找事的讨厌鬼。

        如果哪天弗里森死在外面了,那很多人肯定会在祈祷的时候真心赞美伟大的星辰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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