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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夏荷去上中专的那年夏天,奶奶去世了。

  奶奶去世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被疾病因扰。奶奶的病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肺癌,但那时候人们对癌的含义还不怎么了解,把一切疑难杂症统称为“脏病“。奶奶得了“脏病“,怕传染给孙儿们,她很少到处走动,除了每天出来晒晒太阳,一般都呆在自己屋里不出来,也不容许孙子孙女往她屋里窜着玩。奶奶有固定的碗筷,儿媳妇张文英每天把饭菜送过来,倒进她的碗里,吃完饭奶奶会自个儿把碗筷洗刷了。奶奶被“脏病“折磨得很痛苦,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吃药。儿子们也曾商量拉她去医院住院,她不肯。自己年纪这么大了,这病也治不好了,还花那冤枉钱干嘛?儿子们都养着一大家子人,也不宽绰,能省就省省吧。奶奶就这样咬牙硬撑着,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点。

  在病逝前的一个月,奶奶的二女儿见母亲一个人在小屋里孤单,就把她拉到自己家里来,换换环境,散散心。可是在某一天的后半夜,睡在奶奶旁边的女儿突然发现睡在床里边的母亲不知怎么掉床下去了,吓得她连忙下床扶母亲。

  此时奶奶已经不会说话了,她咿咿呀呀地叫着,拚命用手指着半洼村的方向。女儿知道母亲想回家了。

  奶奶回家后第三天就去世了,此时她的女儿才明白:原来母亲早已预感到她的大限,临死要叶落归根,不能死到女儿家。女儿毕竟是外人呀。

  奶奶的葬礼很大,家里的和外面的儿孙们黑压压跪了一大片。想想也真是奇迹:奶奶那么小一个人,竟诞生了这么一大群直系亲属,想必奶奶在黄泉路上也能笑着闭眼了。

  奶奶去世时年近八十,又是病体,算是喜丧,亲人们也都不怎么哭丧。唯独夏荷的妈妈张文英,哭得比仼何人都叹,拉也拉不起来。好多邻居都夸:“还是人家小儿媳妇最孝顺,比儿子女儿都强!”

  若干年后夏荷问起母亲此事,张文英悻悻说道:“我哪是在哭你奶奶,我是哭我嫁进夏家受的委屈。当时真有点恨你奶奶不拿儿媳妇当人看。现在想想也不能光怨她,社会上很多人都那样。以后我可不能学你奶奶,让儿媳妇记恨一辈子!”

  夏荷和肖玉凤进了同一所中专,不过两人专业不同,夏荷学会计,肖玉凤学文秘。

  夏荷班里有三十个同学,绝大部分是女生,来自全国好几个省份,大家为了“求学“这个共同的目标,五湖四海地走到一起来。

  中专的校园生活比中学的校园生活轻松多了,学习压力小了,课余生活却很丰富,唱歌,跳舞,绘画,还有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只要你不懒惰,而且足够热爱生活,那你就会过得充实而开心。

  夏荷和肖玉凤都选择了参加学校合唱团。唱歌是夏荷与生俱来的特长,也是她爸爸夏如海遗传给她的最显著的基因。夏如海在部队是宣传队的骨干,本来要提干的,但他却因在考察期内拒绝干饲养员而被淘汰复员。结婚后的夏如海经常在老婆孩子面前表演他的老本行,从样板戏到歌剧,连演带唱,过上好大一把瘾。夏荷跟随着爸爸,不但学会了大段大段的《白毛女》、《红灯记》和《沙家浜》等歌剧和样板戏,而且她坚持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收听广播,从广播里学会了豫剧、吕剧和山东梆子,可以很地道地演唱这些剧目的一些片断;当然,她更喜欢的还是流行歌曲,李谷一,朱逢博,还有后来的程琳、成方圆等等,都是她喜欢的歌星。初中的时候,夏荷就开始用日记本记录流行歌曲的歌词,凡是在社会上流行的新歌,几乎没有夏荷不会唱的。学校每年的联欢晚会,夏荷都会被同学们推荐高歌一曲。夏荷平时是个比较沉静的人,少言寡语,而一旦唱歌,她隐藏在灵魂深处的精气神立马跑出来,与平日的自己判若两人。这也是同学周雨柔骂她会装逼装清纯的原因。

