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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章 好命


  “谢过褚末哥哥。”方锦书敛礼道谢。

  “别客气。”褚末忙道:“偶然间瞧见,觉得妹妹可能会喜欢,便买来给你玩。”方锦书的年纪比他小四岁,送这样的小礼物最合适,又不会招人闲话。

  “书儿,我记得院子里有盆牡丹准备开了,你瞧瞧去。若打了花苞,就让末哥儿带回去给褚太太摆着好看。”

  方锦书应下,褚末忙拱手道:“大太太,花盆沉重,不如我陪着妹妹走一趟。”

  他这个借口找的未免有些牵强。

  花盆确实沉重,但这么多下人,难道会让方锦书亲自动手不成?就算他去了,也不会让他这样的大少爷去搬花盆。

  只是司岚笙原本就有这个意思,想让两个人借此机会多相处一些。她瞧着方锦书对褚末并无情意,但感情总是要慢慢培养的。方锦书离出嫁还有几年功夫,现在开始还来得及。

  所以,褚末这么一提,司岚笙也就应了,嘱咐道:“仔细脚下,快些回来便是。”

  方家的花园里有一片不大的牡丹花圃。洛阳城里家家户户都爱种牡丹,到了春日,在窗前桌上,都会摆上几盆牡丹花做装饰。

  这里的牡丹,品种算不上名贵,也郁郁葱葱长势极好。有种在地里的,也有培植在盆中的。其中有好几株,还是从方锦书的善堂里送来。

  有好几盆都打了花蕾,方锦书仔细端详了一遍,指着一盆粉彩问道:“褚末哥哥,你觉得这盘如何?”

  她在看花,褚末却在看她。

  都说人比花娇,褚末以往没有感觉,直到今日才知道此言不虚。

  随着年纪增长,方锦书的眉眼逐渐开了。一对柳叶眉之下,丹凤眼已然成形,在顾盼之间有光华潋滟。在这绿树成荫的花园中,她面颊如玉石一般白皙光滑,泛着健康的光泽。

  她的五官,不是那种一见之下就令人惊艳的,却是耐人寻味、教人不能移开眼的。尤其是,她的面上总挂着一种淡淡的疏离笑容,让褚末总想要一探究竟。

  褚末有些出神,被她这一问,连连应道:“好!妹妹说的都对。”

  跟着方锦书后面的芳芷掩口一乐,褚家这位大少爷,也有这等呆愣的时候。

  对褚末这般灼热的眼神,方锦书不是不知道。但她原本对褚末就没有男女之情,只是觉得他是一名适合结婚的男子罢了,更无意在成亲前给他什么错觉。

  只要婚后不是怨偶,两人相敬如宾好好过日子就行。

  挑好了牡丹花,两人前后脚地回转明玉院。走在游廊里,眼看回去之后就再也没有理由留下来,褚末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倾诉,终于忍不住叫道:“锦书妹妹!”

  “怎么了?”方锦书停住脚步,侧脸看着他。

  “我……”褚末正要说话,从游廊拐过来几名女子,打头的正是方锦菊。

  方锦菊见到在游廊中站着的两人,上前道:“书妹妹,褚家哥哥。”她一句“褚家哥哥”唤得无尽婉转,柔情似水。

  芳芷鄙夷地看了她一眼,不着痕迹地上前一步,挡在她和褚末之间,屈膝:“见过二姑娘。”

  被她这一扰,褚末没说出口的话,尽都咽了回去。客气地跟她见过礼,不再多说,便和方锦书一道离开。

  看着两人离开,方锦菊恨恨地跺了跺脚。

  方锦书怎么就这么好命?

  头一个来提亲的就是太子府上的郡王爷,多么尊贵的身份!结果她运气不好,郡王爷暴毙。原以为,这种事就算不是她的错,或多或少也会影响她的名声才是。

  结果呢?这一转眼,就定下了这么好的亲事。

  褚末,这个她只敢偷偷看几眼的少年郎,洛阳城里多少春闺的梦里人,如今竟然成了方锦书的未来夫婿。

  而自己呢,明明比方锦书要大上一岁半,却连亲事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其中的落差,让方锦菊越想越是不甘心。

  谁让自己是庶出,又摊上白氏那样的嫡母。

  方锦菊满怀心事的回转自己的院子,左思右想都不得劲,索性吩咐小丫鬟道:“你去看看,母亲如今在何处?”

  不多时,小丫鬟回来禀道:“姑娘,二太太她出去了,说是去铺子里查账。”

  查账?她会查什么账。方锦菊了解自己这位嫡母,多半又是在家里待不住,去方家的产业里摆她作为二太太的谱了。

  方家近两年来越来越好,她打着方家二太太的名号,外人听了总会给她几分尊敬。从旧年起,她也不知道给父亲吃了什么迷魂药,她说的话,十句有七八句父亲总是会听的。

  方锦菊越想,越是郁闷。以往父亲总在孙姨娘处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她总不能坐以待毙。

  “我去姨娘那里一趟,你去院子门口守着。母亲要是回来了,你赶紧来报。”吩咐了小丫鬟,方锦菊拿了一盒公中新发下来的胭脂,就去了孙姨娘屋里。

  “菊姐儿怎么来了?”孙姨娘见她进屋高兴的很,忙抓着她的手道:“这个时辰,可别让二太太瞧着了,对姐儿不好。”

  “放心吧,我问过她出门了才来的。”在孙姨娘这里,方锦菊毫不掩饰她对白氏的憎恶。

  “这可好。”孙姨娘喜道:“我正想着许久未曾和姑娘说说话,可巧你就来了。前儿我刚做了几匣子茯苓糕出来,菊姐儿想不想吃,我去端来。”

  方锦菊抬手制止了她,道:“姨娘别忙,我来是有事情和你商议。”她把那盒胭脂递给孙姨娘,道:“顺便给你捎来一盒胭脂用。”

  司岚笙持家大度,家中姑娘不分嫡庶,公中的月例银子和吃穿用度俱都一样。方锦菊是主子,她得的胭脂就比孙姨娘要好的多。

  “这么好的东西,姑娘还是留着自己用吧。”孙姨娘爱惜的摩挲了几下,还给方锦菊。

  她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儿,否则见惯了风月场面的方孰丰也不会纳了她为妾。这会虽然青春不在,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哪个女子,不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呢?只是孙姨娘更疼爱自己的女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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