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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亦师亦友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精于四书五经更善书画的宋可为居然进入李家族学成为了一名书画教习。

  多金的他做教习自然也不是为了那点他看不上眼的束脩,而是兴趣所致。

  虽然宋可为为商贾之后,可他在小娘子心中的地位可不低。不过宋可为为人,却很高傲。

  在他的课堂上,你做为他的学子可以对书画知识提出任何的问题,他都会倾囊相授。

  但下了课转过身,他便会漠然得仿佛不认识你一般。

  这怕也是小娘子们对他趋之若鹜的原因吧,若即若离总是让人欲罢不能。

  宋可为虽然风姿倜傥,家财无数,年已至弱冠,却至今仍然没有说亲,身边也没有通房小妾。

  人都道他翩翩公子不风流。

  李恰回忆前世,宋可为在她被霍骁廷休弃那年,仍然没有成亲,还在李家的族学之中教书画。

  这个宋可为,在李氏族学的一众教习中,算是唯一一个对李恰另眼相看的。

  所以前世,他算是李恰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亦师亦友。

  人总是有优点的,原主李恰也不例外。

  虽然是学渣,但李恰在书画方面还是颇为过得去的。

  虽比不上李画的书画双绝,可李恰善书法,写得一手大字行云如流水,落笔如云烟。

  如今的李恰将镇纸压在玉版宣上,在笔筒里择了一只雪白的羊毫大笔,开始挥笔练字。

  很巧的是,她这个李恰,好巧不巧的也很喜欢练习书法。

  她的外公,于书法上也颇有造诣,她从小就跟在外公的身边练字。

  此时再提起笔,她不禁又思念起远在那个时代,再也无法见面的亲人来。

  直抒胸臆,李恰一口气写了好几张,有人驻足身边,她也未曾察觉。

  直到最后顿笔收锋,她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好字!”音色醇正的男声在头顶响起,李恰吓了一跳,毛笔落入笔洗中溅出水花来,砸到她小巧的鼻尖上一滴水珠。

  李恰抬袖擦掉水珠,仰头瞧了一眼站在身侧的宋可为,扬唇露出一抹微笑。

  对她释放善意的人,她也从来不吝惜自己的笑。

  学舍内的众位小娘子,也都把目光投了过来……最近这李九是吃了狗屎运吗,第一已经赐给他当夫君了,第二还这般开口表扬她。

  真是好气哦!

  面对周遭善妒的目光,李恰不为所动,抬眸对宋可为眨眨眼道:“这也只是得了宋教习几分真传罢了。”

  她们越嫉妒,她就越想让她们嫉妒。

  宋可为露出个可以让人忘却烦恼的笑来,“如果早日得我全部真传,那就更厉害了。”

  他虽然眉眼含笑,可却很少这般单独的对着一个人笑,而且还这般的不吝言辞的夸人,“你写字的风骨,又硬朗了几分,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这两人笑来笑去,夸来赞去的怎么这么让人看不惯?

  学舍内其他小娘子咬牙切齿。

  只有李晴,对她投来一记鼓励的目光。

  李画,则是不屑一顾。

  她太高傲了,高傲到哪怕李恰得了一门那么好的亲事,她都不屑于嫉妒半分,却也没有送上任何祝福。

  不过听了宋可为的话,李恰却有几分警醒。

  她毕竟是换过芯儿的,虽然可以模仿出原身的笔划形态,可书法重神,她与原身写字的风骨,确有不同。

  这对于懂书法的行家,仔细看便能看出些许端倪。

  李恰抬眸,却从宋可为含笑的眉眼中窥不出任何异样情绪。

  “学生这几日日夜练习,不敢称为精进,只是今日写的比较顺手罢了。”她只能如此说。

  宋可为也不再说什么,继续上课。

  他不愧为少年天才,在书法上很有造诣,是非练习所能弥补的那种造诣,他的指点也让李恰受益匪浅。

  这一上午的书法课,很快过去。

  中午用完了午膳,李恰带着魏逸云在族学的花园中和魏逸然碰面。

  “表妹,刚刚我的小厮来过,说今日郑文浩如常去了国子监。若是从国子监出来之后流连于何处,会立即过来禀报于我。”

  李恰颔首,三人又说了一会儿话。

  她却不曾知道,教习们单独休息的屋舍内,宋可为正捧着他收上来的书画作业认真的看着。

  李晴的一手簪花小楷,看着便让人赏心悦目。

  李画的字,从形态上看已经挑不出任何的毛病,不知道是练习了多少个字才能达到如此水准。只是其形态完全碾压了神韵,让人觉得不无遗憾。

  而李恰的字,虽然形态不如李画,可这笔锋神韵,似乎能让他感觉到她今日写字时那淡淡的忧伤和丝丝遗憾。

  特别是她写的长捺,竟有百转柔肠之遗憾之美。

  她不是刚刚得了一门让全都城的小娘子都艳羡的亲事吗?

  怎么会有这般的心境?

  宋可为从书案前起身,从书架上找出他前几日收上来的书法作业。

  从中找出李恰写的一张,再和今日的两相比较。

  看着看着,宋可为的眉头倏然一紧。

  若非是她的教习,还真的看不出来,虽然形态很像,但真的好似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究竟发生过什么,才让李九姑娘的心境在这几天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

  难道只因为赐婚吗?

  这倒是引起了宋可为浓浓的兴趣……

  …………

  放了学,魏逸然也得到了小厮送来的消息。

  说是郑文浩从国子监出来之后,和几个同窗去了青青诗社。

  学了一天的习还要去诗社,真没想到郑文浩是如此“上进”又“风雅”的人。

  魏逸然骑着马,李恰和魏逸云一同上了马车,一行人往青青诗社而去。

  等到了西城鼓巷附近的青青诗社,再下马车的时候,李恰已经换上了男装。

  如今她已经被赐婚,正是人们议论的焦点。出来行走,自然是要低调一些,最好是低调到让人认不出。

  李恰双手负于身后,还拿着一把折扇,一副翩翩公子做派,抬眸看着眼前青木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四个鎏金大字:青青诗社,以及后头那一座清幽雅致的四合院。

  好一座气派的诗社,都赶上一间族学的排场了。

  她倒要看看,这青青诗社其中是不是藏着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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