  夏荷参加学校合唱团没多久,就因为出色的声音条件和超强的乐感,被选为合唱团的领唱队员,开始在校园内小有名气。

  开学小半年,学校要组织新春歌咏比赛,要求每个专业的每个班级都要出节目参加。夏荷所在的会计班打算出大合唱,但音乐指导老师要求男女合唱队员必须都要满十人。而会计班里三十个学生里面有二十二个是女生,男生只有八个,满打满算地全上去,也达不到音乐指导老师要求的十个人。

  好在班长脑袋灵活,向班主任建议去男生最多的文秘班借人。于是李传英和贺强两个文秘男孩就被借调到会计班,每天晚上没课时就来排练唱歌。

  李传英个子很高,足足有一米八,纤瘦但很精神,一来就站在了最后一排,身材矮一些的贺强则站到第一排。

  夏荷照例是合唱团的领唱,与她搭挡的则是同班男生马光明。马光明声音还算洪亮,但乐感不行,两人对唱的时候老赶不上节拍。音乐指导老师让班里的男生一个一个和夏荷对唱,但没有一个满意的。最后他皱着眉头说:“来,借来的两个男同学试一下吧。”

  就这样,李传英和夏荷成功配对,组成了一对cp  。

  夏荷不得不承认:李传英音色很美。他是完美的男中音,清亮、浑厚,富有磁性,而且乐感和自己一样好,两个人对唱,听着就让人舒服。音乐指导老师十二分地满意二人搭档,并嘱咐他们要多练习配合,争取为班级的大合唱锦上添花。

  夏荷没把指导老师的话放心上,每天晚上都有排练,还用得着专门练习?

  出乎夏荷意料的是,配对成功的第二天中午,李传英却跑到班里来找她了,说下午没课,想和夏荷练习一下对唱。夏荷脸一下子红了,长这么大,还没单独和哪个男孩子在一块呆过,更何况和这个李传英认识才不过半天,哪好意思两个人单独对唱?

  “哎呀,晚上不是还有排练吗?现在就免了吧。”夏荷一幅难为情的样子。

  “别介呀,”李传英倒是一幅坦荡荡的样子,“承蒙你们班不嫌弃借了我,我也要投桃报李,不能让你们失望呀;再说了,音乐老师不也嘱咐让咱俩多练习多配合,为班里争光嘛!你不能比我这个外来户还没集体荣誉感吧?你瞧,磁带我都借来了。”

  夏荷无话可说了。

  两人在空荡荡的娱乐室练歌。李传英很认真地一遍遍对唱,觉得哪儿不合拍,就停下来和夏荷商量。他站得离夏荷很近,说话时呼出的热气吹动了夏荷脸上的乱发,痒痒的。夏荷倒退了两步,和李传英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脸上却热辣辣的,不敢抬头看。

  别别扭扭地练了几天歌,夏荷和李传英逐渐熟络起来,了解了关于他的一些底细:李传英其实比夏荷还小两岁,他是四川璧山人,家里姊妹多,只有他一个上学,哥哥姐姐都出去打工挣钱了。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文化人。

  “凭我的学习成绩,我本来可以升高中考大学的,可是家庭条件不允许,所以我准备早就业,挣了钱好供弟弟妹妹们上学。以后有机会我也不会放弃继续学习的。”李传英笑呵呵地讲着他的历史,仿佛讲着别人的事,没有丝毫的报怨和不满。

  这句话让夏荷和他消除了距离感。相似的经历,让夏荷和他仿佛有了共同语言,顿时觉得眼前这个男孩亲切起来。

  “你名字好奇怪,像个女孩的名子。”夏荷禁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道。

  “也不是吧,你看叶剑英、恽代英都是男的吗?”李传英笑了,带动夏荷也笑起来,“我的名子是我老师起的,他希望我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英雄。”

  夏荷又想起很重要的一件事:“对了,你唱歌这么好,为什么没参加你们班的合唱团呢?”

