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丝巾(三)
排爆组来之后,梁袭和波比看热闹的人被驱逐出安全范围。好在有贝克做现场直播。排爆组不太确定是不是弹炸,因此他们采取了最安全的方式,用沙袋在附近建立一个引爆点,将挎包的带子送开放长,取下挎包。
挎包被送到引爆点后,机器人拉开挎包的拉链,是真货,真的地摊货,是按照网络上的教学,自制的土弹炸,威力一般,但不稳定。其中也没有所谓感应器。但是让排爆组奇怪的是,这枚材质粗糙的弹炸却布置的很精细。各种回路,各种陷阱。
综合来看,这是一枚威力不大,难以拆除的一枚弹炸。要拆除管雷需要人工冒很大风险,管雷的线路一看就不正常,似乎在绝缘线内藏了其他线路。鉴于此,排爆组决定直接引爆了这枚土弹炸。
然后就没有了,婶婶没事,树也没事,唯一搞事的弹炸死了。
物证小组进场,收集弹炸碎片。围外的梁袭一头雾水,什么意思?听个响吗?这感觉如同半夜三更被邻居夫妻吵架吵醒,被吵醒就算了,关键听了半天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
准备走人吃午饭,贝克打来电话:“发现尸体。”
梁袭喜问:“在这里?”
贝克无语:“这没什么好高兴的吧?”
梁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在引爆点附近,物证人员发现了一个浅埋在土地表层口红,因为弹炸的影响,让它露了出来。物证人员拿小铲子挖掘,挖掘30公分就发现一具尸体,看腐烂程度判断死亡时间一周左右。
因为这个发现,其他物证人员更加仔细搜索,一名物证人员在大树东面十米位置发现了一根插入地面的水果刀,刀锋全部在土内,三分之一刀柄在外,此处泥土松软。挖到50公分,果不其然发现第二具尸体,预判死亡时间在第一具尸体之前一个月左右。
事情搞大了,特警队和巡警封锁周边区域,警方调来警犬和机械,以英国栋这颗大树为参照物,开始全面搜索这片区域。
到了下午四点左右,贝克传来最新消息,找到了三具尸体,目测判断是30-40岁的妇女。梁袭正在和波比在现场附近的咖啡厅喝咖啡,听到贝克这么说,似乎想到什么,问:“是不是尸体的手腕有一条丝巾?”
贝克惊讶问:“你怎么知道?”
“卧槽!丝巾杀手,利物浦的丝巾杀手。”梁袭掐指计算:“凶手出狱了,按照刑期,应该在四个月前出狱。”
17年前,利物浦发生了一系列谋杀案,三个多月时间有六个人遇害。遇害者有两个相同特征,她们都是全职太太,她们手腕上捆扎了一条丝巾。警方最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是第一位受害者的丈夫,丈夫名叫康夫
康夫拒不承认自己杀人,他解释了自己衣服上有妻子鲜血的原因,承认对妻子家暴,但是不承认杀死妻子。在康复被羁押调查两个月时间,利物浦没有再发生类似的案件。两个月后康夫被指控多起谋杀罪,康复因为是一名漫画作者,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加之六起案件跨度时间长,他找不到六起谋杀案发生时自己的不在场证据。
法庭最终判定,康夫杀害妻子的罪名成立。因证据不足,杀害其他的人罪名不成立。检方虽然提出丝巾证据,但法庭考虑到有模仿犯罪的可能,给予驳回。最终康夫被判处17年监禁,不得假释。
梁袭知道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细节,每一位死者手腕上的丝巾很普通,但是打结法比较复杂。六起案件全部是一种打结法。但是第一起案件发生时,警方并没有对丝巾进行保密。第二起案件发生后,警方通过丝巾认为有连环杀手的可能,于是才对丝巾进行保密。
保密的目的是预防模仿犯罪,总有些人吃饱撑着,喜欢模仿连环杀人犯犯罪手法。连环杀人犯有一个特征,他们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在本案中杀人犯的标志不是丝巾,而是丝巾结。本案在法庭不公开审理,原因也是因为丝巾结。为了避免杀人犯杀人的原因是为了出名,本案对外公布时隐去了康夫的名字。
不说公众,除了直接办案者之外,没有人知道丝巾结是怎么打的。梁袭也不知道,约翰曾经打电话询问自己在利物浦刑侦部门的熟人,熟人告诉约翰,他也不知道,上面有命令,禁止讨论丝巾。
说到这里,梁袭一拍掌:“我知道了。”
波比:“凶手?”
