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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十年太久,本公子只争朝夕


  孙清远真的敢杀人吗?

  这种事情说真的,他还真就没有杀过。

  可把人打个半死的事情他没有少干过,毕竟上辈子的事情太复杂。

  这一辈子目前当然没有真的杀人的打算。

  嘴上说的必须弄死李游乾这个家伙,实际上指的是另外一方面,并非手起刀落,人头在手的那种!

  你问李游乾这个家伙有什么后台没?凭什么就年纪轻轻混的跟清河县的西门官人差不多。

  其实也就是花钱,弄的跟本任的县令关系不错。

  其余的真就没有什么硬的后台,真要杀的话,找个荒山野岭也不是不行。

  回到房间里,杨芸荆已经悠悠转醒。

  这些天感受着孙清远的精心照料,杨芸荆内心的执念放下了很多,不会再动不动就为了复兴杨家的事情而冲动。

  原本一直陪伴着她的那把剑,最近这两天却是不知道放在了哪里。

  “弄死你,家大业大就欺负老子不成?!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公子是病猫了不成?”

  孙清远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杨芸荆原本心情不错,闻言,黛眉一皱,“怎么了?何事惹得你大清早这么生气?”

  “还能有何事,勾栏里的生意呗,有人看咱们挣钱,把主意打到了咱们这里,李游乾那个王八羔子,好好的日子不想过……”将事情大致的跟杨芸荆说完,孙清远却是越想越来气。

  “奶奶个熊,一个小县城里都这么多事,你走你的阳光大道,小爷过自己的独木小桥多好……”

  在屋子里一边走,孙某人的嘴里不停的发着牢骚。

  “为啥什么年代什么时候各种背景下,都有人他娘的不想好好过,非要逼着老子进步,你有本事到皇城那种大地方发展去不行的吗。”

  “就屁大点一个县城,还是边城,为啥非要跟老子过不去。像这种不给别人生路的人,就应该出门被车撞死,撞的死死的……

  不对,这样太便宜他们了,应该是先来个天打雷劈,弄的外焦里嫩半死不活,然后地裂加坑陷,来个活埋才爽。”

  村里的小日子虽然凄苦,可孙清远却是那种上可以当得皇帝,下可以安身丐帮的主。

  当然,前提是有俩不错的女子陪着,不能饿肚子,不能冻着,有房子住。

  这样一来,最下面的做乞丐也就不现实,这年头不是前世乞丐都开劳斯莱斯的年代了。

  在这个世界,乞丐真的就是没地方住,没饭吃,说不定哪个冬天就成了那句‘路有冻死骨’,真要做乞丐,没吃的喝的没女人陪那是不行的。

  人家亮剑,咱必须得亮剑了。

  一阵清风顺着没有关的门吹进来,身体呈现病态的杨芸荆禁了一下衣服。

  听着孙清远的话,杨芸荆冰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担忧,虽然他从未见过孙清远生气,可她总觉得孙清远不一般,因为每一次有了事,只要这个无耻公子愿意出手,局势总能转变。

  就铃秋跟她说过的一小罐酒,往日最多卖三两银子那种,竟然让孙公子卖到了十五两银子!

  也不知道这次他生气,会不会真的去驾着马车撞人。

  想了想,有些担忧的杨芸荆深情开口,“李游乾此人本就颇有天赋,十四岁起开始学着做买卖,从第一年开始,他就为杨家争取了不少的利润。

  那个时候的杨家不过通安县寻常富家,可在他十八岁时,已经把杨家的产业弄的遍布全城,虽然外面都说杨家是第一大户,他们李家只能排第三,可实际上前三的大户都差不多。”

  最后还深情严谨的看着孙清远,淡淡说道:“根据我的了解,我杨家的产业多半被这个李游乾收走,如今的李家乃是真正的远超其他富户的第一大家,若然他们真的以财物强压我们,这次要避其锋芒才是。

  勾栏里走的那些人也有难处,如今有公子你想出的西游记在,仅说书这一项,平日里省吃俭用,也够我们生活了。”

  那声音听着低沉,不像是杨芸荆这个冰冷女神应该说出来的话。

  不过这也是杨芸荆在胡乱冲动,四处碰壁之后得到的教训,想要复兴杨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在受了伤,又有孙清远悉心照料,杨芸荆冰冷的内心也是被融化了去,已经接受了跟这个真心关照自己的无耻公子,一起过平平淡淡生活的现实。

  可这种事情女人能忍男人不能忍,还什么李游乾从小就经商天赋颇高?这叫什么话。

  孙清远自问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心里的明暗点子多的是,无论是战场的孙子兵法还是商场的三十六计,这个前世混了无数职业的浪荡哥,都有很深的了解。

  嘴角一抽,孙清远已然露出了自己隐藏在骨子里的痞子样,“你胳膊肘少给我往外拐,他李游乾还天赋?我看就是运气好,之前没有碰到我罢了,现在既然碰上了,算他倒霉。

  有仇不报非君子,十年太久,本公子只争朝夕,一定要让李游乾那货从早到晚的头疼才行。”

  “你好好在家养伤,这种男人之间的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挥了挥手,孙清远已经起身走了出去。

  “铃秋,你跟本公子出去一趟。”院子里,孙清远慷慨激昂的一声吆喝,气势不输前世农村骂街的老娘们。

  ……

  约莫两个时辰之后,孙清远就跟铃秋拎雇了马车,拉着一大堆的东西从祺耶村慢慢悠悠的穿过。

  祺耶村的人大多都是贫穷百姓,平日里一身衣服都要穿上很久,孩子的因为身高原因不得不换,可大人们就苦了。

  一身衣服是补丁上面加补丁,弄的蓝不蓝灰不灰的,若不是有个土坌房加几亩田,这些人全都是乞丐命。

  随着马车的缓缓前行,平静了十多年的祺耶村自杨家走后,又因为杨家的归来首次变的热闹起来。

  “你说啥?这车是杨家的?他们不是没了家财,咋就今个买了这么多的东西。”

  “王家妹子啊,这你就不懂了是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杨家虽然城里没了宅子,可是人家回到咱这村子里,一样是大户嘞——”

  村子里的人吃完饭没事就爱坐在门口闲扯,八卦这种事情其实他们很在行,只要不是农忙季节,闲下来无事做就是八卦。

  谁家有一点好玩的事,他们都能传个三五天。

  “他二婶,快出来看啊,杨家的那个丫头跟一位公子买了好多东西,有衣服,粮食……好大一车呢!”

  铃秋坐在马车上,感受着周围所有人的目光,整个人都觉得不自在到了极点。

  自己如今也算是招摇过市吧!百姓们最恨的就是这种,毕竟眼红是人的本性。太过显眼,弄不好就会被雷劈的。

  都说装逼遭雷劈,孙清远如何不知道这些个往日看起来纯朴的村民很眼红?

  只是比起铃秋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孙清远却是越发的高兴。

  随着指点的人越来越多,孙清远让车夫把马车靠近一棵树下停了,卸下东西。

  目光扫向身边一个流着鼻涕泡的小男孩,“二狗子,快去回家通知你娘,就说刚搬来村里的杨家小姐发粮食了,要感谢大家这段时间的照料。”

  清风中,铃秋看着孙清远把自家仅有的银子全部买来的粮食打开了口,整个人就错愕了。

  不是说买点自家过冬的东西吗?怎么就开始发粮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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