  “这个嘛,“李传英狡黠地笑了,“听说你们班借男生,我自告奋勇来的。你能猜出原因吗?″

  他的眼睛如两团熊熊燃烧的火苗,炯炯有神地望着夏荷。是的,从入校的第一天起,他就注意到了这个清秀又有些忧郁的女孩,心里莫名地心跳加速;后来又通过同学肖玉凤的介绍,更增强了他想了解、接近夏荷的愿望。而且随着对夏荷的接触了解,他的心里又升腾起一种想要保护这个女孩的欲望。

  夏荷红了脸,不吭声了。

  由于同学们共同的努力,会计班的大合唱获得了学校歌咏比赛的一等奖,而夏荷和李传英完美无暇的对唱则是这个节目获奖的加分点。

  比赛结束后,夏荷暗暗惆怅以后见不到李传英了,这个恢谐幽默的男孩让她莫名地感到日子过得有意思起来,她甚至有些期盼下一次歌咏比赛快快到来。没想到比赛结束的当天晚上,李传英就来邀请她吃饭了:“夏荷同学,为了感谢和你的愉快合作,也为了庆祝你们班的获奖,我想请你吃饭。”

  夏荷吓了一跳,单独和一个男孩子吃饭?那叫什么,谈恋爱吗?她没想过,也不敢。她还没有完全从中学生的身份转变过来,恋爱这个词对她而言,很期盼,但也很遥远。

  “我、我…”她嚅嚅道,“我吃完饭了,以后再说吧。”第一次撒慌,她有些结巴。

  “我早打听好了,你根本没吃饭呢,”李传英语气急速起来,他伸出手去想握夏荷的手,夏荷躲开了。李传英压低了声音:“夏荷,去吧,求你!”

  夏荷对这声哀求有些没有抵抗力,这不像平时那个大大咧咧,活泼开朗的李传英了,夏荷的心莫名地温柔起来。

  “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让肖玉凤来陪你好不好,咱们三个一块儿吃饭。”李传英悟透了夏荷的心思,善解人意地提出解决方案。

  就这样,夏荷和肖玉凤、李传英一起吃了她人生中第一次被人邀请的饭局。

  李传英很兴奋,整个饭局眼睛就没离开过夏荷。他的眼睛仿佛两团燃烧的烈火,烧得夏荷面红耳赤,如坐针毡,要不是有肖玉凤在旁边周旋着,夏荷真不知道这顿饭怎样吃完。

  这次饭局以后,李传英觉得两人之间已经捅破了最后那层纸,夏荷应该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所以在两人的关系上,他变得更主动起来,也自在多了,没有了一个人唱独角戏的拘束。

  “夏荷,我买了电影票,咱们去看电影吧。”

  “夏荷,我们星期天去图书馆看书吧。”

  “夏荷,我带你去爬山吧。”

  李传英开始变着法的约会夏荷。尽管夏荷每次都扭扭捏捏,并提出要和肖玉凤“三人行“,但每次跟李传英出去,夏荷都是尽兴而归,并暗暗期盼李传英下一次的邀请。

  做了多次“电灯泡″的肖玉凤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对夏荷说:“我看你也别端着了,乖乖从了他吧,我都替你们累得慌。一个有情,一个有意,谈个恋爱又咋的?再说中专生也算多半个社会人了,别说谈恋爱了,结婚都不犯法。”

  但夏荷对恋爱有自己的见解。作为学生,恋爱是学习的奢侈品,它不但费时费力,还会消磨人的意志。如果你想专注地学习文化知识,最好还是少触碰恋爱这道红线。这也是夏荷在整个学生时代的座右铭。

  或许这种见解有失偏颇,但在夏荷心里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夏荷当初考进中专,其实也是抱了能继续学习,争取学业上更上一层楼的理想,因为她忘不了周雨柔留给她的最后的眼神,那种蔑视和嘲讽激发出了她不服输的勇气和斗志;虽说中专不会像中学那般严格限制学生谈恋爱了,但她也不想就这样白白把时间浪费到看不到未来的校园恋情上;而且她从小耳濡目染的家训和古风也都在告诫提醒她:不要轻易放纵感情,女孩子要矜持,要自爱。这种家训是深入到夏荷骨子里的,和血肉融为了一体。虽然有时她脑子发热,也想丢掉这些陈规陋习,疯狂地恋爱一回;但清醒后的理智却又让她怎么也迈不过“道德”这道坎,遭受灵魂被谴责的煎熬。

