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九章 新合同
永盛电影公司的老板,是新记的两位太子哥,这已经是公所周知的事情。只不过人人都知道电影行业的黄金时期到来,但有能力来分杯羹的实在不多。
在香江有钱的大佬很多,要么看不上电影这点钱,要么觉得赚这点钱太麻烦。他们都玩不转,新记的太子哥一样玩不转。
道理其实都简单的很,嘉禾、新艺城以及德宝三足鼎立,背后有各自的院线,你想要进来玩电影,首先得保证自己拍摄的片子能得到好的档期,多多的场次,否则你投资再大,也只能亏损在里面。
永盛电影公司是向家老幺向化胜和老十向化强一起创办的,实际上现在这间电影公司的话事人就是老幺向化胜。公司创立到现在也已经有些时间了,可真正参与进来的也就算是出品人之一,至于自己投拍的电影,那就更不值得一晒了。
按照徐勀的想法,如果陈家洛的导演合同真被永盛电影公司给拿走了,那反倒更好说话。因为永盛这间公司,目前还是按照电影圈的规矩在办事。只要再规则内,就能按照规则来解决。
拍片没关系,至少你要给出配得上陈家洛的价格。至于拍几部,那就得坐下来慢慢谈了。
对于徐勀的建议,陈家洛斟酌道:“等他们找上门来再说。”
合同在新记的手上?在永盛电影公司的手上?自然是不可能的。陈耀庆既然帮自己出手了,那份合同也肯定早就化为飞灰,烟消云散了。
以至于之后娱乐圈里的明星们出了乱子,都会找比较知名的武行大哥出面摆平。
陈家洛现在就是根基太浅,就好比是孩童抱着金元宝走在大街上,谁看到不想抢一块回去。
清楚规矩的,知道他背后站着人物。不清楚规矩或者说破坏规矩的,他就只认钱,不认规矩。
如果说拍摄《监狱风云》之前,陈家洛只是凭借《倩女幽魂》声名鹊起,那么在《监狱风云》之后,他就已经成了香饽饽。单单是直接找上门的片商,陈家洛就见了好几个。
台湾的片商最多,其次则是新马泰乃至日韩都有老板表示愿意投资。而曾志玮等人,亦都有来电邀请自己去帮他们拍部电影等等。
诸如此类,都是按照规矩来的。至少明面上是按规矩来的,至于你签了合同人家怎么给钱,到底给多少等等,就又是乱糟糟的一回事了。
至于不按规矩的,那就简单了。比如陈家洛碰到的这个胜乐熊彬,或者是后来被抢电影拷贝的黄柏鸣,被枪指着拍戏的刘天王,收到子弹的经纪公司,被打成猪头的曾志玮,被扇耳光的王京……
前世李涟杰被一群制片人看成摇钱树,谁挡他们财路,那是真要杀人的。所以李涟杰见多了,习惯了,也学聪明了,没人会杀下蛋的鸡,这才有了他自己搞个公司出来卖鸡蛋。
他之所以会那么感激向生、向太,就是因为背靠大树才能安稳,那段时期也是他在香江极致辉煌的时期。
陈家洛现在的局面没有那么糟糕,不过他知道后面的娱乐圈会越来越乱……
就在陈家洛胡思乱想的时候,出去没多久的徐勀笑眯眯的将手上的一叠东西递了过来。
“勀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心不在焉的陈家洛还以为是一份剧本或者是别的什么,却怎么也想不到徐勀递过来的是跟他有关的一份新合同。
当初陈家洛跟电影工作室签署的合同,年限是三年,电影工作室保证让陈家洛每年主导开拍一部电影,而且在档期问题以及上映影院数量上都会给予优待。
至于其他的条款都是非常宽松,唯一需要杜绝的就是他接私活,哪怕是化名去帮忙拍片也不行。
如果说是普通的导演,这样一份合同已经非常优待了。可陈家洛的崛起势头,这样的一份合同显然是配不上他了。单单是不能接私活这一条,徐勀自己都不敢保证说有人拿着大钞票请自己去帮忙拍戏,而不过去。
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就连徐勀自己,也还去帮曾志玮的电影演演角色呢!
《倩女幽魂》加上现在正大火的《监狱风云》,陈家洛一飞冲天的势头挡不住。就像是当初大家聚集新艺城,一旦羽翼丰满之后都想各奔东西,一展抱负。
电影工作室毕竟只是一个电影工作室,特别是现在徐勀因为《英雄本色续集》已经和吴雨森交恶,昔日好友有点反目成仇的味道,让他颇为感慨。
陈家洛看着手上的这份合同,五味杂陈。
你说这份合同对陈家洛多友好?并不见得。可你要说这份合同不好?偏偏它又正是陈家洛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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