梁袭:“不,是凶手的目标:戴尔。前线警务部助理总监戴尔,原利物浦警局最高长官。戴尔在伦敦上任时,我随便了解了戴尔的履历,我记得17年前他应该是利物浦刑侦部门的老大。四个月前康夫出狱,三个多月前戴尔到伦敦上任,康夫跟着来了。”
这个案子保密性较强,虽然约翰挺关注本案,但信息有限,梁袭对案件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梁袭问约翰:康夫是连环杀手吗?约翰的回答是:信息太少,无法判断。但法庭能判定康夫杀害妻子,说明警方提供了铁证。
康夫一直不认罪,加之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法庭不会判康夫谋杀罪成立。
傍晚六点,贝克联系梁袭:“前线警务部办公室监督本案调查过程。戴尔要求警察在伦敦寻找一个叫康夫的利物浦人。”贝克告诉梁袭,戴尔亲自去看了三具尸体,很专注的研究丝巾的照片,然后才下令寻找康夫。
内务部似乎闻到了什么味道,派遣了警探监督和协助戴尔监督办案。
……
这两天波比一直和梁袭混,他开始学习信息分类和分析。梁袭日常不用这一套,但是本案牵扯的人和事非常广,他大脑处理不了这么多信息,只能搬出老约翰用的写字板,就人物关系,时间,地点等进行分类。再对每条信息进行多重推测。
比如A去公司上班,早上七点出发,八点到达公司。推理出A使用的交通工具,乘坐地铁的时间刚刚好。同时列出打车的可能,和乘坐公交车的不可能。从这些信息可以推理出A在这一个小时内能额外做多少事,什么事。
这信息也许有用,也许没用,列出来,放在那里。当后续的信息与之发生关联或者矛盾时,能很快到找到矛盾点进行分析。
就在婶婶失踪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警方找到了康夫。
康夫在入狱之前是一名股票经纪人,经济情况不错。坐牢17年出来后,他所持有的股票平均升值10倍左右。康夫虽不是富翁,但数百万英镑还是有的。
康夫在利物浦购买了一辆房车。三个半月前,康夫一路开车到达伦敦。房车就停在肯德公园的营地管理处,这里收纳全国各地开房车来伦敦旅游的游客。当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营地管理员说,康夫三个半月之前到达营地后,就再也没有动过房车。康夫在二手市场买了一辆皮卡,日常康夫住在房车内,经常开皮卡外出。康夫和管理员说,他准备在伦敦定居,目前正在寻找合适的房子。管理员曾经帮他介绍过房子,两人一起去看了房子,可惜最终房主要价太高没有达成交易。
康夫被拘押之后,戴尔亲自审问了康夫。贝克在观审处看了整个审问过程。戴尔情绪有些激动,努力压制火气。康夫明显淡定的多,一直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还说戴尔依靠冤枉他成功成为利物浦警局助理总监,最后接任总监。现在戴尔不到五十岁就成为伦敦警察厅最重要部门,前线警务部的助理总监,迟早戴尔会成为警察厅总监。
面对康夫的嘲讽,戴尔一直在压制心中的怒火,质问康夫,杀那些人是不是为了报复自己当年抓他?康夫表示自己和三具尸体无关。他说出狱后想换个新环境生活,觉得伦敦不错,于是就来到伦敦。
就贝克的经验看,康夫是有备而来。从贝克传过来的审问视频看,梁袭认为康夫言语中对戴尔藏有愤恨之意。讲道理,康夫只背了一件杀人案,如果其他案子是他干的,他应该庆幸自己还能出狱。
接下去审问有意思,康夫称婶婶失踪上午,他在肯德公园溜达。因为肯德公园只有特殊通道(救护车、消防车)有监控,无法证明康夫上午到底在肯德公园的哪个位置。好消息是,搜查员从房车内搜出了变声器,女性假发,香水和粉底等一系列化妆品。婶婶认为假发的形状和颜色与绑架自己的人很像,但她无法肯定到底是不是康夫,她至始至终没有见过康夫的脸。
审问的最后戴尔问康夫,你到底要干什么?
