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摸摸狗头(求月票)
紧接着,原本紧贴着凌歌身体的火焰迅速变换了形状,一条似龙似蛇的生物悬浮在凌歌的前面。
“吼!!!”一声怒吼从火龙的口中传出,每个人似乎都能看到一层淡红色的血光从凌歌前面的火龙身体中骤然扩散开来。
这一刻,那条原本并不算太大的小小龙身就仿佛是远古魔神一般震慑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这一声,吼声虽大,但是万兽灵火的威压在凌歌精妙地控制之下,却是只单单倾泻在了他眼前的冰风狼的身上。
以万兽灵火中的兽灵品阶,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十万年魂兽的能够媲美的,就算是传说中的百万年魂兽,也不见得比它高级。
所以,也就更别说是凌歌眼前这一头区区三千的魂兽了。
“嗷呜——”冰风狼惨叫一声,狂奔中的身体猛然停顿下来,然后就发生了极为滑稽的一幕。
只见原本来势汹汹冲到凌歌面前的冰风狼,身体向后倾斜,后腿拼了命地往前蹬着,想要止住冲势。
一路滑翔带闪电,最后到达凌歌面前的时候,冰风狼的前爪有些局促地合并在一起,原本威风凛凛的狼首深深地埋在了前爪之中,似乎是朝着凌歌在行跪拜礼一般。
这一刻,全场鸦雀无声,看着场上的情况骤变,原本想要上前阻挡住冰风狼对凌歌攻击的一位裁判此时尴尬地呆愣在一旁。
远方的在一旁看着凌歌斗兽的学员们也都是目瞪口呆,一时之间,他们都不知道刚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凌歌身上环绕的火焰到底是什么?形成的火龙又是什么?
升起的紫红色的魂环是十万年魂环吗?为什么颜色如此的奇怪?
冰风狼可是堂堂的千年魂兽啊!那一身的凌厉之气可是让他们这些身处场外的人都是有些冷颤,可是如此威风的它又是为何会以这种姿势跪拜在凌歌的面前?
一个又一个问题,环绕在他们这些吃瓜群众的心里,他们在偷偷吃瓜的同时,也暗暗变成了瓜田下的大肥猹。
要知道,红色魂环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十万年的魂兽修为,代表着最顶级魂兽所出的魂环,代表着极其珍贵的十万年魂骨。
每一个十万年魂环都是无比崇高的存在,别说是学员,就算是在场所有的老师之中也没有一个能拥有十万年魂环的。
要是凌歌身下的那和紫红色的魂环真的是十万年魂环的话,那可就真不得了了。
站台上的杜伟伦一脸不可思议看着凌歌,满脸的不可置信,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虽然杜伟伦知道,凌歌的魂环不可能是十万年魂环,因为特曾经近距离感受过十万年魂环的气息,凌歌这个魂环并没有给他那种凶悍的感觉。
真正让杜伟伦感到震惊的,是他透过现象看见的本质。
在杜维伦震惊的同时,他身后的言少哲则是激动地手都开始颤抖了。
凌歌身后的奇异现象是什么,以他的眼里自然是看出来了那是武魂身影。
而凌歌原本的魂环他也是知道的,一黄一紫,,而现在又单独出现的一个魂环,这么大的提示,他要是还看不懂那他就白当这么久的武魂系院长了。
“双生武魂,双生武魂!凌歌竟然是一个双生武魂!”
没想到啊,没想到,凌歌这隐藏的是真的隐秘啊,都已经在学院生活一年了,竟然没有人发现。
要不是现在凌歌主动展示出来,那恐怕这个秘密也就只能一直埋藏了。
——(这里解释一下,言少哲现在是不知道霍雨浩和凌歌变成双生武魂的,周漪出于个人的目的并没有把两人觉醒的事情上报,而只是跟学员报告了他们因为发现了邪魂师而迟到。)
毛茸茸的狼头跪伏在自己的面前,冰蓝色的毛发不知为何让凌歌联想到了霍雨浩那一头柔顺的蓝发,伸出手,狠狠地在冰风狼低垂的脑袋上揉了又揉。
一边揉一边心里还感叹道手感真是不错,毛发顺换不粘腻,看来要么是这头狼真的很爱干净,要么就是照顾它的人真的很用心。
凌歌这么一揉,揉在的仿佛不是冰风狼的狗头上,而是远处观看者的心上。
“班长这怎么还直接摸上了,这根本就不想是斗兽啊,简直就像是跟自己家的大狗狗玩耍一样。”
看着凌歌如此从容地揉着狗头,萧萧很是好奇。
霍雨浩看见凌歌摸着大狼,不知为何,冥冥之中有一种仿佛凌歌正在揉着他的脑袋一样。
轻轻地,温温的,柔柔的,有点重的感觉,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
“感觉好像好久都没这么摸过我了呢...”虎狼之词就这么被霍雨浩轻易地念叨了出来。
凌歌摸狼的这一幕也是被高台之上的人看见了。
言少哲在高台上缓缓起身,向身边的杜维伦道:“我先回去了。凌歌的升级考核,就直接满分吧,这孩子,我要定了,谁也别想跟我抢!”
说完这句话,他一步跨出,就那么从高台上走了出去,却凌空虚度一般闪身不见。
今天已经有凌歌这么惊艳的学生了,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继续看下去的欲望了。
见识过巨龙的伟岸后,谁又能注意到旁边的蜥蜴呢?
现在他要做的,那就是回去想办法如何能够把凌歌彻底留在武魂系。
当然,肯定不是那种单纯的师生联系,而是一种更为紧密的联系。
摸了一会狗头之后,凌歌开口道:“大狗,回去吧,回去吧。”
冰风狼颇为享受地摇头晃脑,见凌歌让他走,抬起了狗头,一脸不解地望着他,眼神中带有着渴望和恭敬。
看着这样的大狼,凌歌即使不会读心术也大概能够看懂它的意思。
它想跟着他,跟在他的身边。
可是,凌歌也没有办法,这不是野外,冰风狼也不是自由的魂兽。
凌歌无法把它收服在身边,也没办法一直带在身边。
而且,这可是史莱克的私有财产,凌歌也不敢随便带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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