  每次答应和李传英出去玩,夏荷的内心都要经过一番挣扎:想拒绝他的邀请,却又于心于情不忍。就像面对一串水灵灵的酸葡萄,吃吧,怕倒牙;不吃吧,又经不起葡萄美味的诱惑。所以她常常一边谴责自已背叛理想信念,一边又为无辜的突如其来的爱情开脱;最后她想了个虽然拿不上桌面但却两全其美的办法,每次约会都叫上肖玉凤。因为在她看来,三个人在一起,一是会给李传英留下一丝忌惮,让他不至于在自己面前太随便,让自己狼狈;二一点别人见了他们约会也说不出什么有伤风化的怪话,让自己不至于难堪。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她隐藏在心里不愿说出的担忧:李传英比自己小两岁,从心理上讲,她很有点难接受找一个比自已小的男朋友,虽然这个人让她从心里喜欢;再就是从李传英那边来说,他能真正从心理上接受这女大男小的恋爱吗?他会不会是一时冲动?总有一天会后悔自己爱上个姐姐而翻脸放手?在夏荷心里,初恋是神圣的,而且是唯一的,她想把它完美无缺地交到那个同自己白头一生的人手里。可是那个人,会是眼前这个李传英吗?

  夏荷心里忐忑,纠结,不愿面对却又很享受这段恋情:因为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对她真心好的人,这种好甚至让她产生了贪念:多想躺在他给予的温暖和柔情里,永远不醒来。

  对李传英接触越多,了解越多,夏荷对他的喜欢就越多。他多才多艺,除了会唱歌,他还会各种简单的乐器,像口琴,笛子,样样可以拿得起放得下;最重要的,他还会用口哨吹歌,当他第一次用口哨吹起那首当年最流行的《童年》时,夏荷有一刹那突然迷茫了:这种纯情、甜蜜、浪漫的感觉,难道就是自己幻想过千遍万遍的初恋吗?它那么美好,纯净,丝毫不沾染尘俗的气息!夏荷甚至都不敢在他的口哨声中大口喘气,怕自己的气息会污浊了这超凡脱俗的意境。

  李传英对夏荷犹疑不决的态度很伤脑筋,他弄不懂这个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说她对自己没感觉吧,他又能从她眉尖眼梢清楚地看到她对自己的喜欢;说她爱上自己了吧,她又死活不肯往恋爱上再多迈进一步。在这场拉锯般的感情博奕中,李传英处于下风,但他却始终不愿松手,不想放弃。可怜这个多情的男孩子,就这样被爱情折磨着,愈挫愈勇地前进。

  转眼到了秋天。学校里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又开始了。

  夏荷虽然有体育运动的爱好,但却没有体育运动的特长,在女生体育人才济济的会计班里,夏荷做了个普普通通的拉拉队员。

  李传英却是文秘班的主将,除了一百米二百米短跑,他还是蓝球队的中锋。而且一出场便会引起一阵女孩子的尖叫。

  男子一百米跑是整个运动会最激动人心的比赛。学校各个专业各个级部的短跑好手汇聚一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声哨响,腾起一阵白烟,选手们绝尘而去,在观众们眨眼的工夫,就有人撞线了。

  “哇,第一名是李传英,好棒啊!“旁边有女孩子叫起来。

  夏荷还从未刚才眼花缭乱的奔跑中回过神来,听到别人叫李传英,也禁不住欢呼起来。

  李传英大踏步地向夏荷跑过来,脸上还挂着刚才奔跑渗出的汗珠:“夏荷,我跑了第一名,高兴吧?”

  在男同学起哄女同学尖叫的氛围里,夏荷一刹那兴奋地迷失了自己,仿佛她自己跑了冠军,什么礼义廉耻,什么烈女贞德,统统跑到爪哇国了,她忘乎所以地一把握住了李传英的双手,兴奋地跳了起来。李传英顺势把她抱起来转了几个圈,正式向同学们宣布了他们恋爱关系的存在。

  夏荷恋爱了。

  她突破了传统道德的束缚,摒弃了所有的顾忌和不安,飞蛾扑火般的恋爱了。李传英长得帅,学习好,爱唱歌,擅长体育,又专情,他几乎满足了夏荷对理想伴侣所有的要求。她不再拒绝,而是大大方方地接受。美好的东西她也渴望拥有。

  每次见到李传英,夏荷都控制不了自己的笑容。虽然耳边还响着妈妈离家时对她的再三告诫:“女孩子要矜持!矜持!”可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天上有太阳暖洋洋的照着,校园里鸟语花香,李传英健硕的身姿奔跑在操场上,空气里飘荡着他用口哨吹起的那首《童年》…夏荷笑了,她觉得只有用笑,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笑,才能对得起这个美好的世界,才能配得上这份美好的感情!

  三年的中专,两年的恋爱生活,让夏荷尝到了自出生以来最甜蜜的日子,和李传英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连空气里都弥漫着蜜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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