康夫告诉戴尔:他只有一个要求,要求戴尔在公众面前,在媒体面前向我道歉,承认你栽赃我。
戴尔愤怒道:你就是凶手。
康夫笑而不语做为回答。
梁袭询问:“贝克,找到那个叫芬妮的女人了吗?”
贝克是负责本案的主要探员,他没有把时间花在芬妮身上,不过他让实习美女探员去查了芬妮。找实习探员了解后,贝克告诉梁袭,芬妮是利物浦一名整体别墅设计师。芬妮的母亲是17年前利物浦丝巾杀手案的第三位受害者。
因为母亲遇害,父亲悲痛酗酒遭遇车祸,芬妮在亲戚的监护下长大。芬妮22岁大学毕业,23岁和利物浦一名四十二岁的富豪结婚。两年后,芬妮和富豪离婚,因芬妮掌握有富豪入轨的证据,并且他们签署有婚前协议,导致富豪的九成家产被芬妮拿走。本案当时轰动利物浦。芬妮一夜之间成为身家几十亿的富姐,还是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芬妮在两年时间陆续卖掉了所有股权,开办了芬妮房屋装修设计公司。
根据海关的记录,芬妮经常出国收集素材,每年在国内居住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这情况一直到康夫出狱,康夫出狱之后,芬妮再也没有出过国。有记载显示,芬妮在十天前入住了二帆酒店的渡假别墅,并且在伦敦购买了一辆蓝色阿虾米特帅的全新豪车。
实习探员很认真工作,她了解到芬妮不仅非常漂亮,人脉广泛,聪明上进,她两次成功完成长距离铁人三项挑战赛。芬妮私生活比较混乱,和明星,球星有绯闻,与商业界一些富豪也有花边新闻,是利物浦上流社会的交际女王。当然以她身家她已经是上流社会的一员。
梁袭将芬妮照片用磁铁吸在写字板上,看了一会道:“完全没道理。这么强势的一名女生,拥有大量的金钱和资源,杀康夫不是轻而易举吗?除非……”
梁袭挑下眉毛。
一边正在和妹子视频的波比见梁袭看自己,问:“除非什么?”
梁袭怒:“老子让你想,没让你问,把手机放下。”
波比放下手机,捋袖子:“我是老板,你想打架吗?……我们都是绅士,有点身份感好不好?”波比认怂。最近几个月波比能感觉到梁袭身体出现一些变化。保镖长告诉波比,梁袭一定在定时、持续和科学的锻炼身体。虽然梁袭还属于普通人,但动不动就和两个妹子洗澡的波比现在是打不过梁袭的。作为保镖长虽然不介入波比和梁袭打架中,但也希望自己雇主不要输的太惨。
梁袭指道:“是你说有兴趣的,老子才把白板全拿出来。现在答案已经很明显。”
波比有兴趣,只是耐性太差,围绕白板琢磨了一会,回答梁袭问题:“莫非芬妮认为康夫不是杀害她母亲的凶手?他们是同伙?”
梁袭道:“我认为前半句是对的。同伙与否我不清楚。”
波比道:“可是肯德公园挖出了三具尸体,你敢说不是康夫干的吗?”
梁袭道:“这里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有搞懂。假设康夫是利物浦丝巾杀手,那他为什么要追戴尔到伦敦,冤气冲天呢?假设康夫不是丝巾杀手,他在伦敦的目的是什么?”
梁袭拿出一张芬妮照片,反着贴在白板上,道:“也许这个案子有第三个人,或许第三个人才是真凶。”
波比问:“婶婶是谁绑架的?”
梁袭道:“利物浦连环杀人案六起,没有活口。”
波比深入案件,道:“婶婶是活口,婶婶很可能不是凶手绑架。是康夫绑架,目的是引出埋在树下的尸体。那康夫怎么知道尸体在树下?如果康夫知道这些,是不是也知道真凶是谁?”
梁袭道:“都是问题。”
(https://www.shubada.com/18803/667958017.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