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烽火镝音(三)
梁红英夹杂在逃难的人群中,数日的奔波已经让她变得疲惫不堪,山谷中时不时传来的如惊雷般的炸响,让她犹如一只惊弓之鸟般在山野中东躲西藏,看着昔日缒城而出的理县城墙近在眼前的时候,梁红英苦涩的闭上了眼睛,一行泪水像豆点般夺眶而出。
“姑娘,你也是逃难出来的?可怜见的居然还带着这么一个小不点,你这日子可有得受了。”
梁红英早已换上了一身部满补丁的粗布劣衣,头上用一块破破烂烂的方巾包住了髻发云鬓,脚上汲着一双农户人家再为普通不过的一双糙布鞋,浑身上下沾染着一种血渍被晒干之后的黑褐色,原本一张俏脸上布满了红疙瘩,这是她在宝芝林待的那段时间从杜文君那里得来的一种特别秘制的药物,她和平儿一样,禀赋不足,对某种东西表现特别的敏感,只要在脸上涂抹上这种膏药,便会呈现出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感染上了麻风病。面对这个突然上前搭话的太婆,连着好些日子都没说过话的梁红英,百感交集,一时木楞着不知道如何开口,她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理县这里来了,按理说只要她偷偷返回到飞龙寨,在那些隐秘的山洞中逗留个一年半载,等风头过了,再出来也不迟,只是可能孩子要苦一点,但怎么也比现在带着平儿孤身犯险、重回虎穴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只是那个被自己牵连的姐姐梁红玉的生死她始终放不下,抱着这样的信念,她决心一定要回去看看,哪怕这样有去无回,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她好像已经不那么在意了。
那次意外的获救,让她感觉云里雾里的,她其实当时想留下来等着那个救了自己母女的特别男人回来的,只是后来的那一切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那些杀人都不带眨眼的完全可以称之为恶鬼的黑衣人给她留下此生可能都不会忘记的一场梦魇之后,她和大多数经历过战争的幸存者一样,落荒而逃,有多远就走多远,最好这辈子再也别碰上这些特别的人。
“大爷,行行好,这兵荒马乱的,您让我到哪里去弄文牒和路引?而且保长这一路上早就和大伙失散了。”
(宋朝户名甚多,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按人户身份区分,有官户与民户,形势户与平户之别。官户“谓品官,其王殁者有萌同”,就是你死了,你的后人依然是官户。与官户相对称的是民户,是指官户以外的广大编户。宋初将官户作为官府奴隶户,并没有‘户贯’,即不列入州县户口登记。金朝入主宋朝半壁江山后,仍然将官户作为奴隶户,本身女真就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然官户是可以依户例减免差役、科配之类的特权户。
二、按人户居住地区分,有乡村户和坊郭户之别,前者居住乡村,后者居住在城市。基本上都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是不允许随便走动的,要远行也必须到官府那里去备案,无论是离开或者到新的地方。比如说北宋首都东京人就以自己拥有东京户口而自居,他们相应也必须交更多的税。
三、按有无田地等重要生产资料,有无房产等重要生活资料,则有主户和客户之别。
这里重点说一下客户,乡村客户是宋朝的法定户名,其基本成分是佃农,北宋石介说:“乡墅有不占田之民,借人之牛,受人之土,佣而耕者,谓之客户。”
佃农又有浮客--“蓬转萍流,不常厥居”(这些是土地兼并时的悲剧产物,但农忙的时候是不能随便到处乱跑的)、家客、分田客、牛客、小客、旁户、僮客、佣客、佃客、佃户、佃人、佃氓、佃丁、田丁、客丁、佃火、火佃、火客、地客、庄客(庄主在《水浒传》中是用的最多的,一般都是一些拥有自主武装的一些富户)、庄户、庄夫、庄佃、庄家、庄丁、租客、种户、种家、田客、田夫、田仆、庄仆、庄奴、耕仆、佃仆、仆佃、隶农、种田人、佃奴、奴佃等。
唐代的户籍管理对封建等级秩序的体现非常明显,人为地将户籍分为“编户”与“非编户”两个阶级,这与现代的“农业”与“非农业”不是一个概念。“编户”即为良民,“非编户”则为贱民,如工匠、奴婢等,即贱民没有资格单独立户,只得和主家合用一个户贴,即户口本。“奴婢贱人,类同畜产”,而且是世袭的,永不翻身。在唐代,你才知道投胎是个技术活。
宋代后期城市化与商品经济发展迅猛,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农耕经济藩篱,农业只占不到3成,浮客这个时候有了更多的选择,农民外出,当地的地主不能阻拦,这是有法律保障的迁徙自由。大量的流动人口,导致户口登记非常困难,浙江海盐县的地方志中就有“主户少而客户多,往来不定,口尤难记”的抱怨。而翻遍宋代史籍,我们却没有发现“暂住证”的影子,更没有官兵踹门检查暂住证的例子。宋高宗则认为,农民在外经商,只要田地不抛荒,按时交农业税即可,特殊情况下放弃田产,政府可收归国有,这也是允许的。
宋代农民外出,不是永远的流动人口,也不是永远“暂住”,而是在当地居住一年即可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宋神宗时,王安石的助手曾布有言:“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流之远方,无所资给,徒隶困辱,以至终身。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于古亦轻矣。”
流动人口多了,自然有就很多混不好的底层屌丝,有游手好闲的,也有命运不济的。对这样的流民,政府通常会进行劝反,规劝他们回家种田。劝反不是强制遣送,遵从自愿的原则,不仅给予基本的衣食救济,还减免税收,发送生产资料,如耕牛、种子、农具等。如果实在不愿返乡种地,则就地安置,而不是直接扔给救济院弃之不理。
流动人口中还有大量求学的异地学子。首都开封作为大都市,是全国人民的向往之地,不仅有大批的文艺青年,还有争取高考移民的学子。因为,首都的录取指标远高于外地,异地高考早在宋代就成为了一大难题。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的学子,纷纷到外地求学,但高考只能在本地考。在只有骑驴、骑马出行的年代,山高路远,路途奔波有时会耽误三年一次的大考。对此,政府放宽政策,景德二年(1005年)发布诏令,称“有乡里暇远,久住京师,许于国子监取解,仍须本乡命官委保”,对于离家远,长期居住在首都的,只要有本乡的官员担保,就可在国子监参加考试。
史料中还有不同的记载。据天圣七年(1029年)的《贡举条例》规定,外地户口要想在开封高考,必须取得开封户籍,并居住七年以上,或在开封有一定的田产方可“即许投状”。但一些钻营之人,想尽各种办法,弄虚作假,政府称之为“冒贯”,即冒充本地户籍。不过,由此可以看出,为了高考移民而在黑市办假户口的现象至少有一千年的历史。
宋代的户籍没有辜负这个时代,之所以产生相对宽松自由的户籍制度,一方面得益于私营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受益于皇帝与政府的开明。它是大宋帝国成为封建社会中最为开放自由国度的必要条件。北宋诗人孙升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他说:“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物,以养乡村”。这分明就是活脱脱的《清明上河图》。
这个通关需要的证件到底叫什么,史料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绝对是有的,我这里就用明朝的‘路引’或者‘文牒’来描述,显得更亲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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