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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送行!


  阴阳分两界,人鬼皆殊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不管地狱的动荡,到底有多厉害,阳间,依旧是该刮风刮风,该下雨下雨。

  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

  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

  阳光,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

  而书屋的老板,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

  一窗之隔的南大街,哪怕是早上,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

  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

  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伸手进兜里,取出了一个小礼盒。

  莺莺的视线,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

  “送你的。”

  莺莺打开了礼盒,里面放着的,是一枚戒指。

  上头的钻石,并不是很大,但你要硬说小,也太昧着良心。

  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都算是新潮,当然了,这克拉数,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

  “老板,谢谢你。”

  周泽点点头,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

  远处,

  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

  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

  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

  白狐一念至此,微微皱眉,似乎,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也挺吃这一套的。

  是的,戒指,是白狐帮周泽买的。

  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白狐能够理解。

  对于别的男人来说,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

  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

  嗯,所以今天送礼物,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拿到老板的礼物,莺莺很开心。

  莺莺不缺钱,这几年,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

  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太平盛世,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

  正所谓盛世古玩,所以,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

  但,自家老板穷啊!

  送个礼,真的很不容易。

  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给你十块钱,另一个人有一千万,给你十块钱,能一样么?

  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一枚戒指,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

  “老板,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

  “嗯。”

  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发上。

  “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呵,男人。”

  “对戒。”

  “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白狐反问道。

  “钱不够呗。”

  钱不够,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

  白狐愣了一下,一时间,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毕竟,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是真的穷。

  “你不去地狱么?”

  书屋的很多人,都去地狱了。

  “地狱,有给妖开的职位么?”

  “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

  “呵呵,话说,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都去改换门庭了,你就一点都不吃味?”

  周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瞧着外面的人流。

  “还是,你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都能奔一个好前程?”

  周泽继续不发一语。

  “不回答就算了。”

  “你今天话有点多。”

  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弯腰,

  张口,

  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

  “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你收着吧,没办法和龙脉比,但关键时刻,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

  周泽伸手,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

  这内丹,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估计能卖不少钱。

  “怎么今天的画风,有点迷眼?”

  “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其实,我们精明着呢,我进来得晚,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这个,就算投名状吧。”

  周泽笑了笑,

  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

  道:

  “心意收了,礼拿回去。”

  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随即道:

  “瞧不上?”

  周泽摇摇头,道:“是用不上。”

  “这么消极绝望?”

  周泽默然不语。

  白狐转身,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

  周泽重新摊开报纸,

  心里则是想着,

  这会儿,

  安律师,

  已经得偿所愿了吧?

  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至少,这前程,算是有了。

  他这个当老板的,也不算欠他们的了。

  外面,

  起风了,

  不同于夏日里的暖风,吹得人心头更加焦躁,这一股风,却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意。

  门口,

  出现了老道的身影。

  小猴子还被他抱在怀里。

  推开门,

  老道走了进来,

  先看向了周泽,

  周泽放下了报纸。

  “成了?”周泽问道。

  “成了。”老道回答道。

  干脆简单得,像是路边摊上卖肉夹馍的大婶儿。

  “来俩馍。”

  “十块。”

  在二人的语境里,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和一份肉夹馍,差不离。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小猴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

  但怎么还是有种,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

  ————————

  还有最后一个大高朝,书屋就该结尾了。

  可能,差不多是月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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