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铁柱
方家毕竟是朝廷新贵,方孰玉又是齐王府上的詹事。而昭阳公主,是齐王的嫡亲妹妹。
方锦书多知道一些旁人不知道的事情,实乃正常。
她既然这么说了,韩娘子就照这个日子去准备着。这批货物众多,就算对如今的广盈货行来说,也是一大笔开支,不容有失。
眼看距离月底越来越近,广盈货行就越发忙碌。
韩娘子居中调度着,季大掌柜与和丰号的人商议、敲定着种种细节。这笔生意,同时与方锦书和权墨冼有关,杨柳时时回来禀报。
到了三月下旬,天气已经完全暖和了起来。
嫩黄色的迎春花已经开过一轮,杏花、梨花、李花次第开放。春光明媚,在弥漫着香味的洛阳城中,更加鲜嫩的是女子们的春衫。
终于告别了灰暗沉闷的冬日,花红柳绿,争奇斗艳。
轻薄的绢扇、粉嫩的头花,俏罗纱、实地纱、烟罗纱、雪绢、柔绢等等漂亮的材质,今春最新的料子、最新的花样,都穿到了女子的身上,别到了她们的头上,拿在她们手上。
在这样的春日里,昭阳公主要和亲契丹的日子,终于定了下来。
和亲,原本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那意味着国力不足,意味着被别国窥视,意味着委曲求全。
但曹皇后并不想让昭阳公主受这份委屈,含辱出嫁。
她将这门亲事,办得就好像正常公主出嫁一般,风风光光。
昭阳公主的嫁妆,丰厚的程度令人咋舌。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受委屈,不在契丹受苦,光是衣料子就准备了十来箱。
一年四季的衣裳,就算昭阳公主每天换着新衣穿,也要穿上好几年。
所有的皇商,时刻等待着宫中的命令。根据曹皇后的要求,置办着相应的货物。对于这一切,庆隆帝因为心中有愧,并未制止曹皇后的行为。
宫中喜气洋洋地操办着昭阳公主的亲事,整个洛阳城也显得分外的喜气。
就在这样的气氛中,海峰带着一名壮实得像一个小牛犊的男孩,从侧门进了权家。
“大奶奶,公子吩咐,先带来给您瞧瞧。”海峰禀道:“您要觉得合适,再收下来。”
在入府之前,那个小男孩受过海峰嘱咐,知道面前坐着的这位天仙般的主子,决定着他的去留。
他不敢正眼看方锦书,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伏地磕头道:“见过大奶奶。”
“不要紧张。”方锦书温言问道:“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
“回大奶奶的话,我叫铁柱,八岁了。”
“你抬起头来。告诉我,为何要来做书童?”
铁柱抬起头,在乡间长大的他皮肤粗糙,眼睛很圆,且很有神采。此刻,他一张小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道:“阿娘,又生了个弟弟,怕养……养不活。”
他老老实实说了,又怕被方锦书嫌弃。
在临走前,家人嘱咐他,让他说自己是因为想要来伺候小少爷。
可事到临头,他发现自己着实不是这块撒谎的料,便如实说了。
看着他,海峰的嘴角浮起一抹笑意。
选这个孩子,原本就是因为他心眼实在。
“大奶奶,您可不可以收下我?”铁柱生怕刚刚的话,会惹得主子不快,连忙补充道:“我,我能干很多活!我能砍柴,担水,还能烧饭!”
这孩子,在家里过得有些苦啊。
“你排行第几?”方锦书问道。
铁柱一愣,腼腆道:“我是老大。”
怪不得,他年纪尚幼,却已经是家中的半个劳动力。
“把你的手摊开,给我瞧瞧。”方锦书吩咐。
铁柱再一次愣住,把手在身上擦了又擦,才小心翼翼地伸到方锦书的面前。这里太过洁净,他觉得自己身上太脏,生怕玷污了。
他的手,一看就是农家孩子的手。
有握柴刀磨出来的老茧,有不小心挂伤的小伤口,手心粗糙。在入府前,家里想必替他仔细洗过澡,但在他的指甲缝里,仍有长期劳作留下来的黑泥。
感受到方锦书的目光,铁柱不自在的想要把手给缩回去。
他从来没有在这一刻,觉得自己指甲缝里的黑泥是如此刺眼过。
“孩子,你做书童,不需要砍柴烧水。”方锦书道。
铁柱心头一慌,他只会这个,主子却说不需要,那他怎么办?自己家里的情况,他作为老大心头再明白不过。
今日要是不能把自己卖了换回银子,家里的余粮顶多只能撑上两日。眼看就是春耕了,爹爹他连买种子的钱都没有。
那今年,可怎么办?
阿娘新生不久的弟弟,又怎么办?
他心头慌张,忙求道:“大奶奶,我什么都可以做!不会的,我可以学。”
“那除了你所说的,你还会什么?”方锦书问道:“你知道,做书童需要做什么吗?”
“我……我力气大!”说到这个,铁柱突然有了信心,道:“我能保护小少爷!只是……”
“只是什么?”
铁柱的声音一下子弱了下来,道:“只是……我吃得也多,阿娘常说养不起我。”
看他长得如此结实,就知道家里并没有亏待着他。做母亲的,埋怨归埋怨,却也要想方设法地让孩子能吃饱。
要不是家里实在没有办法了,他爹娘也舍不得卖了铁柱。
他老老实实说了,悄悄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并没有因为他吃得多而嫌弃自己,铁柱悄悄松了一口气。
他心眼实诚、有力气,方锦书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你要做书童,就要陪着小少爷一块长大。”
“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听从。有人想要欺负他,你无论能不能打得过,都要保护他。你的命,从此就是他的。”
“他若死了,你也不能独活。你,能做得到吗?”方锦书看着铁柱的眼睛,不疾不徐问道。
“能!”铁柱响亮地应下。
爹娘告诉过他,既然到了权家,那就是权家的奴仆,要为主子卖命。
在他心里,主子既然买下了他,给了家里可以继续过活的银子,给了弟弟活命的机会,他这条命自然就归主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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